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南阳市考区公告

易考吧 2024年05月30日

      河南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南阳市考区公告

      河南省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日、2日举行。为方便考生顺利参考,现将南阳考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科目

时间

考场数

6月1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公路、矿业)

9:00-11:30

72

建设工程法规
及相关知识

13:30-15:30

7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6:30-18:30

64

6月2日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机电、市政、水利)

9:00-11:30

66

建设工程法规
及相关知识

13:30-15:30

45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6:30-18:30

43

      二、考点地址

考点名称

考点地址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河南省南阳市雪枫路与北京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三、考生重点事项提醒

      1、务于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2日16∶0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进入“打印准考证”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查看“考生须知”,做好应试准备。

      2、带齐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或考点辖区派出所办理并注明用途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其他证件不能作为参考身份证明。

      3、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自带车辆不得停靠考点门口或进入考点。务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考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2个小时内不得退场。

      4、携带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须将通讯工具(关闭,包括闹钟)、参考资料等规定以外物品放至考场外指定位置,严禁带至座位。

      5、本次考试采用考两天(每天3个专业,各专业3个科目,1天考完)的模式进行。考生每个科目考场号、座位号会有变化,务必按照准考证排定的考场、座位就座。每天下午考两科,上场次考试结束与下场次开始间隔时间短,务必服从考试安排,若参加下场次考试的,须按时到相应的考场、座位参加考试。

      6、树立“诚信参考,文明参考”意识,自觉服从管理,强化规则意识,抵制违规违纪行为,展示良好形象。务必保护好本人作答试卷和答题卡(纸),严防被他人偷窥、抄袭造成雷同。考后上级将对所有考生答卷进行雷同检测,经检测确定为雷同答卷的考生,均按规定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7、持续关注南阳市天气预报和考试机构网站通知,提前做好应试准备。尤其是身体状况有不适的考生,要提前咨询医疗机构,确定能否参加考试,并做好相应急救准备。因不符合有关要求和考务规定而贻误考试的,责任自行承担。

      四、考试有关规定(见附件)

      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两高司法解释摘录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在开考前30分钟(国家另有规定时间的除外)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核对考场号、座位号无误在座次表上签字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桌面右上角,身份证交监考人员统一保管核查。

      二、开考5分钟后不得入场;在规定时间内不得交卷离场。

      三、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参加考试,有特殊要求的科目,可携带电子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等规定的应试工具或参考用书。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须关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四、考试开始时,须先在试卷封面或答题卡(纸)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和科目代码,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

      五、开考铃响后方可答题。考试规定须在专用答题卡或答题纸上作答的,一律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规定须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的,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填涂作答。答案未在规定位置填写(填涂)的无效。

      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保持考场肃静,严禁吸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窥视他人答案和交换试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逗留、喧哗。

      七、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面上,坐在原位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并在座次表上签字确认后获监考人员准许方可离开考场。不得抄录试题或与试题相关的内容。不得将试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服从考场监考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监考人员。

      九、在考试中考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