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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证监许可[2017]3号 |
湖北证监局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n 你公司报送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请示》(长证字[2016]87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n 一、核准你公司变更《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n 二、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n 三、你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须严格按照《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2]41号)、《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30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承担责任。nn?附件: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内容nn ?湖北证监局n 2017年2月13日n附件:n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内容n一、公司章程变更以下条款:n1、第十四条变更为:?n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和其他另类投资业务。n2、第九十六条变更为:n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n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n二、公司章程未新增重要条款。n三、公司章程未删除重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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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证监许可[2016]31号 |
湖北证监局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44家分支机构的批复?nnnnnnnnnnnnn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nnnnn你公司报送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设分支机构的请示》(长证字[2016]75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湖北省十堰市、湖北省荆门市、湖北省孝感市、福建省福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各设立1家证券分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设立12家证券营业部,在湖北省襄阳市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在江苏省南通市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在北京市设立2家证券营业部,在重庆市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在上海市设立6家证券营业部,在浙江省金华市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在辽宁省大连市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在河北省廊坊市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在湖南省长沙市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在河南省安阳市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在江西省南昌市、吉安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在山东省潍坊市、威海市、泰安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在广东省深圳市、东莞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在福建省莆田市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具体情况如附表所示。n二、你公司应当依法依规为新设分支机构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n三、你公司应当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的设立及工商登记事宜,并持上述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关于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到湖北证监局申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逾期未完成的,本批复自动失效。n四、分支机构设立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局。nn 湖北证监局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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