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不文明”离不开人的肆无忌惮

评论频道 2019年03月29日

      3月26日,江苏南京一位保洁阿姨被一辆白色轿车撞后,又遭车主夫妻殴打。据悉,是因为该夫妻的狗在电梯间拉屎撒尿,被保洁阿姨驱赶引发口角。目前,车主和其妻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行拘。

      类似这样的养狗纠纷早已不是新闻。去年11月,杭州就发生过一起因遛狗而起的打人事件,余杭区的徐女士带孩子在小区门口散步时,遇到未拴狗绳的宠物犬,因小狗追逐吓到孩子,徐女士用脚驱赶,却因此与犬主金某发生口角,随后被金某殴打致左手环指骨折。如今,南京的这对夫妻又故伎重演,令很多网友直呼这对夫妻“不配养狗”。

      从目前来看,南京这对养狗夫妻至少涉及三重责任:其一,任由自己养的狗在电梯间拉屎撒尿,不仅违背了公共道德,而且污染了公共空间,侵犯了小区业主的权益;其二,为了报复开车撞人,涉嫌故意伤害;其三,下车之后继续殴打保洁员,涉嫌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总而言之,这对夫妻不仅缺公德、缺车德,还缺少基本的法律意识。可以看到,事件的起因虽是狗,结果却指向了人,也就是说,养的虽然是狗,体现的却是人的素质。可以想见,如果不是因为养狗,而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发生口角,这对夫妻恐怕也不会“轻饶”了保洁员。

      不论这次事件怎样解决,类似这样的社会问题预计还会继续出现。比如,烈犬伤人、犬吠扰民、户外遛狗排泄物污染环境……而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甚至还引发了各种人际纠纷和邻里矛盾。很多小区的公共空间几乎成了狗的天下,居民既要提防突然冲过来的狗,还得小心随处可见的狗屎。其根本原因在于,随着城市养狗数量的不断增加,相应的管理水平并没有与时俱进,文明养狗也仅靠个人的道德自觉。

      其实,养狗并不只是养狗者眼中“自己的事”,而是具有很大的“负外部性”,因为,狗虽然是自己养,可影响的却包括其他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让养狗者支付一定的外部成本。在国外,“不得伤人”和“宠物主人不得对所养宠物失控”是宠物饲养的最基本规则,宠物犬如果失控伤人,养犬者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对伤者的赔偿,警方和市政部门出警的费用等,情况严重者还需负刑责。这就是养狗者必须支付的外部成本。近年来,国内不少城市都先后出台了一些制度和办法,提倡和引导民众依法养犬和文明养犬。但不可否认的是,与狗有关的社会事件依然时常发生,一方面,各地制定的养犬规定都过于“温柔”,另一方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导致“狗患”难以彻底根治。

      养狗不仅是公民的权利,文明养犬更是每一位养狗人的责任。每一位养狗人都应该意识到,所有狗伤人抑或养犬引发的社会问题,养狗者都难辞其咎。养狗产生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得通过养狗人来解决。更要看到,“文明养狗”关键在于“法规管人”,不能仅仅依靠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来规范养犬行为,还要依法严惩各种违规养狗行为。(特约评论员 赵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