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共同织就青少年的安全之网

评论频道 2018年09月22日

      今年的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安排了六个主题日活动,其中“校园日”“青少年日”这两个活动的对象都是针对青少年。可见,国家极其重视青少年的网络安全问题,将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教育作为网络安全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网络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的学习、生活和生产方式,其作用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我国的互联网普及速度快,网络使用群体庞大,网民初次使用网络的年龄也越来越低。据有关统计,我国29岁以下青少年网民数量占比已经达到49.7%,19岁以下的网民占21.8%,学生网民占24.8%。我国现在的青少年基本都是在互联网伴随下成长的,是互联网时代的“原住民”。互联网是他们了解世界、探索未来的重要手段之一,熟练使用网络是他们成长和发展的必备技能。就青少年而言,互联网固然是个好东西,我们当然应该保障青少年合理的上网需求。

      但是,网络空间错综复杂,网络信息良莠不齐。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其心智发展尚未成熟,自制能力和判别是非能力有所欠缺,极易成为网络的受害者。一些不法分子针对青少年群体发起的网络诈骗、网络欺凌、网络侵权等事件时有发生,网络沉迷问题成为困扰家长、学校的顽疾,对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可以说,青少年群体使用网络的行为值得引起教育部门、家庭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对青少年的网络行为进行有效的指导和干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网络空间需要进行综合治理,青少年网络安全保护更需要社会各界的长期关注和共同努力。

      父母是孩子一生最重要的教育者。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指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若放任孩子不管,孩子恶习一旦养成,学校不知要花多少时间和精力来对他进行“再教育”,这对孩子、家庭和学校都是巨大的损失。许多青少年不良的上网习惯和不安全的上网行为都与缺乏父母正确及时的指导和监督有关。因此,对于孩子的上网安全问题,父母应当负起第一责任。父母作为孩子的天然监护人,应当积极主动提高自身的网络安全意识,并经常性地关注孩子的上网时间和上网内容,对于孩子过长时间地上网应当及时制止,并指导孩子浏览积极健康的内容。

      学校是学生的第二家庭,是学生最主要的社交场所,学校当然应负起培养学生网络安全意识的重任。学校和老师应当有意识地、有计划地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包括对学生家长的网络安全教育。学校应当让网络安全教育进课堂,并利用家校交流机制对家长也进行相应的网络安全知识普及,从而让孩子早日养成正确的上网习惯,早日了解网络的危害,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互联网企业是网络产品和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提供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内容质量会直接影响青少年的“三观”。企业不能仅仅追求商业利益,还应负起社会责任。一款网络游戏不能仅仅关注如何吸引用户,还要关注如何预防网络沉迷和如何治理网络沉迷。一款网络应用,不能仅仅关注流量,还应力求内容健康向上,并有效监管其平台上的非法和不良信息。行业组织也应当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探索行业最佳实践,引导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政府则应当完善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确立的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以及《网络安全法》所规定的“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的职责。当前应尽快明确“不适合未成年人接触的网络信息和服务”范围,对网络信息进行分类管理,鼓励提供适合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络内容;鼓励开发有效的上网过滤软件和防沉迷系统;对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严格限制,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完善法律责任,严厉打击针对青少年的非法信息收集和网络信息诈骗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的未来属于青年,中华民族的未来也属于青年。青年一代的理想信念、精神状态、综合素质,是一个国家发展活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因此社会各界应当同心协力,为提升青少年网络安全意识携手前行,共同织就网络空间的安全之网,造就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作者谢永江系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