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稽查人员考试报考指南:税务稽查局的职责

易考吧 2022年12月09日

      税务系统稽查人员考试报考指南:税务稽查局的职责

      税务稽查局的职责,根据其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法定职责和授权职责。《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由此可见,查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是稽查局的法定职责。

      同时,《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该款授权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稽查局的职责。为此,国家税务总局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形式明确了稽查局的授权职责,即征收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范围按照以下三个原则划分:一是在征管过程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日常性检查及处理由基层征收管理机构负责;二是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包括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由稽查局负责;三是专项检查部署由稽查局负责牵头统一组织。因此,稽查局的职责是法定职责与授权职责的总和。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税收管理员发现所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应提出工作建议并由所在税源管理部门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以及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的税务检查的。”这里的“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的税务检查的。”本人认为也是关于稽查局的授权职责的规定,这里的“全面系统的税务检查”也即前述的日常稽查。在实际工作中,有相当一部分税务工作人员认为税务稽查局的职责就是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这种理解是不全面的,因为忽略了稽查局的授权职责。

      / / /税务系统考试专题/ / /

      版权声明:

      如果易考吧 税务系统考试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