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答辩

电脑版
提示:原网页已由神马搜索转码, 内容由www.nuojiaip.com提供.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商标案件


异议答辩

专业案件代理人,12年案件处理经验,年案件量500件以上,客户满意度高;
异议答辩: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商标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已初步审定的商标,被他人提出异议申请,被异议人需要30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答辩材料。
异议答辩

如何办理异议答辩?

  • 法律服务顾问查询


  • 制作申请文件


  • 提交申请


  • 等待商标局裁定

  • 周期

    自申请文件提交商标局之日起6-9个月下发审查结果。
  • 所需资料

    1、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身份证复印件;
    2、异议答辩通知书原件;
    3、异议答辩通知书发文信封扫描件;
    4、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