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地方性法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地方频道福建站 2024年06月25日 17: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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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 6月25日,福建省召开《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发布会现场 黄钰姣 摄

      机械装备是福建省主导产业之一。目前,福建省机械装备行业规上企业4623家,从业人员71.4万人,主要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汽车制造、电气机械和仪器仪表、金属制品、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大类行业。2023年,全省机械装备行业实现营收11637亿元,增长6.5%;实现利润总额955亿元,增长19.7%;工业增加值增长5.4%,对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约30%。

      “福建省首台(套)技术装备还存在品牌不够响亮、市场认可度不够高、推广应用难等问题。针对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存在的问题,将长期以来福建省在推广应用首台(套)工作中的政策成果和好经验好做法,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非常必要。”福建省工信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施惠财介绍,《条例》共十七条,重点突出创新驱动、推广应用、政策扶持、部门合力四个方面的内容。

      《条例》突出创新驱动,立足制造强省建设,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全面提升装备企业发展潜力。研发方面,支持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创新、产学研用合作、研究成果转化。公共服务方面,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相关标准、计量、检验检测制度,加强重点实验室等建设。知识产权方面,支持加快首台(套)技术装备专利审查。人才方面,首台(套)技术装备可作为研制人员职称评审、业绩,以及考核、晋升、提级和职称聘用的重要依据。

      在推广应用方面,《条例》从协作机制、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企考核、保险补偿、容错机制等方面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支持建立协作机制,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基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首台(套)技术装备保险产品;明确招标文件不得含有排斥首台(套)技术装备投标人的内容,首台(套)装备自评定之日起两年内视同已具备市场占有率和应用业绩。首台(套)研制和推广应用情况纳入国企考核;建立容错机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免责或减责等。

      首台(套)装备研制难度大、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多、制造成本高。在政策扶持方面,《条例》明确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强对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和推广应用工作的领导,纳入制造业发展规划,制定扶持政策,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条例》还提出一些具体的扶持政策,明确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对首台(套)技术装备专利侵权纠纷的快速处理,及时维护首台(套)技术装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研制和购置首台(套)技术装备的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扶持和优惠政策。

      首台(套)推广应用涉及面广,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努力。《条例》明确了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职责,工信部门是首台(套)技术装备行业主管部门,发改、科技、财政、市场监管、国资、金融监管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条例》还要求发挥相关部门、机构、协会等单位作用,共同推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条例研制和推广应用。

      施惠财表示,下一步,福建省工信厅将全力落实好《条例》,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促进福建省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黄钰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