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疑似猥亵女童事件的追问,不应止于警方通报

评论频道 2018年11月01日

      10月27日晚,有媒体接到网友报料称,当天下午在广州南开往上饶的G1402次高铁上,一名男子对怀中一女童做出猥亵动作。据该网友观察和推测,这名男子和女孩应该是父女关系。视频中,一个30多岁的黑衣男子,抱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用手伸进女孩的下身和背部,还撩起女孩的衣服,不断抚摸、亲吻她的背部、脸部、颈部,但小女孩一直都很抗拒,试图挣脱。旁边还坐着一个30多岁的女子和一位老人,小女孩叫她们妈妈和外婆,但二人一直在玩手机,毫无反应。该视频被曝光后迅速在网上流传并引发关注,很多网民表达了对该男子行为的谴责和愤怒。

      10月31日晚间,南昌铁路公安处在微博上发布情况通报,对这一事件作出回应:

      针对10月28日网传“G1402次列车发生疑似猥亵女童”视频引起媒体和网友关注一事,南昌铁路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调查,现已查明视频中当事人周某某(男,30岁)与小女孩(5岁)系父女关系,视频中周某某行为不够(编者注:此处应为构)成猥亵违法。感谢广大网友对社会治安的关心。

      从视频在网络上热传并引发舆情热议,到警方发布情况通报,不到三天时间,可以说,警方的介入和调查有力、及时,但也要看到,在这则通报以及关于这则通报的相关新闻下面,有很多网友表达了多种疑问:如果这样的让人入眼和感官都倍感不适的动作不算猥亵,什么样的动作才算构成猥亵?是因为父女关系就不能将这样的行为定性成为猥亵吗?疑似孩子母亲和外婆的人为何放任不管?……

      对于警方来说,查明事实公布真相,这是职责所在,通报中给出的法律意义上的权威认定结果,也不容质疑。但是,120个字的警方通报所能涵盖的信息量毕竟有限,如何界定、判定该行为不属于猥亵?当事人与小女孩在日常生活中有没有类似行为?警方有没有走访、调查、收集当事人在生活中的其他证据?撩开上衣亲吻、抚摸,甚至如拍摄者所言“将手伸进小女孩裤子里,女孩一直在叫:‘爸爸,我疼,你不要又摸我屁股了’……”,这样的行为到底是事实还是恶意的揣测?警方在通报中没有给出具体说明,警方通报的只是一个冰冷的直截了当的结果,并没有回答公众的疑虑,而警方所披露信息的不完整以及公众掌握信息与警方掌握信息的不对称,是该则通报引起热议的主要原因。

      谣言止于公开,互信缘于透明。如何回应公众对通报结果产生的焦虑和疑惑,避免引发二次舆情危机,更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警觉和重视,也是这起事件应该更加关注的。从已经沸腾的民意看来,所谓的“父女关系”“不构成猥亵违法”,难以保证小女孩的安全,更难以让公众安心。化危为安,不仅仅止于警方通报中的“查明”,而是需要“证明”和“阐明”,期待警方持续跟进,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消弭误解。

      从积极的角度来审视警方通报之后公众的质疑,可以看到,全社会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度正在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在增强,但是对于相关法律的普及还有待于权威部门和专业人士来适时发力、及时发声,在释疑解惑中给公众拨清迷雾,增强公众对于法治及公权力的信任,将公众的疑虑引导并转化为一次“全民普法教育课”。

      此外,如何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也是全社会的课题。虽然警方认定周某某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但作为父亲对女儿实施如此“亲密”动作也有损公序良俗,建议当地妇联及儿童保护组织及时介入,加强对相关家庭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多方发力,护佑孩子安全。(央视网评论员 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