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0
0
社(拼音:shè)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常用字)[1]。甲骨卜辞以“土”为“社”,战国时加“示”成为“社”。“社”本义指土地神,又指祭祀土神,由此引申指祭祀土神的日子或地方。周代以二十五家为“社”,故而“社”也引申为一种基层行政单位,后还引申指某种从事共同活动的集体组织,现代也指某些机构。[2]
(基本信息主要来源:《新华写字字典 第2版》[3]、汉典网[4])
- 中文名
- 社
- 拼 音
- shè
- 部 首
- 礻(示)
- 五 笔
- PYFG
- 仓 颉
- IFG
- 郑 码
- WSB
- 笔 顺
- 点、横撇、竖、点、横、竖、横
- 字 级
- 一级(编号:0890)[1]
- 平水韵
- 上声·二十一马[5]
- 注音字母
- ㄕㄜˋ
- 总笔画
- 4+3(部首+部首外)
- 造字法
- 会意字
- 结 构
- 合体字,左右结构
- 笔顺编号
- 4524121
- 统一码
- 基本区 U+793E
- 四角码
- 3421₀
目录
甲骨文中无“社”字,臭旋兆上古“土”就是“社”的本字,写作图1,就像地面上的一堆土,先民聚土成堆,以便祭拜滋生万物的土地神。“社”字最早出现于战国寻寒《中山王鼎》铭文,写作图2,左面付兰弃洒的誉乃您胶击“示”,表示神主;右下一横,代表大地;右上“木”,代表在土上生长的万物。古文作图A,承续早期金文字形。篆文省去右上“木”,并将原大地重匪断的指事符号“一”写成“土”。
“社”的原始形态是一堆封土,其本义就是土敬她地之神——社神。后来,祭土地神的地方亦称“社”,即社庙。“社”为土地神,“稷”为谷神,古代帝王为了祈求天下太平,每年都要祭祀社稷之神。社稷在周代即被奉为国家主神。后来,社稷成了国家的象征,人们就用“社稷”来代表国家。现代人讲的“以一定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类生活共同体”的“社会”一词可能与古代基层行政单位“社”有关。周代的制度规定,每二十五家就要立一个社庙,故而“社”也引申为一种基层行政单位。所有的“社”会合起来即可成为一设承嫌个“社会”。[6]
词性 |
释义 |
英译 |
例句 |
例词 |
---|---|---|---|---|
名词 |
传说中的土地神。 |
God of land |
《国语‧鲁语上》:“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 |
|
指祭祀时为土地神设立的木制牌位。 |
《论语‧八佾》:“哀公问社于宰我。”邢昺疏:“谓用其木以为社主。” |
|||
祭祀土地神的场所。 |
《礼记.郊特牲》:“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也。”
|
|||
唐·鲍溶《白露》诗:“迎社促燕心,助风劳雁翼。”(社:秋社)
|
||||
比喻社稷,国家。 |
康有为《读〈史记‧刺客传〉》诗:“封狼当道狐凭社,竟卖中原起沸波。” |
|||
古代地方基层行政单位。二十五家为一社。 |
《晏子春秋‧杂下十六》:“景公禄晏子以平阴与槁邑,反市者十一社。” |
|||
古代地方基层行政单位。方圆六里为一社。 |
《管子‧乘马》:“方六里,名之曰社。” |
|||
古代地方基层行政单位。元代五十家为社。 |
《元史‧食货志一》:“县邑所属村墥,凡五十家立一社,择高年晓事者一人为之长。” |
|||
某些集体性的组织。 |
society |
宋·苏轼《次韵刘景文送钱蒙仲三首》之二:“寄语竹林社友,同书桂籍天伦。”
《宋史·兵志四》:“今河朔西路被边州军,自澶渊讲和以来,百姓自相团结为弓箭社。”
《红楼梦》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
社团;诗社 |
|
某些机构或服务性单位的名称。 |
agency;
organisation
|
茶社;旅社;报社;合作社 |
||
居住在同一地区而相互联系起来的人群。 |
社区;社保 |
|||
古代江淮方言呼母为社。 |
《淮南子‧说山训》:“西家子见之,归谓其母曰:‘社何爱速死,吾必悲哭社。’” |
|||
(Shè)古地名。在今河南省巩义市东北。 |
《左传·昭公二十二年》:“前城人败陆浑于社。” |
|||
(Shè)姓氏用字。 |
||||
动词 |
祭祀土地神。 |
sacrifice(to God of land) |
《尚书‧召诰》:“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
《礼记‧月令》:“(仲春之月)择元日,命民社。”
|
社戏;社日 |
(表格信息来源:《汉语大词典》[7]《现代汉语词典》[8]《汉语大字典》[9])
【卷一上】【示部】常者切(shè)
𥙭,古文社。
【注释】从示土:徐锴本作“从示、土声”。周礼:周朝的礼制。[10]
“地主也”注:《五经异义》:“今《孝经》说: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广博,不可徧敬,封五土以为社。古《左氏》说:共工为后土、为社。许君谨案曰:《春秋》称公社,今人谓社神为社公,故知社是上公,非地祇。”郑驳之云:“社祭土而主阴气。”又云:“社者神地之道。谓社神但言上公,失之矣。人亦谓雷曰雷公,天曰天公,岂上公也。”《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社稷之神若是句龙、柱、弃。不得先五岳而食。”又引《司徒》五土名。又引《大司乐》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示。“土示,五土之总神,即谓社也。六乐於五地无原隰,而有土祇,则土祇与原隰同用乐也。”玉裁按,许训社为地主,此用今《孝经》说,而以“地主也,从示、土”之云先於《左氏传》,则与《异义》从《左氏》说者不符。盖许君《异义》先成,《说文》晚定,往往有《说文》之说早同於郑君之驳者。如社稷、昊天、圣人感天而生、三愙等皆是也。
“从示土”锴土下本无“声”字。《韵会》所引是也。地主为社,故字从示土。
“《春秋传》曰:‘共工之子句龙为社神。’”注:《左氏传·昭公廿九年》,史墨曰:“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许既从今《孝经》说矣。又引古《左氏》说者,此与心字云“土藏也,象形。博士说以为火藏”一例,兼存异说也。郑驳《异义》,以为社者五土之神,能生萬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然则句龙配五土之神祭於社。
“《周礼》:‘二十五家为社。’”注:《风俗通义》曰:“《周礼》说二十五家为社,但为田祖报求。”许云《周礼》者,《周礼》说也。贾逵、杜预注《左传》,高诱注《吕览》,薛瓒注《五行志》皆同。《晏子春秋》“桓公以书社五百里封管仲。”《吕览》“越以书社三百里封墨子”,《史记》“将以书社七百里封孔子”,皆谓二十五家为里,里有社,故云“书社”若千里。郑驳《异义》引《州长》职曰:“以岁时祭祀州社”,是二千五百家为社也。《祭法》:“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注云:“大夫以下,谓下至庶人也。大夫不得特立社,与民族居,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今时里社是也。”引《郊特牲》“唯为社事单出里”。是郑不用《周礼》说,与许异。
“各树其土所宜木”注:《大司徒》:“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注:“所宜木,谓若松柏栗也。若以松为社者,则名松社。”《五经异义》,许君谨案:“《论语》所云,谓社主也。”郑无驳。注《周礼》从许义。按,《庄周书》之“栎社”,高祖所祷之“枌榆社”,皆以木名社之遗。《韩非子》云:“社木者,树木而涂之。鼠穿其间,堀穴托其中,熏之则恐焚木,灌之则恐涂阤。”此可见树木为主之制。○社为地主,而尊天亲地。二十五家得立之。故字不与祡禷为伍。常者切,古音在五部。
“𣒮,古文社”注:各本从示,非古文也。今依夏氏竦《古文四声韵》所引。从木者,各树其土所宜木也。[11]
常者切,上马常 ‖土声鱼部(shè)
社,社稷。又汉复姓,二氏。《风俗通》云:“齐昌徙居社南,因以为氏。”何氏《姓苑》云:“右扶风有焉。”又有社比氏。常者切。三。[12]
【午集下】【示部】 社;部外笔画:3
古文:𥙲、䄕、𥙭
《唐韵》《集韵》《韵会》《正韵》 竝常者切。闍上声。土地神主也。《礼·祭义》:建国之神位,右社稷而左宗庙。《诗·小雅》:以社以方。疏:社,五土之神,能生万物者,以古之有大功者配之。共工氏有子句龙为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后土,土官之名,故世人谓社为后土。杜预曰:在家则主中霤,在野则为社。《白虎通》:人非土不立,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礼·祭法》: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又《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阴气也。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也。○按:社为地祭,但祭有二祭法,大社即《郊特牲》:所云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者,曰方丘,亦曰太折。夏日至,地示之祭,于此行焉,此北郊之社与郊对举者也。又王社,《载芟》:诗序所谓春籍田而祈社稷,《良耜》:诗序所谓秋报社稷者,于此行焉,祭土谷之神,而以句龙后稷配,此库门内右之社,不与郊𠀤称者也。盖大社以祭率土之地示,王社以祭畿内之土谷,均名为社,而大小则不同耳。
又私社。《前汉·五行志》:建昭五年,兖州刺吏浩赏,禁民私所自立社。臣瓒注:旧制二十五家为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为田社,是私社也。
又书社。《史记·孔子世家》:楚昭王将以书社地封孔子。注:二十五家为里,里各立社。书社者,书其社之人名于籍。
又社日。《月令广义》:立春后五戊为春社,立秋后五戊为秋社。
又后世宾朋会聚曰结社。《事文类聚》:远公结白莲社,以书招渊明。
又谢灵运求入净社,远师以心杂止之。
又江淮谓母为社。《淮南子·说山训》:社何爱速死,吾必悲哭社。
又复姓。《风俗通》:齐昌徒居社南,因以为氏。《何氏姓苑》:有社北氏。
又叶他鲁切,音土。《前汉·叙传》:布历燕齐,叔亦相鲁。民思其故,或金或社。[13]
➊“礻”窄“土”宽,顶部左右旁齐平,底部“土”高。❷“礻”,㇇(横撇)与竖相接在横中线。❸“土”,首笔横从田字格中心起笔;竖笔的起笔与左旁点持平;长横起笔于“礻”下侧。[3]
时代 |
声韵系统名称 |
韵部 |
声母 |
韵母 |
---|---|---|---|---|
先秦 |
高本汉系统 |
ȡ |
i̯ɔ |
|
王力系统 |
鱼 |
ʑ |
ia |
|
董同龢系统 |
鱼 |
ʑ |
jăɡ |
|
周法高系统 |
鱼 |
d |
jiaɣ |
|
李方桂系统 |
鱼 |
d |
jiagx |
|
西汉 |
鱼 |
|||
魏 |
歌 |
jia |
||
晋 |
歌 |
jia |
||
南北朝 |
宋北魏前期 |
歌戈麻 |
jɑ |
|
北魏后期北齐 |
麻 |
ja |
||
齐梁陈北周隋 |
麻 |
ja |
||
隋唐 |
拟音/高本汉系统 |
ʑ |
i̯a |
|
拟音/王力系统 |
ʑ |
ǐa |
||
拟音/董同龢系统 |
ʑ |
ja |
||
拟音/周法高系统 |
dʑ |
ia |
||
拟音/李方桂系统 |
ź |
ja |
||
拟音/陈新雄系统 |
ʑ |
ǐa |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网[14])
韵书名称 |
字形 |
小韵 |
韵摄 |
声调 |
韵目 |
声母 |
声类 |
开合 |
等第 |
清浊 |
反切 |
拟音 |
---|---|---|---|---|---|---|---|---|---|---|---|---|
广韵 |
社 |
社 |
假 |
上声 |
三十五马 |
禅 |
开口呼 |
三等 |
全浊 |
常者切 |
ʑja |
|
集韵 |
社 |
假 |
上声 |
三十五马 |
船/常 |
开口呼 |
三等 |
全浊 |
常者切 |
ʥia |
||
礼部韵略 |
上声 |
马 |
常者切 |
|||||||||
增韵 |
上声 |
马 |
常者切 |
|||||||||
中原音韵 |
舍 |
去声 |
车遮 |
审 |
齐齿呼 |
全清 |
ʂiɛ |
|||||
中州音韵 |
去声 |
车遮 |
神蔗切 |
|||||||||
洪武正韵 |
社 |
上声 |
十六者 |
牀 |
直 |
全浊 |
常者切 |
dʒ‘iə |
||||
分韵撮要 |
社 |
阳上 |
第二十九遮者蔗 |
审 |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网[14])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方言类别 |
方言点 |
声母及韵母 |
调值 |
调类 |
备注 |
---|---|---|---|---|---|
官话(北京官话) |
北京 |
ʂɤ |
51 |
去声 |
|
官话(冀鲁官话) |
济南 |
ʂɤ |
21 |
去声 |
|
官话(中原官话) |
西安 |
ʂɤ |
55 |
去声 |
|
官话(西南官话) |
武汉 |
sɤ |
35 |
去声 |
|
官话(西南官话) |
成都 |
se |
13 |
去声 |
|
官话(江淮官话) |
合肥 |
ʂe |
53 |
去声 |
|
官话(江淮官话) |
扬州 |
ɕiɪ |
55 |
去声 |
|
晋语 |
太原 |
sɤ |
45 |
去声 |
|
吴语 |
苏州 |
zʏ |
31 |
阳去 |
文读 |
zo |
31 |
阳去 |
白读 |
||
吴语 |
温州 |
zei |
34 |
阳上 |
|
湘语 |
长沙 |
sɤ |
45 |
阴去 |
|
湘语 |
双峰 |
ɣio |
33 |
阳去 |
|
赣语 |
南昌 |
sa |
21 |
阳去 |
|
客家话 |
梅县 |
sa |
44 |
阴平 |
|
粤语 |
广州 |
ʃɛ |
23 |
阳上 |
|
粤语 |
阳江 |
ʃɛ |
21 |
上声 |
|
闽语(闽南语) |
厦门 |
sia |
33 |
阳去 |
|
闽语(闽南语) |
潮州 |
sia |
35 |
阳上 |
|
闽语(闽东语) |
福州 |
sia |
242 |
阳去 |
|
闽语(闽北语) |
建瓯 |
ia |
42 |
阳入 |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15]、汉典[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