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案”撤案是一堂众望所归的法治公开课

评论频道 2018年09月03日

      “昆山砍人案”撤案了!

      2018年8月27日晚,在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的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机关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当地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的撤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所谓“正当防卫权”,是法律赋予公民对抗侵害、自我救济的重要权利。根据我国刑法,为了防止正当防卫这一立法设计被滥用,设置了非常严格的限定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限度条件等必须同时具备。尽管97刑法修订增设了“特殊防卫权”,但也必须符合“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正在进行”等要件。根据警情通报,经调查于海明实施绝地反击,是因为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所引起,而且这一侵害行为在持续等,这就证明了于海明的行为在正当防卫范围之内,理应得到法律的认定和保护。

      这个结果可谓众望所归。之前,监控视频中的那一幕,让很多人看过后为之义愤填膺。根据警方的深入调查,刘海龙不仅持刀行凶,还有醉酒驾车、违章行驶、携带管制刀具等违法事实,而于海明则是一个完全无辜的“路人”。在大家看来,面对对方的挑衅、殴打、伤害,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捡起对方掉落的长刀进行反击,对为非作歹的行凶者造成一些伤害,乃是再正常不过的本能,理应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撤案决定的作出,则让正义与民意同频共振,满足了人民对正义的诉求,将正义送达了人们的内心。

      回看案件的过程,也是一堂全民法治公开课。从来没有任何一起案件,能像这起“昆山砍人案”那样,让公众如此关心。正义从来就在人们的心中,如影随形,从未远离。从普通公民到专家教授,从网络评论员到执法人员,人们对案件进行了复盘审核,认真推敲每一个细节的合法与非法,特别是对正当防卫的认定,甚至出现了一些争议。也正是在不无激烈的讨论、交流、争吵中,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等概念的法律含义、构成要件,让广大公众知晓,坚持正义、遵纪守法成为社会共识,撤销案件的决定,更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对法治的信仰。

      法治是个案正义的结晶。一起“昆山砍人案”,一场法治的精彩演绎。从歹徒行凶,到公民反抗,再到法律认可、全民认同,形成了法治的良性循环。秉持法治精神,坚持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将离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越来越近。(特约评论员 卞离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