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家暴“伤童之拳”,不能只靠法律亮剑

评论频道 2018年10月24日

      家庭暴力伤害儿童,一直是个扎心的话题,挑战着良知的底线。2017年,陕西渭南一6岁男童鹏鹏(化名)因不听管教长期遭受继母孙某虐待。继母用竹棍、绳索殴打,捆绑、罚站、罚跪等方式处罚,致使该男童75%颅骨粉碎,2根肋骨骨折,双目视网膜、上门牙脱落,全身紫绀肿胀,身体多处皮肤溃烂。鹏鹏至今已经昏迷570多天,成了植物人。该案将于10月30日上午在陕西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事引起了媒体广泛关注。

病床上的鹏鹏

      除了身心受到的摧残,鹏鹏的家庭情况也令人揪心。据看护鹏鹏的志愿者介绍,从今年8月中旬至今,鹏鹏就没家属陪护,爷爷奶奶说身体不好生病了,爸爸处于失踪状态,生母已组建新的家庭,刚生了孩子,隔十多天过来探望一次,但一直有视频联络。平时,只有2个护工还有志愿者在陪护孩子。

      “天下之本在家”。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离异,孩子是最无辜的。在成长阶段,调皮、不服管是大多数小孩的毛病,不是稀奇之事,离异家庭的子女也许会更叛逆一些,因而需要多加关爱。“继父母”的角色,肯定有很多难处和不易,但既然选择与离异人士重组家庭,就应该接受他(她)的一切,包括孩子。这种接受,不是简单允许和孩子生活在一起,还包括照顾、培养、善待和教育的责任,以及关心他(她)们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能将亲生骨肉培养成才固然伟大,但能将别人的孩子也培养成人,让其发自内心叫一声“爸、妈”,才是更深层次的伟大。

      虽然亲生母亲虐童案件也时有发生,但继母虐待继子女的事件会更显“刺眼”。诸如在此案中,继母孙某缺乏耐心和爱心,即使有再多的借口或委屈,作为一个成年人都不能用暴力把幼童当作发泄的“出口”。更令人愤怒的是,鹏鹏的不幸本可避免:鹏鹏生父在明知孙某的暴行后非但没有阻止,还警告邻居不要扩散鹏鹏被打一事,事后还“玩失踪”,可谓自私、冷漠。目前,这个不负责任的爸爸正在被通缉,他受到法律严惩只是时间问题。

      近年来,我国一直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和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反家庭暴力法》也明文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但这些条款较为笼统,操作性不强。好制度不能高高在上,要加快落地生根,为了让更多孩子能在制度“保护伞”下健康成长,破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障碍刻不容缓。

      《反家庭暴力法》中还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如何让相关机制及时有效地发挥作用,在未成年人有被伤害的苗头和伤害早期就触发干预机制,形成事前有宣传预防、事发能发现报告、事后施暴者必被惩罚的反家庭暴力机制环境,是全社会需要共同研究的课题。

      值得一提的是,自古以来,“继母”在影视剧或者文学作品中,似乎成了“恶毒”的代名词,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充满爱心的继母也数不胜数,全国各地“最美家庭”评选中,爱心继母不在少数。个案不能以偏概全,对这个身份充满偏见更是大错特错。法槌声响,正义昭彰。相信法治的力量,愿受伤的孩子早日康复,愿未成年人远离家庭暴力,愿世界再无“虐童”。(央视网评论员 雷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