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电话横行,还须加强源头治理

评论频道 2019年05月08日

      近期,不少用户频繁接到号码以“95”开头的骚扰电话,包括推销贷款、房产等不同内容,有用户称曾一天接到20多个“95”开头的骚扰电话。有记者调查发现,多个公司可以提供“95”码号代办,价格在4万元至6万元不等。还有公司称,可以帮助企业申请“95”号码,只要给钱就行”。一位业内人士称,因为很多银行和企业的客服电话都是“95”开头,所以一些公司出于推销目的也购买了“95”码号,企图“鱼目混珠”。

      刚帮孩子建上档,就接到一堆推销月嫂的广告电话;车险快要到期,就接到一堆保险推销电话;登记过一次房屋出租信息,就接到一堆中介电话;刚在证券公司开户,就接到一堆电话说能为你提供股票信息……相信每个人对以上现象都不陌生,我们几乎每天都能接到各种各样的推销电话,这些电话往往不管你需要不需要,也不管你曾经拒绝过多少次依然乐此不疲。

      不得不说,这些电话名为广告,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骚扰,我们为之所累,却无计可施、无能为力。这些电话已经严重侵犯到人们的生活安宁权与通信权。可是,一直以来,对于这项衍生权利,我国相关立法并无明确规定。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需要对骚扰电话一忍再忍。在现行法律上,《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受到治安处罚。在一些司法判例中,已经有先例将电话认定为语音信息,进而对骚扰者作出处罚。在理论上,拨打者只要拨打过三次以上骚扰电话就应该受到治安处罚。

      此外,我国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非法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刑事惩治。多数骚扰电话的实施者正是通过向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非法收购人们的通讯信息而达到非法目的。事实上,收购者与信息提供者都已经触及刑律。但或许因为执法成本较高,使得相关法律并未照进现实,造成了骚扰者一直逍遥法外的怪状。要解决骚扰电话横行的问题,我们首先要呼吁执法部门加大执法,通过个案的强势执法,典型案例的发布,给违法者以威慑。

      事实上,针对屡禁不止的骚扰电话,工信部曾联合13个部门下发了《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电信企业从加强语音线路和码号资源管理、加强电话用户合同约束等方面加强管理。遗憾的是,在语音线路和“95”“96”“400”等码号资源的用户资质审查,规范资源使用等诸多方面,相关部门的作为差强人意。

      电信运营商有必要回归保护普通消费者的立场,在严格码号资源管理的同时,赋予电信用户举报权。当用户收到骚扰电话有权进行举报,电信运营商应进行调查,如查实骚扰者滥用电信合同权利,则应解除电信合同并停止其通信业务。只有执法部门、普通用户、电信运营商在打击骚扰电话以及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两个方面形成合力,才能让骚扰者难以找到骚扰对象,让骚扰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与规治,消弭骚扰电话生存的土壤。(特约评论员 舒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