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2024年招生报考条件
(一)设点范围:在批准招生的21所分院(省直学区)设点招生,考生在所在地分院报名,各分院不得跨地区招生。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各专业主要招收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的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现聘中级及以上岗位;
5.经所在单位同意,能保证到校学习。
非中共党员报考须具备“1、2、5”项条件和正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且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研究生学历证书可免试入学。
限制报考的情形:三年内被省委党校开除学籍、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违纪行为的不得报考。
各分院在以上条件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和当地情况确定招生对象、报名条件和工作安排等,经省院批准后组织实施〔详见分院(省直学区)《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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