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被违法拆除应如何维权

华律自媒体 2024年07月05日

      新疆乌鲁木齐某区某村村民王某于2004年经过乡人民政府、某村 民委员会批准,利用村里闲置建设用地修建房屋,用于创办农家乐。为了办好农家乐,王某起早贪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辛辛苦苦工作十多年,建造了客房、厨房,修建了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还种植了大量的树木,用心地经营。功夫不负有心人,王某多次获得表彰,其所创办的农家乐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质量评定委员会评为3星级农家乐。 2018年4月20日,乌鲁木齐市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某区执法局)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为由,作出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决定书》。同年4月26日,某区执法局将王某房屋强制拆除。王某不服强制 拆除房屋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委托我所代理本案。

      晏清说法

      (一)王某自建房屋经过乡政府、某村民委员会批准,属于合法建筑,某区执法局认定王某房屋是违法建筑属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 错误,且在实施强拆过程中程序违法,依法应当确认违法。

      (二)某区执法局实施强拆过程中程序违法,依法应当确认违法。

      (三)某区执法局强制拆除王某合法房屋,给王某造成了很大的经 济损失,依法应当赔偿王某损失。

      为了建造农家乐,王某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农家乐逐渐从 当初入不敷出发展到略有盈余。近年,农家乐经营收入基本上是王某唯一的生活来源。王某因患病花费了巨额医药费,常年需要人照顾,生活较为困难。强拆农家乐等于断绝了王某的经济来源,导致其家庭背上了更加沉重的经济负担。

      最终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依法确认某区执法局强拆行为违法,判决某区执法局赔偿王某16898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