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3年全区第一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公开选聘报考条件
新申请入库和续聘专家应按照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初审工作,经统一培训、测试合格后方可入库。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热心于社会服务,热心于招标投标事业;
2.自觉遵守招标投标工作纪律,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熟悉国家、自治区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4.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以上,具有工程技术高级职称,或工程技术中级职称并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含二级注册建造师);
5.身体健康,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
6.没有经济犯罪史和被取消评委资格史;
7.非国家公职人员及招投标监管机构和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二)其他须知
1.报名人员可采用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
2.依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住建类)》(附件1),进行专业申报。申请人可以在A-工程、B-货物、C-服务3个大类别中选取“首选评标专业”和“备选评标专业”,“首选评标专业”为必选入库专业,“备选评标专业”将视情入库。确定大类别后则只能在该大类别下填报,其中一级类别不得超过1项,二级类别须在选定的一级类别下选报,不得超过2项,三级类别须在选定的二级类别下选报,共不得超过4项(二级类别下没有三级类别的,将该二级类别视同一个三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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