甘肃省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易考吧 2024年06月25日 17:16:56

      甘肃省2024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考全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①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②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③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④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⑤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2.免二科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①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②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③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3.增报专业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4.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二)告知承诺制

      1.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

      3.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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