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关键概念精选(九篇)

21世纪考试网 2024年05月30日 17: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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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考古学关键概念范文

      [关键词]古代农艺 构建 Protege2000 领域本体

      [分类号]G356.8

      20世纪90年代以来,哲学领域的“Ontology”被人工智能领域所借鉴,本体的建模方法也初步确立。近年来,国外对本体建模作了大量研究并将其运用于知识领域,国内对本体的概念、理论及开发某领域本体的研究也随之而兴起。

      本文的核心内容是古代农艺本体的构建。拟在前人构建领域本体方法论的基础上,结合图书情报领域编制分类表和叙词表的经验,吸取分面叙词表的编制思想,尝试使用斯坦福大学开发的本体编辑工具Protege2000,探讨行之有效的领域本体的构建方法。在古代农艺本体的构建中,采用计算机辅助的形式半自动构建本体。

      1 领域本体概述

      1.1 领域本体概念

      本体是关于一些主题的清晰规范的说明。它是一个规范的、已经得到公认的描述,包含词表(或名称表、术语表)。词表中的术语与某一领域相关,词表中的逻辑声明用来描述术语的含义和术语间关系,即它们是怎样和其他术语相关联的。本体提供了用来表达和交流某些主题知识的词表和把握词表中术语间联系的关系集。

      不同应用领域对本体研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涉及特定学科领域的本体被称为领域本体。本文所构建的古代农艺本体,便是一种领域本体。

      1.2 本体构建原则

      由于领域本体研究的特殊环境,没有办法给出一套规范性的指南,只能给出构建原则,而这些原则都是研究人员在各自系统开发经验之上提出的。其中,较有影响的是Gruber在1995年提出的五条规则。事实上,对于构建一个真正的本体来说,并没有一种唯一的途径或方法。最佳的方法依赖于本体构建者所采用的应用软件以及可以预见的扩展功能。同时,本体的开发和完善是一个反复叠加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

      1.3 本体构建方法

      目前构建领域本体的方法中,较为著名的有骨架法、TOVE法、Methontology、KACTUS、七步法。这些方法中,斯坦福大学医院开发的七步法较为成熟,而且主要用于领域本体的构建。

      这种方法很符合人类的思维认知,逻辑性强,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以及可拓展性,本文古代农艺本体的构建实验即借鉴这种方法。

      1.4 本体开发工具

      目前本体的构建工具多达几十种,它们各有所长,亦各有缺陷。现在比较成熟、常用、知名度较高的本体构建工具主要有Ontolingua Server、Prot6g62000、On-toEdit、WebODE等。笔者选择了Prot6g62000作为古代农艺本体的构建工具。

      2 古农艺本体的构建

      2.1 古农艺本体构建目标

      通过古代农艺本体的构建,利用本体思想和OWL语言组织和描述农艺领域的知识,建立具有逻辑检测和可扩展性的本体库,将词表中孤立的词汇通过本体的各种关系相联系,使传统的缺乏知识联系、简单的语法层次的字、词检索,上升为提供基于知识层面的语义检索,为用户去除冗余信息,快速得到检索需求。

      构建古代农艺本体,可以加强对古代农艺知识的整理,使其成为农艺数字化知识库,便于更深入地挖掘古代农艺的丰富内涵。古代农艺本体用术语或概念对知识进行表达,揭示知识之间的内在关系。通过纵向类属分类和本体的联想进行组织、关联、推理,再利用这些知识进行推理,以满足用户的检索需求。构建古代农艺本体系统,可以实现对古代农艺资源的有序组织和有效利用。

      2.2 古农艺本体构建步骤

      根据本体的构建原则,将七步法的思想应用于古代农艺本体的构建,具体的构建过程如图1所示:

      2.2.1 确定古代农艺本体范畴 农艺即农作物生产的技术与原理,内容主要包括大田作物的栽培、育种、土壤管理、施肥、病虫害防治、农机具应用、农田灌溉和排水、农产品的初步加工和贮藏以及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等。以经验和手工劳动为基础,以精耕细作为主要特点的中国传统农艺,在世界上居于先进地位,因此对古代农艺的研究具有较高的价值。

      古代农艺领域本体的开发,主要是利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专业分类表系列之《农业专业分类表》、《农业科学叙词表》、农业领域专业词典以及农史研究论文为语料,进行构建本体的尝试。希望通过该本体的开发找到古代农艺信息的组织手段,在其基础之上寻找构建本体的一种方法。

      构建一个完整或完善的领域本体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项极其浩大的工程,需要对其不断地完善和修订。因此,本体构建工作应明确目标,限定范围,降低难度,从而使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根据上述目的,本文所构建的古代农艺本体首先缩小范围,给出最基础的一个实验本体。

      2.2.2 考查复用现有农艺本体的可能 国内对本体的研究还处于实验阶段,还没有成型的实用的领域本体,而且对于古代农艺这个领域,目前还没有发现与之相似、可以重用的本体。因此,在本构建方案中没有考虑复用现有本体,不过这是将来必须要考虑的。因为,本体最大的特点之一是共享和重用,考察复用现有本体的可能,是保证本体的这一特性得以实现的重要方式。

      2.2.3 列出古农艺本体的重要术语、概念 要进行领域本体的构建,首先要确定该领域的关键概念,确定上位概念、较为显著的概念和常用概念,以建立核心概念集,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本研究主要从试验性角度出发分析概念,主要参考了《农业专业分类表》、《农业科学叙词表》及农业领域词典,进行语义分析和确立核心概念。

      经过语义分析,得到如下7个作为该本体类的一级核心概念:

      ・农作物:禾谷类作物、经济作物、豆类作物、薯类作物等;

      ・农具:整地工具、中耕工具、播种工具、收获工具等;

      ・肥料:粪肥、饼肥、渣肥、骨肥等;

      ・耕作制度:自然模仿农作制、休闲耕作制、撂荒制等;

      ・耕作技术:畎亩法、垄平作兼行、发展轮耕制等;

      ・选种育种:一穗传、穗选法、无性繁殖等;

      ・农书:月令体农书、专业性农书、综合性农书等。

      分析得到作为属性的核心概念:

      ・朝代:夏朝、西周、三国、唐代等;

      ・土地利用方式:丘陵山地的利用、河湖滩地的利用、滩涂的利用等;

      ・施肥:追肥、基肥、分期施肥等;

      ・材质:石质、木质、青铜质、铁质等。

      2.2.4 定义古农艺本体类及类的等级体系 一般而

      言,建立一个类的等级体系结构有两种方法:①自顶向下法,由一个领域中最大的概念开始,而后再将这些概念细化;②自底向上法,由这个等级体系中的细枝末节即最小概念开始,然后将这些细枝末节的类加以组织、概括,也就是泛化的过程。由于本文是参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和《农业科学叙词表》的思想来定义类体系结构,由大概念开始向下细化,因此采用自顶向下法来构建,即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和《农业科学叙词表》中的学科体系结构嵌入到这个本体中,充当本体的主干结构,对其中不足的部分进行添加和修改。

      如前文所述,本体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一步一步来,首先要圈定一个小的范围。因此,通过修改,最终将古代农艺本体定义为7个大类,分别是农作物、农具、耕作制度、耕作技术、肥料、农书及作物育种,也就是第三步中所列举的7个一级核心概念。本文在本体构建过程中,曾考虑将土壤作为一类,但由于古代对土壤的分类没有作比较深入地研究,而且对古代土壤的研究记录不是很详细,因而将土壤转化为土地利用方式,作为属性而存在。

      确定类之后,还需要确定类之间的关系。将等级关系转化至本体中变成父类与子类的关系,并且在Protege2000中以等级树的形式显示。

      在类的等级关系确定过程中发现,有些类的下位类可以有多种标准,如农具的下位类可以按照农具的功能来划分,也可根据农具的制作材料来划定,经过多次讨论及思考,以功能来划分农具的下位类,而将农具的制作材料作为属性材质,使其更具合理性。

      2.2.5 定义古农艺本体类的属性 类只是描述了一个框架,还不能够确切地描述一个领域,因此还需要继续定义类的内部结构。在上述步骤中,已经确定了一些重要术语,下一步是确定类的属性。笔者给耕作制度类定义了属性,有耕作技术、土地利用方式、时代及出处。农具的属性有材质、对象、时代、地域。子类除了有自己的属性外,还要继承父类的全部属性。

      2.2.6 定义类的分面 一个属性可以由多个分面组成,分面用来描述取值的类型、容许的取值以及取值的个数和有关属性取值的其他特征。类之间的关系属性设置为Object属性,概念本身的属性则设置为Da-tetype属性。

      2.2.7 创建实例 在完成了上述定义后,需要将这些类实例化。实例化的过程要先确定一个类,然后创建这个类的实例,本实验中共添加实例254个。在Protege2000中,通过Individuals标签的3个面板达到添加实例的目的,内容包括实例名称及附加在该类上的属性。当大量的实例被赋予相应的属性及属性值时,就形成了相关领域的知识库。

      该本体中的实例获取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得以进行:

      ・农业领域的专业分类表、《农业科学叙词表》、《农业百科全书》(农业历史卷)等专业词表和工具书;

      ・农业领域的大量书籍,如《中国农具发展史》、《中国农业史》、《中国农业科技发展史略》、《中国古代农耕史略》等;

      ・农业领域的学术论文中的词汇。

      比如,现在创建一个灌溉工具类的一个实例桔槔,枯槔具有灌溉工具的属性。再给禾谷类作物的稻创建一个实例白糯,那么在桔槔和白糯之间的关系仍然有灌溉和被灌溉的关系。

      2.2.8 古农艺本体可视化显示 本实验在本体的可视化显示上,应用了Prot6g62000的TGVizTab插件,显示所构建的古农艺本体。该插件使用TouchGraph技术,支持中文显示。应用TGVizTab插件时,先要选择一个类,再进行可视化图的创建。图2是一个以农作物为中心的一级(在“Radius”选项中进行选择从O到10,显示不同的级数)显示结果界面,显示与农作物直接相关的概念,在概念右上角方框内的数字表示其下位类的书目,前面命名object属性时使用了中文,鼠标放置属性在显示位置时属性名显示为小方框而不是汉字。

      图3是以农作物为中心的二级关系显示结果界面,可以看出,一级显示的是与中心词有直接关系的概念,二级以一级显示的概念为中心来辐射显示,不仅得到与农作物直接的相关概念,还可以得知与农书有关的信息。

      3 结语

      本文首次尝试构建了古代农艺这个试验性领域本体,阐述了构建古代农艺领域本体的基本方法、流程和工具。该本体实验的构建是在专业词表基础之上进行,将农业领域专业词表中的词有选择地转化为本体中的概念。

第2篇:考古学关键概念范文

      [关键词]公共考古学;考古学大众化;考古与传媒

      [中图分类号]K8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3)14-0030-04

      公共考古学,又称为公众考古学,美国考古学家、遗址保护专家查尔斯·麦克基姆先生在《Public Archaeology》一书首次提出这一概念。2002年,杭州召开“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颁证与学术研讨会”其主题是“考古学与公众——考古知识的普及问题”。明确提出建立公众考古学的问题。近几年来,“考古学要走向大众”的呼声越来越高,遗址公园的建设、考古工地的开放、博物馆展示方法的改变、考古科普书籍的出现、媒体上各类考古类节目的出现,公众考古学在国内可谓盛行一时。本文拟对我国近10年来公共考古学的相关研究进行一个粗略的梳理。

      一、公共考古学概念的讨论

      公共考古学,源于查尔斯·麦克基姆的《Public Archaeology》,国内对于这一概念的没有统一的称谓,或称之为公众考古学,或称之为大众考古学。范佳翎通过对比英美国家考古学家对这一概念的不同解释,认为理解的偏重点与不同国家和地区在《Public Archaeology》出现背景和所面对具体问题方面的差异。①大多数学者根据《Public Archaeology》认为,公共考古学是一个西方的名词和理念,但是高蒙河则认为考古学大众化的理念中国从来就有,并通过分析苏秉琦先生不同时期的公众考古思想的演进而认为苏先生是中国公共考古学的领军人。②公众考古学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一个较为统一的概念。郭立新、魏敏认为考古学家对考古学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以及考古学家社会责任的再思考,这种思考,上升到理论高度,即是所谓的“公众考古学”。③姚伟钧、张国超认为公共考古学的定义是考古学的大众化。④钱耀鹏认为公共考古就是考古学的社会化。⑤陈淳认为公众考古学是指由政府管理的从公众共同利益出发的考古学,即如何由一个形形而且互有竞争的大众群体以他们自己的方法阐释过去。⑥当然对于公众考古这一概念提出是否合理学术界仍有争议,施劲松、王齐认为公众考古学的提法不仅存在着逻辑上的缺陷,而且在实际操作时还潜存着一些难以避免的危险。⑦对于公共考古学的学科建设,钱耀鹏认为公众考古学是考古学研究的新领域,严格意义上来讲,公众考古学似乎还不是一个成熟的学科分支。⑧梁太鹤认为由于公众考古学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有论述称它将是国内考古学中“呼之欲出”的一个分支。就所需研究的范围和问题说,把它作为学术研究的一种方向,分支说自有成立的理由。但是否即建立为新的分支学科,却值得细加估量。⑨孙波也认为公众考古学因为缺乏理论而不能称之为一门学科。⑩

      二、关于公众考古学的理论研究

      公共考古作为一个新的提法,或者一种新的理念,一经提出,便立即在中国考古学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其中不少的学者开始思考这一问题,但其理论研究成果相对较少。有学者认为这一现象与学者们的观望态度有一定的关系。目前公众考古学主要以《中国文物报》和《南方文物》为两大宣传阵营,《中国文物报》主要刊登公共考古学大众性、普及型文章,实时性、思考性较强,《南方文物》则主要刊登学科理论类文章,其中介绍西方公共考古学的文章占有一定比例。郭妍丽通过对考古学科学性和大众性的分析,认为考古科学化与大众化的结合点在文物保护,并且通过四种方法可以实现考古学大众化与科学化的结合。11郑媛则从中国目前经济建设对文物的威胁、公众对考古知识的盲区以及考古工作者的行业尴尬等现状出发,认为公众考古学的建立是公众需要、文化遗产保护需要、考古行业需要。12魏峭巍通过对国外公众考古学的研究,认为国外公众考古学经历了政府参与、公众参与、公众导向等三个不同的阶段,我国应加强公众考古学理论建设,找出适合本国国情的公众考古学道路。13李琴、陈淳通过对国外公共考古学的起源与发展、内涵与概念、理念和方法的简要介绍,认为中国的公共考古学应该在多方的合作下,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以大众为中心”。14郭立新、魏敏对西方公共考古学发展情况进行了简要梳理,提出考古工作中的矛盾与冲突,认为研究要结合中国现状谨慎处理各种关系,考古学家应在公共考古发展的形式下做好考古知识普及工作,搭建好公共考古的现实平台。15

      在中国公共考古学发展模式上,姚伟钧、张国超认为我国现阶段公共考古的途径大致有四种:考古现场的参观、摸拟考古、科普考古图书和直播考古。其中参观考古现场是目前我国公众考古最要形式之一。1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选用了现场参观、科普书籍、动态讲座、考古专题影视等四种方式进行公众考古学的引导和推广。17上述的几种方法基本涵盖了我国现阶段公共考古学的运行模式。在公众考古学基本理论方面,魏峭巍从考古学、政治学、社会学三个不同的视角观察,认为三者之间的分歧必须在共有元素考古资源的基础上进行博弈,从而实现纳什均衡,完成遗产保护。18崔玉范从美国公共考古学教育的视角,对美国公共考古的机构和运行模式进行了详实的归纳,认为在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考古学家发起,教育学家们积极参与并合并了社会各个团体的公众考古教育,实现考古学知识和文化资源保护的公众化。19曹兵武认为考古资料具有公共属性,考古资料不仅仅是考古学家的资料,也应该受到其他领域甚至大众的关注。考古学家长期以来只关注考古资料的一个方面,而考古资料和考古知识的分享传播并非文本所能代替,要在新技术和新媒体的支持下不断探索其考古资料的载体和传播的途径,这不仅是学术发展的必然,也是文化遗产发展的需要。20麻赛萍、高蒙河根据考古教育与考古资源的密切程度,将考古教育按照三个不同的场所,考古现场、博物馆和课堂加以划分,剖析在三个场所开展的考古教育内容、手段和效果,为以后的公共考古活动提供参考。21

      公共考古学的概念源于西方,因此,有大量关于西方公共考古学介绍性文章和译著。《公共考古学》的序言《公共考古学的多样性与非协调性》详细论述了公共考古学的定义,并提出了“民智不足”和“多角度”两种模式,在此基础上如何与公众进行沟通与交流。22而《让公众参与博物馆考古》一文在分析博物馆强大的媒体功能和为考古服务性质的基础上,认为其单一的陈设脱离了公众的需求。自1960年以来,博物馆的功能转向公众,树立公共服务的意识,实现数码通道、幕后参观、外界文物盒等多种方式来提升公众考古资源的保护、鉴赏意识,从而提升文化遗产的保护能力。23希尔松·兰贝利通过对巴西水下文化遗产的种种复杂问题的讨论,打破水下遗产由于观点差异造成的僵局,而水下考古及民族志研究中心则在水下遗产的管理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4这些译著和文章为我们了解国外的公众考古学研究状况、思考我国公众考古学开展的模式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和方法借鉴。

      三、公众与考古学大众化

      公共考古学中的“公共”包含了两种含义:一是公众,即一种国家行为,这种政府行为以公共利益为前提;二是公共,由个人所组成的群体,是一个多样化的集合体。所谓的“公共”就是要处理国家、公众、考古学三者之间的关系。25国内这几年来探讨较多的是大众与考古学的关系。1996年,陈星灿撰文《公众需要什么样的考古》从考古学学科性质、研究方法等方面论述考古学与公众存在一定的距离。26陈洪波认为目前国内由于多种限制因素的存在,加之考古学的专业性质,考古学实际上距离大众还是很远。27因此,考古学界和社会各阶层的学者也大声疾呼,要求考古学走出象牙塔,建立公众考古学体系。曹兵武认为考古的大众化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这不仅是人民文化的需求,也是考古学家有益的学科尝试,并进一步指出考古学家已经意识到应该再添加一个“转换普及”的新程序,在与社会和公众交流的过程中获得反馈,认识和确立自身的定位和社会形象。28公众考古学兴起十年来尽管存在各种各样的分歧,但是考古工作者一直都在不懈的努力,从各个角度实现考古的大众化,大部分考古工地的开放和具有科普意义书籍大量的出现。苏秉琦的《中国文明起源新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以通俗话语总结了其毕生研究所得,其自称“一本我的大众化的著作,把我一生的所知、所得,简洁地说出来”。吴汝康的《人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被收入“名家讲演录”科普系列书系,向公众介绍人类起源与进化方面的知识。李伯谦、徐天进主编的《考古探秘》(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由一批著名考古学家执笔,其中不乏考古发现和考古研究的真知灼见。高蒙河的《考古好玩》(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以深入浅出的笔法讲述了真正的考古生活。许宏的《最早的中国》(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一书图文并茂,从多个角度深入浅出地讲述了早期中国的形成。

      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出版的《赫章可乐:二年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8年版)采用了“发掘者说”理论,用报告惯例之外的通俗语言和视角,随文配上相关照片图像,对相关内容进行概略讲述,以浅显的语言,辅之以考古学常识。它是考古学报告编写的一次新尝试,这种尝试与编者力图推进公共考古学发展的理念是分不开的,表明考古学者正在以不同的角度和视野对考古学的大众化进行有益的尝试。李春华认为博物馆在促进考古学的大众化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博物馆的大众考古要克服陈设简单,与大众缺乏沟通的现状,实现公众考古学的建立和博物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9施劲松、王齐认为公众诉求与考古学的科学性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而这一差异的源于考古学知识的不确定性,考古工作者可以给公众只是尽可能多的过去历史的“碎片”。这些碎片由公众在考古学者的正确引导下完成“历史拼图”。30范佳翎以最成功的“公众化”实验考古项目——英国Buster古代农场(Buster Ancient Farm)为例,认为“实验考古学”具有很大的考古科普优势,应该在公众参与实验考古的过程中逐渐理解考古学的理论和方法,31而且考古影像信息更能客观地记录现场,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容易被公众所接受,保证收集影像的真实性、全面性、科学性对于公共考古学的发展也是大有裨益。32在公共考古学实施与推广中,程艳妮从阳陵公众考古的实践出发,认为公众考古活动中的年龄限制、经费缺少、模拟考古教练的缺失等几个方面的因素正在日益束缚着考古大众化的发展。33麻赛萍根据上海市政府“三区联动”的城市战略,积极寻找考古普及化在这一战略下社区化,认为考古社区可以降低消费成本、扩大范围、并且以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落实考古学的普及。34上述研究成果具有科普性,也具备常识性,同时也体现实践性,说明学者们正从不同的角度在尝试普及考古知识和推进公共考古学的发展。

      四、公共考古与大众传媒

      公众考古学的发展离不开大众传媒的参与,加强与传媒机构的合作,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信息平台逐渐成为考古发掘成果的另一个展示渠道。随着媒体越来越多的参与,考古学家越来越重视与公众的交流,公众活动日益深刻地影响考古活动。但是媒体是把双刃剑,可以扩大考古学在公众中的影响,也会由于媒体追求卖点和轰动效应而出现非客观的考古报道。关于公共考古与大众传媒的关系,也不乏学人关注。曹兵武认为媒体希望从考古发掘中寻求新闻点、兴趣点甚至经济增长点,但不可否认,客观的结果是普及了大众的考古学知识。如果适当地加以引导与规范,甚至可以对考古学的进步、文物保护意识的提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35孙波认为随着信息和网络等传媒技术的飞速发展,考古行业可以通过媒体传播考古知识,但是由于考古学或者文博行业状况,以前的一些做法正在被质疑,文物部门正在从危机事件中的被同情者转化为被问责者。正是这样,在危机关头更需要建立公众考古进行应对。36张士坤、王志华从考古学共享现状及问题出发,剖析了考古学与媒体接触中存在的问题,认为存在呈现不均衡,呈现模式和语言有悖考古学的严谨,进而提出考古学工作者在与传媒的接触中应该主动些、积极些。这样有利实现考古知识的共享。37郭云菁以考古传播人才培养为切入口,认为公众考古传播应将各类媒体作为主要研究和合作对象,探讨考古与媒体的最佳合作模式。要完善和增进考古学界和媒体界的交流机制,加强两个领域之间信息和人员互动,特别是专业公众考古传媒人才的培养,一是立足于培养一批与媒体交流的公众考古人员;二是着重培养具备基本的考古学知识的媒体从业人员。38

      当然,仍有一部分学者对于媒体持保守态度,他们认为媒体的炒作严重违反了考古学的规律,违背了考古学的科学精神……媒体的任意推导、大胆结论甚至是无中生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干扰了考古工作的正常进行。这些不是考古学传播,无疑对考古学这门严肃的学问是一种伤害。39陈洪波在谈及公众考古学与传媒的关系时认为,传媒与大众的关注立场是一致的,传媒关注的是考古学以外的东西,而不是考古学本身,传媒和大众的功利心理显然与考古学家的思想观念是难以合拍。40

      五、公共考古学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

      通过简单回顾近十年来国内公共考古学的研究现状,我们发现公共考古学整体性的研究依然十分薄弱,目前还尚未有一部关于公共考古学整体性研究的专著。国内大多学者关于公共考古学的认识还依然不够清晰,尽管公共考古学从发展阶段上看已经跨越了宣传与呐喊的阶段,但是对此并不是很热衷,甚至冷眼旁观。至于在公共考古学的理论和模式进行全面研究的成果更是少之又少。在公共考古领域,依然存在许多认识上的误区和错误的认识等充斥在公共考古学领域,如果不能及时纠正势必会影响公共考古学的发展。

      一方面,公共考古学概念呈现缩小化趋势。目前,一提起公共考古,人们就会认为是考古知识的普及,而且这种认识还普遍存在文物工作者和管理者的意识里。公共考古学的概念发源于西方,尽管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明了的概念,但是“公众考古学是服务于公众兴趣的职业考古学研究方向,协助立法保护古代遗址与发现、管理博物馆收藏、并向公众展示古代历史、与开发商协商尽可能的减少建设项目对古代遗迹的影响。大部分考古工作还是旨在创建与出版专业的学术知识,20世纪70年代以来,考古学发展出一系列超出其学术规范的专业领域,公众考古就是用来界定这一发展与多样性。博物馆不再是一个文化机构,而是藏品与档案的收藏、解释与展示的专业实践场所。公众考古学还包括了公众对古代遗存的普遍兴趣。公众考古学远远超越了学术的范围。跨域了许多学科。”41这段话不是给公众考古学下定义,但是由此可以看出公共考古学涉及的领域远远已经超出了考古学本身。诚然,正如曹兵武所言:“公众考古学的前景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考古学家在向公众普及考古知识方面的作为。”但是公共考古学并不是考古科普化,考古科普化只是公共考古学大众化过程中一个方面,属于考古知识的宣传,而不能涵盖公共考古学。

      另一方面,公共考古学展现方式日益模式化。近些年来,以国家、地区考古学机构为主体的生力军正在以自己特有考古学普及和展示手法推广公共考古学理念的实施。但是事实上现在各个地区使用公共考古学的方法和手段已经近乎模式化,科普读物、工地参观、模拟考古、博物馆教育等中国式的公共考古学运行模式,实际上更多是注意考古知识普及,换言之就是公共考古学内涵缩小化之后的行为反应。

      随着公共考古学概念的提出,考古学知识在国内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普及,使大众广泛参与到考古学知识的了解和认知当中去。这一举措对于提高国民素质、提升国民文化意识、增强国家文化的保护力度均有非常明显作用。但是公共考古学是一大值得探索的研究课题,中国公共考古学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我们探索出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公共考古学发展模式。

      [注 释]

      ①范佳翎:《如何理解“Public Archaeology”》,《中国文物报》,2012年3月16日第7版。

      ②高蒙河、麻塞萍:《苏秉琦考古公众化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中国历史文物》,2010年第1期。

      ③1525郭立新、魏敏:《初论公众考古》,《东南文化》,2006年第4期。

      ④16姚伟钧、张国超:《中国公众考古基本模式略论》,《浙江学刊》2011年第1期。

      ⑤⑧钱耀鹏:《价值实现与公共考古学》,《考古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⑥陈淳:《考古学入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⑦30施劲松、王齐:《“历史图景”、“公众考古学”及其他——参观〈商代江南:江西新干大洋洲出土文物精品展〉有感》,《中国历史文物》,2006年第6期。

      ⑨梁太鹤:《2008年公众考古案例盘点及思考》,《中国文物报》,2009年6月26日第7版。

      ⑩36孙波:《新传媒时代的“公众考古学”与危机公关》,《中国文物报》,2012年8月31日第5版。

      11郭妍丽:《考古学的科学化与大众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4年第1期。

      12郑媛:《试论在中国建立“公众考古学”的必要性》,《文物世界》,2010年第4期。

      13魏峭巍:《国外公共考古学研究现状综述》,《南方文物》,2010年第3期。

      14李琴、陈淳:《公众考古学初探》,《江汉考古》,2010年第1期。

      17刘国祥:《公共考古的开展及其意义》,《中国文物报》,2010年6月25日。

      18魏峭巍:《分歧与整合:公共考古学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江汉考古》,2011年第2期。

      19崔玉范:《美国的公众考古教育——实现文化遗产保护目的的一个途径》,《南京社会科学》,2007年第8期。

      20曹兵武:《资料·信息·知识·思想——由专家考古学到公共考古学》,《南方文物》,2011年第2期。

      21麻赛萍、高蒙河:《考古现场·博物馆·课堂:考古教育的三个阶段》,《博物馆研究》,2011年第3期。

      22美·尼克·麦瑞曼著,周晖译,方辉校:《公共考古学的多样性与非协调性》,《南方文物》,2007年第2期。

      23美·尼克·梅里曼著,黄洋、高洋译,陈淳校:《让公众参与博物馆考古》,《南方文物》,2012年第1期。

      24希尔松·兰贝利:《保卫巴西水下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与公众考古学》,《国际博物馆》(全球中文版),2008年第8期。

      26陈星灿:《公众需要什么样的考古》,《读书》,1996年第12期。

      2740陈洪波:《考古学和公众的距离到底有多远?——关于公众考古学的思考》,《中国文物报》,2005年8月12日第7版。

      2835曹兵武:《考古学与大众》,《中华读书报》,2003年9月3日。

      29李春华:《博物馆与公众考古学》,《中国文物报》,2005年8月12日第7版。

      31范佳翎:《“公众化”实验考古》,《中国文物报》,2012年8月17日第7版。

      32范佳翎:《公众考古中的影像信息采集》,《中国文物报》,2009年4月10日。

      33程艳妮:《从文化圣殿到民众乐园——汉阳陵公众考古活动的思考》,《文博》,2012年第12期。

      34麻赛萍:《文物知识普及与社区化》,《上海文博》,2009年第1期。

      37张士坤、王志华:《略论大众传媒与考古共享的互动关系》,《东南传播》,2009年第5期。

      38郭云菁:《公众考古传播的人才培养机制》,《中国文物报》,2011年9月2日第7版。

第3篇:考古学关键概念范文

      【关键词】古英语单词 翻译策略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30-0074-01

      一 引言

      在现代英语中很少会用到古英语单词,但在商务英语或合同文件等正式文件中会用到古英语的一些单词,以使句子更加简练和精准。在古英语单词的翻译策略中,理解古英语字母的含义和单词的构词规律是非常必要的,要了解古英语单词中的借字现象。

      二 古英语字母含义及单词构词规律

      在古英语的翻译中,最基本也是最难的部分莫过于理解古英语字母的含义及单词的构词规律。由于这些字母符号与原来的图画没有丝毫相似的地方,所以没有人能确定这些象形字母符号最初代表的含义。一般来讲,我们认为希腊字母是字母语言的始祖,而究其根源,希腊字母又是从腓尼基人传承过来的。正是因为A来自于牛头,所以与A有关的词根自然与牛头的一些特征有关,如首、头部的概念,牛角、尖锐的概念,最终还会引申到针刺、酸痛等抽象含义。与A有关的词根有acid,这些字母的起源在学术界还有各种争论,有的比较确凿,有的还不太确定,有的有多种起源说。如Q,除了表示人头的含义外,还可表示与带尾动物之腹部。和U、Y一样,W亦由V派生而来,其实W系双V连写而成,本应读作double V。W之所以读作double U是因为在19世纪以前的几个世纪U和V一直不分,可以互换。V既是V,又是U的符号,即使发U也常成V,如upon往往拼作vpon。法语的字母就读如double V。在翻译古英语的过程中,译者要注意在译文中适当地体现古英语字母原本的含义,且要恰当地融入到译文整体的含义中,在翻译词组及个别单词时也要充分地考虑古英语构词规律。

      三 了解古英语单词中的借字现象

      了解古英语单词中的借字现象可以解决翻译中的一些难题,了解了外来单词的出处以及原始含义对翻译大有帮助。借字的现象有以下三种:第一是凯尔特借字。由于凯尔特人对西方历史影响非常小,因此他们所能流传下来的语言也非常少,仅仅存在于一些古英语的地名中,如古英语中的伦敦Lunden(London,伦敦)。另外,比较重要的一类就是宗教类的词汇,如ancor(hermit,隐士),clugge(bell,钟),cursian(curse,诅咒)。第二是拉丁语借字。如,古英语中的cease,即现代英语中的cheese,来源于拉丁语中的caseus(干酪)等。最后一种借字现象就是斯堪的维亚语借字,也存在于地名中,如词尾-by、-thorp、-thwaite、-toft“城镇、村庄、定居区”。译者在翻译古英语的过程中遇到生僻字和外来语,都要充分考虑到借字现象,且要根据这一现象来做出正确的翻译。

      四 区分不同的介词后缀在古英语翻译中的含义

      与现代英语一样,古英语的很多单词加上不同的后缀就有不同的含义。第三个重要的古英语单词翻译策略就是要区分不同的古英语单词在加上不同后缀后的涵义。从表达的意义来看,绝大部分古英语单词表达的是空间概念,here开头的词,表示距离较近或心理距离较近,there开头的词,表示距离较远或心理距离较远。Thereafter、hereon/upon,thereinbefore表达的是时间概念;hereby、thereby、whereby表达的是方式;hereof、thereof与whereof表达的是所属概念;herewith、therewith表达的是伴随意义。这些词表达的概念和意义,与后面的介词或复合介词意义密切相关,如单词by本身就是表达方式,所以hereby等单词表达的也是方式;介词of本身表达所属概念,因此hereof等单词表达的也是所属概念。

      另外,不同的词缀往往也代表了单词词性的转化,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要根据不同的后缀来判断这个单词在语境中到底属于什么词,从而得到更好、更精准的翻译。

      五 结束语

      古英语的单词翻译策略研究对现代英语的翻译也有着重大的意义,古英语不仅代表了现代英语的起源和历史,更代表了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英语文化。对翻译而言,最根源的莫过于追寻这种语言的文化背景,在了解古英语单词的构词规律及借字现象等翻译策略之后,相信研究者能更好地翻译古英语的单词及文字。

      参考文献

第4篇:考古学关键概念范文

      关键词:宪法;宪法概念;公民;个人权利

      一、“宪法”一词的语义考证

      汉语宪法二字有两种意思要加以注意:一是古汉语中的语义;二是现代汉语的表达。关于汉语中的“宪”字,以下的话经常为中国宪法教科书所引用:“率作兴事,慎乃宪”(《尚书•益稷》);“先王克谨天戒,臣人克有常宪”(《尚书•胤征》);“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尚书•说命下》);“先王之书,所以出国家、布施百姓者,宪也……是故古之圣王,发宪出令,设以为赏罚以劝贤沮暴”(《墨子•非命上》)等等。

      从以上的引证中我们可以得知,古汉语中的“宪”与“宪法”在能指的面向上有两层含义,而后一种含义更是被汉语的解释者所忽略:其一,“宪”与“宪法”指的是“根本性”,譬如,已形成的王权体制,以及这个体制或体制的最高者确立的规则。 “根本性”又可以引申出“权威性”和“至上性”这样的概念,它是人们必须敬畏与尊崇的根据。其二,当《中庸》用“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来表达这种根本性时,这里也隐含了我们现代人使用的“正当性”概念。中国古典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差异就是中国人对人类事务的正当性判断并不是从一个超验的实体(譬如,上帝)那里领受的。中国的正当性来源是经验的、历史的。如《孟子》曰:“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同样,像尧、舜、文、武、周公这样的圣贤,他们不只是些过往的伟大历史人物,而且也是后世借以模仿的典范;他们不但为中华文化提供了“德性”之源,而且也为后世的中国提供了有关人类事务(政治)的正当性标准。中国的 “宪”与“宪法”的根本性,并不是来自于西方意义上的“规范等级”中的“最高规范”,而是由确立者或制定者的正当性决定的。也就是说,问题不在于这种体制或典章本身的品质如何,重要的是它是圣王的制度和典章。

      “宪”与“宪法”本身也含摄了使用该词语的人所体验到的那种充满敬意的主观感受。这与英国人使用constitution一词表达与其他“蛮夷”国家不同的规范和治理政府的制度与规则时的那种“自豪感”是类似的。这或许可以说明用 “宪法”对译constitution的部分合理性。

      当汉语的“宪法”一词的能指被固定以后,其所指在不同的语境下是可以任意叠加和取舍的。即是说,宪法是表达中国古典体制或典章,还是指涉西方现代性的制度和规则是可以选择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当近人用“宪法”一词翻译constitution时,它强调的不是这种制度或规则与中国古典“宪法”的相似性,而是它们相似的“正当性”和“根本性”。不管西方那种被我们称作“宪法”的东西的所指如何变化,而不变的是它的正当性和根本性。正是后者使中国在现代意义上运用“宪法”这个概念表达西方的制度和规则时,始终潜含了“中国性”的理解。

      因此我认为我们在定义宪法时,脱离不了“正当性”和“根本性”这两个基本的判断标准。

      二、中西宪法概念之比较

      综合起来看,我国宪法学者对宪法概念的界定大体有几下几类:1.根据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指出宪法是治国总章程、是根本法;2.根据宪法某个方面的功能来界定它,认定宪法是民主制的法律化、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从宪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来说明它,指出宪法是一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4.从阶级关系来说明它,认为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的集中表现,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根本法。以上观点均反映了宪法某一方面的特征,但却无法真实全面反映古今中外各种宪法的共性

      我国现行宪法有选择地吸收了世界各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创建了自己的公民基本权利体系,从而有力地指导并推动了我国的宪政实践,使我国在宪政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步。最为值得一提的是,近十年来,全国人民的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了普遍地增强。另一方面,20年来,我国虽然进行过三次修宪,但并未对公民基本权利体系进行任何修补,随着我国宪政实践的发展,我国宪法的公民基本权利体系也面临着需要进一步完善的任务。首先,需要对与市场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些公民基本权利明确确立或者加以具体化。其次,需要根据社会发展变化所造成的新的民主需求,对我国的公民基本权利增加设定。再次,还需要根据我国人权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及时发展我国的公民基本权利规范,比如提升隐私权,确立接受公正审判权和被法律救济权等。

第5篇:考古学关键概念范文

      关键词:概念设计;非理性因素;设计实验

      1概念设计的内涵与特征

      “概念”一词的本义在《中国大百科全书》中的解释是“怀孕,孕育的意思,即经过十月怀胎之后生成的一种新事物”。概念设计是设计师对建设场地进行实地考察后,有意识的针对场地中的环境构成元素进行深入分析,提炼,浓缩而成的一种可以统领全局,贯穿设计过程始终的构思主线。它一般以抽象的形式出现,追求神似而非形似,具有非理性因素的思维特征,往往是设计师的一些顿悟、灵感就可能形成一些重要设计项目的原始创作意念。同时,概念设计具有很强的实验性,有时甚至纯粹是一种尝试,完全在从事探索性活动。

      2概念设计的重要性与意义

      概念设计自从上世纪问世以来,已经被许多世界建筑大师在一些重要建设项目中恰如其分的运用,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建设项目的前期阶段,概念设计的主体地位是不可辩驳的。倘若没有优秀的创作意念作为引领整个设计的主线,策划方案设计就会一团散沙,缺乏整体性、有机性,让人有随意拼凑,抄袭之感。另外,重视概念设计有利于激发创作灵感,增强设计师的原创意识,不致步人后尘,而走上自主创新的道路。

      3概念设计的策略与方法

      首先要对场地的环境因素进行有意识的分类与整理,分析各个条件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制约关系。从宏观的角度进行分析,不拘泥于细小的实际工程问题,着眼于大局。其次,要充分运用联想的方法,辅助于文学,艺术等学科的知识,使头脑中朦胧,散乱的想法明晰准确地表达出来。在当今建筑全球化背景下,把握地域性,坚持功能性,重视形式性,考虑经济性是建筑创作的核心所在。建筑创作的突破口往往在学科边缘或者交叉学科中。再次,要摆脱自身的思维定式,对于掌握概念设计来说这种思维定式非常不利。因为如果设计者从自身已有的知识出发来进行概念设计,必然会受自身思维定式的影响,所设计出来的成果必然不太理想。设计者需要抛弃传统的为了做某个设计而进行资料收集,文献阅读的不良习惯,在平时就要有意识的阅读一定量的理论方面的文献,积累一套行之有效的设计手法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策略。最后,要学习已有的优秀作品的概念设计过程,做深入的设计分析与表达,因为设计分析与表达作为一种学习方法对于初学者来说是大有裨益的。

      4概念设计的应用举例

      4.1这是一个改建项目,位于南京幕府山脚下,原为长安汽车制造厂,现在破产了,改为艺术家村租给艺术家使用。我们一行8人对场地进行数次实地调研。最后我从场地的地形特征——象一条小船,以及场地的环境特征——背山面水,左右围护,三面环山的特点出发提炼出整个区域的设计概念“船”。后来联想工厂破产的情景,以及艺术村将来经营的状况决定再加入风险因素“渡”,因而我的设计概念变为“渡船”。接下来又融入了文学因素,考虑艺术村商业运作的需要加了“的情怀”,最终我的设计概念变为“渡船的情怀”。考虑到整个区域内不同位置的经营状况,现状条件不同,又将整个区域分成6个小区域,每个区域都以自身独有的特征命名,并贯穿在总概念之中,使其有分有合,统一之中蕴含变化。最后,我对场地内的浅蓝色区域进行了环境概念设计,编写了整个区域的故事书,使中心概念在故事书的烘托下显得更加丰满。(4.2陕西西安某古墓博物馆的概念性建筑方案设计中笔者就运用了传统民居地坑院入口的概念。古墓博物馆顾名思义是在新发现的古墓建筑群上就地建设博物馆,以最大可能的保护原址,并使博物馆建筑本身具有静谧,昏暗,冥冥之光的气氛。为了营造这种气氛笔者想到了传统民居四合院的空间布局,将古墓建筑群原址保护在地下一层,地上再建二层将古墓发掘的宝藏进行展示,地面建筑四周没有开窗,参观者从室外通过踏步盘旋而上到屋面层,而后再从屋面盘旋而下到达至各层,各层展厅均有入口对外开在走廊上,打开入口天井中的自然光与室内的人工光源交相呼应,在室外树木的遮挡下,室内光影斑斑,忽明忽暗,更加突出了建筑的神秘性,场所感。置身其中使人有一种强烈的空间感受和震撼的视觉冲击,崇拜仰慕之情油然而生,这正是建筑师所期望达到的效果,使参观者能有深切的体验空间,参观之后难以忘情。(见图2)

第6篇:考古学关键概念范文

      关键词:“古玩”;“古董(骨董)”;“古物”;“文物”

      1从珠玉业汇市公所与上海古玩业同业公会经营范围的变化看“古玩”内涵

      从《上海文物博物馆志》的记载看,玉业汇市公所与古玩业同业公会虽然同属文物商业,但是前者的创建时间明显早于后者。“上海珠玉业汇市有三: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创建的玉业汇市、宣统元年(1909年)创建的新汇市和民国四年(1915年)创建的振兴汇市。三个汇市同时并存,都在南市侯家浜,是由珠玉业同业同行集资建立的行会市场。”[1]玉业汇市公所的经营品种以珠宝玉器为主,并且“苏帮珠宝玉器业,多设有作坊,店主雇佣技工、伙计,是作坊主兼商人。”[1]因此,当时店铺的主营业务是由匠人制作的玉器制品,这与后期上海古玩业同业公会的主营业务稍有不同。

      “上海市古玩业公会”成立于民国12年(1923年),又名“上海古玩书画金石珠玉同业公会”,民国34年(1945年)11月由上海市古玩业同业公会整理委员会接收。[2]从上海市古玩行业名录的登记情况可以看出,当时古玩店铺的“经营特色”(即经营类别)包括瓷、铜、玉石、木器古玩、书画、漆器、雕刻、景泰蓝、珐琅料首饰、古玩钱币、象牙雕刻、仿古瓷器等各类产品。从经营特色看,上海古玩业同业公会比之前的珠玉业同业公会的涵盖面要广,不仅包括珠玉业同业公会的主营业务,还包括古字画、古碑帖、古钱币、古玉器等古人创作的艺术产品,并且将这部分产品作为古玩商铺的主营业务。也就是说,由珠玉业同业公会向古玩业同业公会转变的最为关键一点是,经营产品的侧重点由手工作坊制成品转向古代遗存器物。

      由此可以看出,20世纪前后中国古玩市场的经营范围不仅包括古代可移动器物,而且涵盖了同时代的手工作坊制成品。因此,当时的古玩店铺很可能存在三类经营特色:第一,专营古代可移动器物;第二,专营同时代手工作坊制成品;第三,两者兼而有之。因此,部分古玩店铺不仅经营古代可移动器物,而且经营同时代手工作坊制品,如仿古瓷器等。这样的经营特点导致官方在对古玩店铺进行征税时,很难确定具体的征税项目。租界时期,上海市古玩业同业公会与法租界工部局就曾因古玩、古董概念的理解的不同,导致税收征订的差异,从而引发双方纠纷。[3]

      2“古玩”与“古董(骨董)的区别与联系”

      《辞海》中并未对古玩下定义,但是,其对“古”与“玩”的解释有助于我们理解古玩。“古”的涵义是:①早已过去的年代,与‘今’相对;②历时久远的,如:古画;③旧:原来。这三类解释都是从时间的概念对“古”进行界定。“玩”除了一般意义上的戏弄、玩耍、忽视、轻慢之外,还包含有以下几种含义:①欣赏,例如,玩赏。陆机《叹逝赋》:“玩春翘而有思。”②研习,玩味。《易系辞上》:“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古。”③名词,玩赏的东西。古玩;珍玩。《国语 楚语下》:“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

      从《辞海》中对“古”与“玩”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出,“古玩”首先强调器物年代的久远,这一点和我们平常所说的“古董”(“骨董”)、文物,以及民国时期的“古物”概念相差不远。其次,强调“玩”,即把玩和欣赏。如“民国三十一年,天津古玩市场上出现一件永乐官窑青花云龙葫芦瓶,造型美观,绘画的青花云龙生动活泼。白色的胚胎上用蓝色绘画成的云龙,比在白纸上画出的云龙更加动人心目;加之蓝色比黑色更多朴素的感觉,清脆光艳,色调明亮,给青花葫芦瓶增添了典雅的韵味,而洋溢着雅洁、恬静之美感。这件青花云龙葫芦瓶具有东方工艺美术之特点,实属难得之珍品。”[4]

      现代人一般认为,“‘古董(骨董)’和‘古玩’是一个意思,只不过由于时代的变迁人们叫法不同而已。”[5]民国时期赵汝珍编撰的《古玩指南全编》也印证了这个事实,古玩旧称“古董”,零杂之义也。董其昌《骨董十三说》中说道:

      “杂古器物不类者为类,名‘骨董’。故以食品杂烹之,曰‘骨董羹’;杂埋饭中烹之,曰‘骨董饭’。又谓:“‘骨’者,所存过去之精华也,如肉腐而骨存也;‘董’者,明晓也。‘骨董’云者,即明晓古人所遗之精华也。或者又谓:“‘骨董’云者,即古铜之转音。然骨董非皆铜器,似亦不近情理。其余解释尚多,但均不圆通,总以零杂之义为切当。且有书作“古董”者,盖即古、骨同音之误也。然于义尚合,以古董所有多古物也。今人于此名词更另有解释,所谓古董者,即古代遗存珍奇物品之通称,久已失去原来零杂之义矣。明时诸家记载,尚称“骨董”或“古董”。“古玩”,乃清季通行之名词,即古代文玩之简称也。”[6]

      因此,清末民初的“古玩”是由“古董”演变而来。但是,“古董”(骨董)除指代古代器物之外,还可指代收藏研究古代器物的人。[7]

      除“古董”(骨董)之外,清末民初还出现了其他与“古玩”相似的概念,如“古物”、“文物”。

      3“古玩”与“古物”、“文物”的区别和联系

      “古物”是民国时期的法定概念,与现代常说的“文物”较为类似。当时的国民政府制订了大量有关“古物”的法律法规,如1931年6月7日国民政府公布《古物保存法》14条,该保存法对古物的范围、所有权、保存要求、发现后的处理、发掘古物的学术机构、发掘核准、发掘古物的研究、古物的流通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此之后,国民政府又相继颁布了《古物保存法实施细则》(1931)、《采掘古物规则》(1935)、《外国学术团体或私人参加采掘古物规则》等。从《古物保存法》的内容看,其规定的保护或保存的范围,不仅包括古代可移动器物,而且涵盖了古遗址、古墓葬等不可移动器物,即与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及其他文化有关之一切古物,都在民国时期古物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之内。

      “古玩”与“古物”除了涵盖范围有所不同之外,两者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古物”概念的重点在于强调所涵盖器物的历史、文化和学术价值。中国对“古物”的保存和研究由来已久,考古资料证明,迟至商代,王室和贵族就开始重视对古物的收集和保存。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一些著名的学者为了阐明古代文物制度或宣扬自己的政治主张,开始从单纯收集古物逐渐转移到对古物用途、功能的关注上。清朝时期各地方志中的金石志目已相当丰富。[8]由此可见,民国时期“古物”概念是“与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即其他文化有关之一切古物”。

      “古玩”概念的重点则在于突出器物本身的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盖古玩之所以可贵者,其重要之原因有二:一为古玩之自身者,一为人为者。所谓自身之原因,即古玩本质之精妙,作工之优良,后世所不能仿作者。例如唐宋之书画,其造诣之精,后世任何努力所不能及;三代铜玉,其作工之精细,文字之记录与艺术之最高样本,可宝可贵,理所宜然。”[6]以《申报》为例,当时的洋行在对古玩进行拍卖时,大都使用繁复华丽的词藻招徕顾客。[9]除了突出的艺术价值之外,古玩的另一个特点是其本身所包含的经济价值。尤其在当代,通过艺术品拍卖等形式,古玩的经济价值达到了最大化。那么,清末民初的民众又是如何看待“古玩”经济价值的。“夫讲求古玩,本为无聊行为,以有用之精神,颠播陈死人之身后遗物,毫无裨益于现在之国计民生,社会之所不取,人类之所不能同情者。然几千年来永远为国人所乐道者,实系专制政体逼出之康庄大路,故属莫可奈何之举也……中国四千年来,完全为君主专制,在圣君贤相、天下太平、四民乐业之时期,知识分子固可以畅所欲言、适所欲行。但翻阅四千年历史,圣君贤相之时有几?多数为黑暗政治时期也!昏君暴臣之政治下,愚夫愚妇固可以任意受支配;稍有知识者,是非善恶之关,能无动于衷乎!岂知专制政体下,批评时局,谈论政治,岂止自身不保,九族均为之担忧。是文人士夫之脑筋,固不能任意所思也。至行径动作,尤受限制。除读书从政之外,即不准有所活动。今日社会所公认之一般高尚娱乐,如跳舞、赌博、集会、结社,在当时均视为妖行,非但为国法所不许,亦舆论所不容。万不得已,辟出好古之途径,以古玩为惟一之消遣妙品。……总之,收罗古玩为昔人之消遣方法,为昔人之积钱方法,纳贿方法,救急方法,升官谋缺之方法,进身保禄之方法,重要官吏无不赖古玩以生发。故古玩除自身固有之价值,又益以人为之价值,此其所以可宝贵也。今虽时异事非,然古玩本质之价值并无变易,即人为之价值亦大体无殊;且因数量之日削而好者之日增,供不应求,又产生器新有之声价,此其所以愈可宝贵也。”[6]

      该文作于民国三十一年,大致反应出了清末至民国时期人们对于古玩的看法。联系该文与当代古玩艺术品拍卖可以看出,从清朝末年到21世纪的百年间,虽然古玩的价值成因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是其珍贵程度却从未改变。

      “文物”一词在中国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左传 桓公二年》记载:“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后汉书 南匈奴传》记载“制衣裳,备文物。”从这些文献记载中可以看出,“文物”在当时主要是指礼乐典章制度的礼器和祭器,与当代所说的“文物”虽有联系,但基本属于两种不同的概念。唐代所使用的“文物”概念与当代“文物”概念略微相近了。[10]民国时期“文物”一词的内涵处在不断更变的状态,总的来说,其涵盖面经历了由少到多的转变。国民政府行政院于1935年1月批准设立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主要从事古建筑维修保护与调查研究。从该机构当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来看,“文物”主要是指古代建筑。[11]1945年国民政府教育部成立“清理战时文物损失委员会”,该委员会制订了《教育部清理战时文物损失委员会组织规程》,规程第二条规定:“本会之任务,为调查收复区重要文化建筑、美术、古迹、古物被劫及被毁实况、并设法保护之。”[12]从中可以看出,“文物”的涵盖面较之十年前已经大大拓展。

      因此,民国时期“古物”、“文物”概念的重点在于强调所保护对象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但是,“古物”、“文物”所指代的对象并不要求同时具有以上三种价值,例如,19世纪末在殷墟(河南安阳小屯村)发掘的大量刻有文字的龟甲兽骨主要具备的是历史和学术研究价值。

      综上所述,从涵盖范围看,“古玩”概念明显小于“古物”或“文物”的涵盖范围,因此,“古玩”可以称之为“古物”,但并不是所有的“古物”都可以称之为“古玩”。从概念的倾向性看,相较于“古物”和“文物”,古玩更加侧重其本身的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古董”则是“古玩”概念的前身,但是,“古董”(骨董)除指代古代器物之外,还可指代收藏研究古代器物的人。

      参考文献:

      [1] 马承源.上海文物博物馆志[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424-425.

      [2] 在上海古玩业同业公会成立之前,上海的古玩商们主要集中在老城隍庙以及西侧的侯嘉浜一带设地摊经营,货源以走街串巷收购为主;随着从事古玩贸易的商户的增多,后发展至怡园茶社等地。戴叶君.民国时期上海古玩市场研究/华人收藏家大会组委会主编.名家谈收藏文化篇(上)[C].东方出版中心:(301-302).

      [3] 法租界工部局认为,只要在古玩商铺内销售的产品都应征收“古董捐”。但是,古玩业同业公会的多数商户却认为,“仿古制品”并不属于“古玩”行列,因此,拒绝缴纳“古董捐”或“古玩捐”。详见“各种反应”(1927年1月至1942年6月法租界内银楼、古玩店要求免捐税等 )上海档案馆[B].U38-1-1955.

      [4] 陈重远.古玩谈旧闻[M].北京出版社,2006(01):139.

      [5] 好运.文物 古董 古玩究竟有何区别/收藏于鉴赏[J].2005(02):23.

      [6] 赵汝珍,石山人.古玩指南全编[M].北京出版社,1992(11):5,7-10.

      [7] “玩古物的人,俗称为【骨董】,……古董有两个意义,一为管理古物者,因董为管理,如董事等。二为明白古物者,因董为古懂字,即懂得古物。”卫聚贤.中国考古学史[M].商务印书馆,1998:6.

      [8] 卫聚贤.中国考古学史[M].商务印书馆,1998:87-88.

      [9] 如1928年《申报》有一大标题名为“南京路发现大批珍玩”,《申报》.[N]中华民国十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三:249-819(1).

      [10] 李晓东.文物保护法概论[M].学苑出版社,2003:1.

      [11] 该委员会于1935年―1937年,共修缮重点古建筑20多处,如天坛祈年殿、国子监、中南海紫光阁、西直门箭楼、碧云寺罗汉堂等。中国文物研究所七十年(1935―2005)[M].文物出版社,2005(11).

第7篇:考古学关键概念范文

      关键词:夜郎文化;夜郎考古;民族考古

      中图分类号:K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6)05-0151-06

      Yelang Civilization and Ethnoarchaeology

      SONG Xian-shi

      (Guizhou Provincial Ixstitute of Historical relic and Archaeology,Guiyang,Guizhou 550004,China)Abstract:In this article,we mainly discuss on different opinion about the yelang Civilization in

      the Yelang archaeology research and the significant influence of the Ethnoarchaeology in the course

      of explorations of the Yelang Civilization.

      Key words:yelang Civilization;yelangarchae;Ethnoarchaeology

      一、关于“夜郎文化”的界定

      (一)不同学科对“夜郎文化”的审视

      关于“夜郎文化”的探讨,发端于上世纪70年代后期,自彼至今,众多的专家学者纷纷提出各自的研究所得及观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把贵州对夜郎文化的讨论不断地向纵深推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集中体现在历史学、民族学、考古学范畴,形成了各自对“夜郎文化”的不同认识。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上述学科因各自研究的对象、研究的方法及整个研究体系的不同,导致在对同一个被称为“夜郎文化”的考察对象做出界定时,自然而然地从本学科的视角,分别给予了“夜郎文化”这一史载千年却又面貌不清的历史文化现象不同的定义与诠释。

      历史学视野中的“夜郎文化”,主要是依据文献学、历史地理学并结合考古学、民族学的资料,观察分析夜郎国产生、发展、消亡的整个过程。着重点在于夜郎国的国别疆域、政治军事、人文地理、历史文化。因而可视为对夜郎这样一个具有特定地域文化概念的战国秦汉时期地方政权的聚焦。在这一层意义上的“夜郎文化”,按有些学者的观点,可以将其定义为“夜郎国文化”。[1]

      民族学关于“夜郎文化”的研究,得益于其文化人类学的方法和视野并吸纳了考古学、历史学的成果。注重于对创造“夜郎文化”的主体民族即夜郎族的整体研究。从民族史的角度,利用民族志、文献学的资料,深入探讨夜郎文化的民族属性、夜郎民族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特征及社会组织结构等。这一层面上言及的“夜郎文化”,已经超越了局限于夜郎国时空范围的“夜郎国文化”,应视为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夜郎主体民族为主并包含了“夜郎旁小邑”等有关民族在内的共同体所创造的一种地方民族文化。

      而考古学对“夜郎文化”的认定,一直囿于该学科对任一文化命名必须遵循的“三要素”原则,即必须具备共同的文化特征,分布与共同的地区,代表同一个时代。[2]

      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有的学者以此为依据反对提出“夜郎文化”;认为贵州目前只有“古夜郎地区青铜文化”而没有“夜郎文化”;[3]而极个别的又认为不仅具备了以上要件,将“夜郎文化”确立为一种考古学文化,甚至还进一步地把这种所谓的“夜郎文化”划分出了几个不同的文化类型,遭到绝大多数学者的否定和反对。[4]考古学界对“夜郎文化”研究工作的各树一帜,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夜郎文化的客观认识,阻碍了夜郎考古工作的深入开展,给整个学术界也造成了不小的困惑,令人无所适从。故此,本人不揣冒昧,提出一点肤浅的认识,以就教于考古界同仁及关心夜郎考古诸贤。

      (二)考古学研究中对“夜郎文化”的不同认识,集中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学术观点:

      1、“贵州古夜郎地区青铜文化”论

      该论点的提出,主要基于两点,(1)“根据文献资料和已发掘的遗址、墓葬、遗物综合研究”认为赫章可乐、威宁中水、普安铜鼓山“均系古夜郎国地望。其境内发现的这批墓葬,埋葬习俗特殊,出土各类器物具有强烈的地方特征。尤其是奇特的‘套头葬’,独具一格的陶器和青铜器,以及无法辨识的陶器刻画符号和青铜钺上的符号,为国内考古资料所罕见或少见,所以我们认为它是一种与汉文化、滇文化和巴蜀文化不同的文化。”(2)同时又认为“第一,这种文化发现的地域性不够广泛,要构成一种文化,尚需发掘更多的同类型遗址和墓葬……第二,这种文化的典型遗址、墓葬和遗物发掘太少,要从考古学上正式命名为一种文化,条件尚不成属。”“因此,我们将其定名为‘贵州古夜郎地区青铜文化’”。[5]

      这一概念的提出,给夜郎文化研究罩上了一层迷雾:一方面认定讨论的对象是存在于“古夜郎地区”范围内与古夜郎国处于同一历史时期,并且具有区别于其它文化特征的自身民族文化特点的一个地方青铜文化。充分论证出土遗迹、遗物的夜郎文化性质,认为“不管上述遗址和墓葬的分布地域、时代、还是葬俗、遗物,均与战国秦汉时期的古夜郎国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它们有可能就是夜郎先民的遗迹。”同时还进一步分析出“夜郎民族社会经济中,渔猎业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夜郎民族的制陶业和纺织业也是社会经济中的组成部分。”“夜郎先民已经开始使用文字”等等。[6]但又从各个方面否认这些夜郎民族的产物属于任何层次上的夜郎文化。因此在此之前早已有学者对此提出不同意见。[7]笔者认为,不管从理论上还是具体内容分析,“贵州古夜郎地区青铜文化”这一命名都存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首先从理论上来讲,既然“要从考古学上正式命名为一种文化,条件尚不成熟”那“贵州古夜郎地区青铜文化”又是根据什么文化理论提出来的?是一种什么概念下的文化?按原观点,既不是考古学文化,也不是“夜郎文化”,只让人理解成是一种分布于“古夜郎地区”并且与同时代的“汉文化、滇文化和巴蜀文化不同的文化”。殊不知符合此条件的除了关系“极其密切的”古夜郎国之外,还有其它什么文化具备如此特征?

第8篇:考古学关键概念范文

      近年来,中国考古学也开始关心景观的概念,景观考古学开始频繁出现于各类考古和文化遗产管理的文献中。然而对于中国考古学来说,究竟什么是景观?如何理解西方学术语境下的景观考古学?景观考古学的理论、方法与实践对于当代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又有何借鉴之处?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本文即是对西方考古学文献中的景观和景观考古学概念的系统整理和讨论。

      一、 景观的概念及其演变

      在西方文化中,景观是一个近代以来才兴起的概念,曾与艺术学、经济学、政治学、地理学、生态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等诸多人文和自然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一个可以从多重角度反复理解的复杂概念。

      景观概念的缘起:英文里的景观一词源自荷兰语,最初指的是绘画中的一种特殊的构图方式,即采用线性透视方式构图的风景画(Olwig 1993:318)。有研究者指出,从17世纪开始发展成熟起来的景观风景画与资本主义的兴起有关,这种对特定历史时空下的土地风物进行透视描绘的现实主义艺术创作反映了人们对生活其中的土地的观念发生了变化。土地成为一种商品,可以被测量、分割、买卖和租赁,而景观风景画则直接从视觉上反映了人们是如何观察、理解、评估和转换置身其中的土地的价值,比如对田园农牧生活、乡村异域风情等的描绘(Cosgrove 1984:27)。这种观念也直接影响到了资本主义对殖民地非熟悉景观的理解、阐释和重建,成为庭院、园林等景观设计的思想内容(Hirsch 1995:2)。

      地理学和生态学中的景观概念:19世纪初,景观一词率先被德国地理学和植物学家洪堡德(A. von Hunboldt)引入到地理学的研究中(Naveh and Lieberman 1984:356)。随着人文地理学的发展,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景观的概念在地理学中逐步得到系统的阐释和广泛的应用,成为人文地理学研究的主题和核心。其中代表性的人物主要有德国的人文地理学家帕萨格(S.Passarge)、奥托施吕特尔(Otto Schluter),美国的索尔(C.Sauer)和前苏联的贝尔格(Л.C.Bepr)。尽管不同的学者对景观概念的表述不同,但其基本的思想是一致的,即都认为景观是客观存在于地表,并具有一定结构的地理区域的综合体。这个综合体有两方面的重要特征:第一是地表可见地理现象的综合,其中包括了所有的自然(地理圈、生物圈)与文化(人类活动)的格局和过程;第二是限定性的区域,景观成了用来描述综合自然地理区划的最小单位(肖笃宁等2003)。

      事实上,景观在地理学中最大的贡献是与生态学的结合而促成了景观生态学的诞生和发展。景观生态学的概念最初由德国地理学家特洛尔(C.Troll)于1939年提出,而真正成为一门学科是在20世纪60年代的欧洲。早期景观生态学关注的是区域地理学和植物学的结合,服务于土地的利用规划和决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景观生态学在全球尤其是北美受到相当程度的重视,并迅速发展起来,成为景观与生态学交叉研究的前沿学科。如前所述,景观是一个限定性的区域,在自然等级系统中比生态系统高一等级,而景观生态学是以整个景观为研究对象,关注不同生态系统所组成的整体的空间结构,并强调这种空间结构的异质性特征(spatial heterogeneity)及其维持和发展。景观生态学在景观异质性和生物多样性理念的支持下研究生态系统间的相互作用、协调功能和动态变化,以及由此而开展的大区域生物种群的保护、环境资源的管理以及人类对景观及其构成的影响等等。重要的一点是,在景观这个层次上,基础性、低层次的生态学研究可以得到有效的综合,从而为多学科交叉的生态学研究领域提供了一个平台。近年来,遥感、地理信息系统(GIS)、空间统计分析等新技术手段大量应用到景观生态学的研究中,使其迅速成为一个蓬勃发展的热门学科(肖笃宁等2003)。

      社会学和人类学中的景观概念与地理学和生态学相比,景观的概念在社会学和人类学的领域则更加趋向于人本主义。实际上,早在20世纪初,美国的地理学家索尔就将文化景观从自然景观中划分出来,强调了景观概念中的人类文化行为(Sauer 1925)。从20世纪中后期开始,哲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尤其是海德格尔(M. Heidegger)的存在主义现象学、加达默尔(H.G. Gadamer)的解释学和布迪厄(P. Bourdieu)的实践理论使得景观的概念得到了新的诠释和发展。这些新的哲学和社会学思想的核心是传统的景观概念中景观作为客体和世界图像(world image)而人类作为外部世界观察者的主客对立,从而强调了人类参与(human involvement)在景观概念构成中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以及景观作为人类社会文化载体的结构性特征(Hirsch 1995)。从这样的视角出发,景观的概念在两个方向得到了新的诠释:第一,景观的符号和象征意义,即人类对自身生存空间的文化认知。这个意义上的景观概念的核心是视觉景象(vision),而人类观察外部世界的认知活动通过重复性的社会实践而被结构化和概念化,从而赋予了其符号和象征的意义(Morphy 1995),比如中国传统的风水观念。第二,将景观看作是人类社会关系构成和运作的载体。这个意义上的景观概念的核心是空间(space)和地点(place)。空间是一个物理概念,它要通过人类的关注和社会实践活动而被赋予意义,从而转化为地点这个社会文化概念,而景观研究则正是对这种转化方式和转化过程的研究。从这个意义上讲,景观被定义为地球表面联系一系列相关人类活动地点的空间网络关系(Thomas 2001:173)。因此,Ucko认为,世界上有人的地方就有景观,景观是人类社会关系的构成,所有的人类社会,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自己独特的景观结构(Ucko 1994:18-19)。

      总之,景观是一个复杂且应用广泛的概念,除了上述学科之外,在经济学、建筑学、旅游学、文化遗产管理等其他领域也有不同的阐释和应用。如前所述,艺术家将景观看作是表现与再现自然风景的创作对象;地理学家将景观看作是综合自然地理区域;生态学家将景观定义为生态系统;而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则把景观看作是社会关系网络。除此之外,经济学家将景观定义为社会经济构成的空间体系,建筑师在进行景观设计时将其作为建筑物的背景来处理,旅游学家将景观作为一种资源,而文化遗产管理者则把景观看作是文化遗产构成的整体而加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不同的学科对景观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和阐释,但这些概念都涉及到了对地表构成的空间结构以及人类的认知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关注和研究,也正是从这两点出发,景观的概念也在考古学研究中得以应用和发展。

      二、 考古学中的景观概念

      考古学对空间的关注由来已久,无论是传统的文化史研究还是对聚落形态的考察,空间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然而考古学家所关注空间概念的角度却有着鲜明的差别。传统的文化史研究中,空间实际上更多倾向于区域性或地域性的差别,空间概念仅仅是不同类型的物质文化遗存组合的空间分布的差异,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空间分析,更谈不上对地表空间构成要素的研究。空间分析虽然普遍被认为是聚落形态考古的重要内容之一(张光直1986),然而长期以来聚落考古中的空间分析却多集中在对遗迹、聚落或遗址本身的分析方面,更多关注的是遗迹的空间结构、不同类型遗迹之间的空间布局、不同聚落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等,但却将对遗迹遗物、聚落遗址等所处的生存环境、景观生态的研究简单地置于环境考古学的范畴中,而缺乏对遗迹之间、聚落之间或遗址之间承载人类活动的复杂地表空间要素的充分关注。

      实际上,与聚落形态考古中以遗迹和聚落为核心的空间分析相对应的是对地表遗物的空间分布和聚落之间的地表空间要素的分析,尤其是在英国的学术传统中,也就是所谓的景观分析。早在19世纪后期,皮特里弗斯在英国Cranborne Chase地区的考古工作就已经注意到将考古发掘的成果置于一定区域性的复杂文化和生态环境背景中考察(Pitt Rivers 1887)。20世纪中后期,在聚落形态考古兴起的同时,一些考古学家也开始反思并将研究的视角扩展到被定义为遗址(sites)的人类活动的“热点区域”(hot spots)之外。从这个意义上出发的所谓的“非遗址”考古(siteless archaeology)(比如Dunnell 1992)、“遗址外”考古(off-site archaeology)(比如Foley 1981)、“分布式”考古(distributional archaeology)(比如Ebert 1992)的概念以及冠以“景观考古”(landscape archaeology)为名的研究(比如Gosden and Head 1994; Yamin and Metheny 1996)开始广泛出现。从实践效果来看,这些对发生在遗址之外的人类活动的思考产生了两方面的积极影响:其一是对以聚落遗址为中心的一定人类活动半径内的生计资源的考察,也就是所谓的“遗址资源域分析”(site catchment analysis),这方面的研究可以追溯到希格斯等人早年的工作(Higgs and Vita-Finzi 1972);其二是推动了对遗留于聚落之间人类活动遗存的研究,比如聚落间的土地利用、农田系统、道路网络等等,而这也正是以遗址为核心的传统考古学研究中所忽略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方面的工作使考古学家深刻地认识到了人类活动与其所处的土地之间的复杂和微妙的互动关系,从而推动了考古学对景观的研究和景观考古学概念的诞生。

      最早在理论上对景观考古学产生影响的是20世纪60年代的人文地理学,因此早期考古对景观的研究更关注人地关系。从人文地理学对景观的理解出发,考古学研究景观的重点在于区域内的人类活动与景观构成和变化之间的互动关系。景观被看作是人类持续性的社会活动和文化传统在不同类型的地表地物和空间要素体上的累积性的记录,是我们通往真实过去的有效途径(Daniels 1989:196)。这些研究多采用区域调查、文献检索、地图测绘和选择性的试掘等方式,力图去揭露景观演变历史的阶段过程(Aston and Rowley 1974)。从考古资料的运用上,这种研究更强调对散布于地表的人工遗物的系统考察,因此一些研究者直接将景观考古定义为一种以地表遗物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方法(Bahn 1992)。除了人文地理学之外,生态学概念上的景观也对考古学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这方面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对过去一定历史时期内区域性地貌的复原和地表植被的重建上。研究手段则依赖于考古发掘或调查取样所获取的古环境和古植物遗存,尤其是对孢粉的研究(比如Godwin 1975)。

      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后过程主义考古学的兴起,考古学研究中的景观概念也进行了全面的反思,景观考古学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理论和方法上都迅速地成熟起来。在人文地理学和生态学背景下的景观考古主要从人口增减、社会互动、经济资源等方面研究古代景观,更多关注地貌、技术、资源和土地利用等方面内容,也就是人类对土地的行为以及土地资源如何促进或是限制人类的活动,而不是人类如何认识和思考其自身所处的外部生存环境(Bender et al. 1997)。后过程主义考古学在批判过程主义的景观研究的普泛化(generalisation)和其中难以避免的环境决定论倾向的同时转而强调文化象征意义、个体实践活动和社会认知、权力等的结构化过程在景观概念构成中的重要性(Morphy 1995:186-8),从而将景观考古学研究的重点从人地关系转移到了社会关系的角度。人类生活其中的土地不再仅仅被当作是一种自然资源,而是被看作为各种社会表达(social expression)的媒介(McAnany 1995)。从这个视角出发开展的景观考古学研究将景观看作是人类社会关系构成和运作的空间载体,并且在个体重复性的社会实践中不断被赋予具体的文化意义(Barrett 1991:8)。由于人类的实践活动发生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下,因此景观被看作是一个需要置于具体的文化语境中去理解的情境化(contextual)的概念(Johnston 1998:56)。后过程主义考古学的重要理论贡献之一在于将考古学的理论探索从方法论上升到本体论(张海2003:16)。同样以存在主义现象学为基础,后过程主义背景下的景观考古学研究被看成对过去人类社会“在世”(Being-in-the-world)经验的复制和重建(Tilley 1994:12),而这正是当今西方学术界对景观考古学的主流认识。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空间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主要手段的空间信息综合分析和应用技术开始广泛应用到景观考古学的研究中。一方面,大量景观考古研究的传统技术方法,如区域调查、地图测绘、孢粉分析、土壤检测等通过GIS技术得以系统地整合,从而形成了有效的区域性综合研究;另一方面,对景观分析中的诸多空间要素的描述逐步从定性转入到定量分析和计算机模拟方面,从而大大提高了景观分析的有效性。

      总之,理论和方法上的成熟和进步使得景观考古学逐步成为西方考古学研究的一门重要的分支学科。

      三、 景观考古学

      什么是景观考古学?综合上文可见,与景观的概念一样,景观考古学与诸多人文和自然学科联系密切,研究内容丰富多样,我们很难用简单的定义来概括它复杂的内涵。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景观考古学有其独特的研究视角和广泛的应用领域,是当代考古学的一门重要的分支学科。回顾学科的发展历史,景观考古学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复杂的理论依据,这些理论均来自其他人文或自然学科,如艺术学、地理学、哲学、社会学等等,因此可以说景观考古学不是一种单纯的考古学理论,景观考古学的理论基础是随着当代人文和社会学科的发展而发展,这一点与聚落考古是一致的。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景观考古学也绝不是一种单纯的考古学研究方法。与聚落形态考古等所不同的是,景观并不是古代人类的遗留,概念上它既是一种地表形态,同时更是一种文化观念。尤其对于后者而言,考古学不能直接研究古代景观。实际上,景观考古学的重要性在于它为考古学研究提供了一种观察和解释问题的独特视角,一种能够容纳多种理论和方法的综合体,也正因此景观考古学才具有了作为考古学研究分支学科的鲜明特征。综合前文,景观考古学有如下四个重要特征:

      其一,对地表构成的空间结构的关注和考察是景观考古学的基础。地表构成的空间结构是一个物理概念,指构成地球表面的各类空间要素的综合,既包括地形地貌、河流山川等自然地物,也包括植被覆盖、土壤矿产等自然资源。景观概念中的地表构成具有空间异质性的特点,即地表构成要素在空间分布上表现为不均匀性和复杂性,在生态学上是生态多样性的基础,而在人类学和考古学上则是人类社会文化多样性的自然基础。地表空间是人类活动的三维空间,这个概念上的景观可以看作是人类日常活动的载体。聚落考古在田野操作的层面上有一个“活动面”的概念,被看作是“遗址上承载一个时期内全部人类活动的地面,是一个开放的二维平面”(赵辉1998)。实际上,如果将这个活动面扩展到遗址外,并考察其表面构成要素的空间分布特征以及与人类活动和社会文化多样性之间的关系,那就是景观考古学所关心的内容了。

      其二,人类的空间认知和社会实践活动是景观考古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以人为本是由景观概念的人文主义色彩所决定的。从研究的内容来讲,景观考古学与一般意义上的考古学研究并无差别,都关注古代社会的方方面面,所不同的是景观考古学以景观为视角开展研究,探讨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如何依托于复杂的地表空间形态而进行的,以及人类如何认识自身所处的生存空间并将其纳入到不同的文化结构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景观考古学与一般意义上的人地关系的研究不同,因为它不仅关注人地关系,更关心人的认知世界和社会关系,关心人地关系的社会化过程。

      其三,景观考古学是一种区域性的研究。景观本身就是一个以区域为定义的概念。景观考古学虽然与聚落考古学一样都旨在研究古代社会,但所不同的是聚落考古研究的是遗址,而景观考古则同时更关心遗址之外。遗址是人类定居生活的集中遗留,但人类的活动决不仅局限在固定的聚落点上,聚落之间的联系也非简单的线性几何,而是会受多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因此虽然聚落形态考古也关心宏观概念上的区域聚落,但实际上多是区域内点的集合,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区域性研究。一些研究者则更直接将景观考古看作是聚落考古的对立面,指出景观考古与聚落考古之间的区别可以看作是发生在点(place)和面(space)上的人类活动的区别(Tuan 1977)。田野实践中,景观考古学更多地依赖于区域系统调查,关注地表遗物分布的空间特征及其与景观背景的空间异质性之间的关系,而通过抽样的方法获取反映区域环境历史特征的样品也是景观考古的重要田野工作之一。

      其四,景观考古学是一种综合性的研究。景观既是一个区域性的概念,同时也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从内容和对象上,景观考古学所研究的是一个区域内的地理、生态、资源、社会、经济、文化等的综合特征,并对这些特征进行系统的整合,从而形成对特定区域阶段性历史发展的整体认识。在研究方法上,一方面景观考古学需要广泛借助于地质地理学、环境生态学、动物植物学、社会人类学和心理认知科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以及制图技术、GIS技术、遥感技术、空间分析技术等多种技术手段,是集多学科、多手段为一体的综合研究;另一方面考古学研究景观还必须要综合“遗址内(on-site)”与“遗址外(off-site)”的研究(秦岭等2010),既要研究人类活动本身,又要关注人类活动发生的空间背景,是真正意义上点面结合的区域性综合研究。

      景观考古学的研究内容从宏观的视角来看,景观考古学的研究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景观的历史演变、景观的复原和景观的社会学研究。

      研究景观的历史演变也被称为“景观分析”,主要是通过“回溯式”的研究方法揭示不同历史时期的地表景观的结构和特征。这种研究一般首先要以研究区域内当前状态下的景观为基础,寻求景观历史演变的线索。比如,地貌调查并结合以反映微地貌特征的大比例尺地图测绘。当然,通过必要的田野考古调查寻找不同历史时期人类地表活动的线索才是进行景观回溯的最重要的考古学研究方法。另外,高时相、高分辨率和高光谱的遥感影像资料的分析也可以起到重要的辅助判断的作用。在景观考古的实践中,地貌变化最显著的就是水系,包括河流、湖泊和海平面,因为无论是地表径流还是海平面都受到全球或地区性气候变化的显著影响,河道和湖泊的变化还同时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比如大规模的砍伐所导致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大型水利工程的修建等。另一方面,河流水系的变化对人类活动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水既是人类日常生产生活所不可缺少的必须资源,同时河流作为视觉显著的“景观通道”也常常作为联系不同聚落的交通通道。因此,研究古水系的变迁与人类活动之间的关系常常是景观分析中的首要问题(比如Muir 2000)。

      有关景观复原的研究主要是对研究区域特定历史时期地表生态系统的复原与重建,其中最主要的是植被系统。这方面的工作主要是依赖于对采集的古环境学样品的分析,其中最常见的是对孢粉谱的研究,另外对考古遗址浮选的大植物遗存、植硅石等的分析也有助于进行植被景观的复原和重建。但是,在使用这些古环境学样品进行景观复原时,必须充分注意遗址内外与人类活动之间的关系。由于遗址内的堆积经过人类的反复扰动,不能直接利用文化堆积中的古环境样品进行景观重建,孢粉分析应选取遗址外的自然地层。浮选的大植物遗存,包括炭化的种子和木炭,本身就是由人类活动所有意或无意带到遗址中,是人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对这些遗存的研究应充分考虑到人类在遗址外活动的范围和活动的方式,以GIS为支持的遗址资源域的研究可以为此提供有效的信息。

      除了植被的复原之外,对地表土壤历史演变的研究,其中主要是土壤微形态的研究也是进行景观复原的重要手段。土壤微形态研究是在微观上研究土壤的组分、物像及垒结,其主要任务是将显微镜下观察、描述的土壤微形态特征及变化用来说明土壤生成、发育的演变规律,从而解释各种自然力量或人为因素对地层形成过程的影响。一方面,通过对土壤薄片的分析可以从微观上探讨过去的农业、土地利用方式及其它反映人类活动特点的信息;另一方面,土壤微形态研究可以从残骸特征推断其成土条件、复原古土壤的发生特征,进而了解从古代的成土条件到现代成土条件的变化和土壤的发育历史(Goldberg and Macphail 2006)。

      景观的社会学研究是近年来西方景观考古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几乎涉及到了考古学社会研究的方方面面。实践中,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得以全面开展(Knapp and Ashmore 1999:13-19):

      第一,研究文化记忆(cultural memory)的景观考古。景观被看作是记录社会和个体发展史的文化记忆的空间物化形式。在个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中,通过反复的利用、阐释、修复、重建,景观不仅被赋予意义并纳入到社会的文化记忆之中,而且文化记忆通过景观的形式而突出了它的延续性(Schama 1995)。土地常常被看作是祖先的遗产,是祖先精神的延续,比如澳洲土著将祖先在同一景观中的活动看作是梦境中再现的内容(Morphy 1995:187),而新几内亚的当地社群则把土地看作是祖先的能量所在(Tilley 1994:58)。这方面的考古学研究关注的是景观被赋予的多重社会文化意义是如何通过时代变迁而被承袭、积累、重述和再现的。

      第二,研究社会认同(social identity)的景观考古。人类从事社会文化活动会有意识地选择特定的地点或区域,反过来这些地点或区域本身也会表达和强化已有的社会文化认同。有研究者指出,景观中的一些特殊的“标志物”可能被不同的社会所给予特别的关注,并被赋予重要的社会和文化涵义(Bradley 1993:26)。这些重要的景观标志物或景观区域或者具有视觉上的凸出效果,或者是重要的生态区交界地带,也有可能是过去重大历史事件发生的地区,既有可能为凸显的自然地貌,如山峰、河谷等,也有可能是高大的人工建筑,如神庙、祭坛等。重要的是,它们的作用都在于强化既定的文化和社会结构中的空间认知和社会认同。比如,全世界范围内都广泛关注的岩画研究就是一个实例,它们常常分布于生态区交界地带且同时视域开阔的地区,既是自然生态景观的分界线,同时也是不同文化和社会群体的活动边界线(Bradley 1991; 1997)。再比如对分布于世界各地高大的人工古迹(monument)的研究表明一些视觉显著的地点在营建大型建筑之前就已经被当地社群标识为重要的“圣地”(sacred place)(Bradley 1997)。因此,重要的自然景观标志和社会的文化认同在相当程度上是融为一体的,而这方面的景观考古研究关注的正是不同社会的文化认同如何体现在不同的自然景物上,以及二者之间的互动如何构建出了独特的社会和文化景观的概念。

      第三,研究社会秩序(social order)的景观考古。任何人类社会都有自身文化结构中的空间秩序,同样不同文化结构中的景观概念也有其相应的社会秩序。所不同的是,从考古学的研究方法上看,对人类社会空间秩序的研究常常是聚落考古学的重要内容,而从景观的角度研究社会秩序主要是探讨景观形态的多样性与构建不同类型的社会秩序之间的互动关系。比如特定文化结构中不同的自然景观形态与性别、年龄、身份、族群等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划分和维系社会生产生活、组织结构、分层分化等方面的作用。例如性别考古学研究中考察特定的景观特征与性别图像或符号之间的联系,以及按照性别划分的景观区域与资源控制之间的关系等(Schmidt 1997; Jackson 1990)。而社会复杂化研究中,多样化的景观形态对人类空间位移产生了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直接关系到了早期国家对人口、资源、生产、信仰等的控制,例如海洋运输在希腊青铜时代的迈锡尼文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Bevan forthcoming)。除此之外,我们常常谈到的聚落与墓地、不同等级的聚落与墓地在地貌景观选择上的差异等也属于这方面的内容。而如果不同的景观特征与特定社会秩序结构之间构成了系统的联系,那么也就形成了景观考古学中所谓的“嵌套式景观”(nested landscape)或景观的“嵌套式特征”(nested feature)(Bender et al. 1997),这正是景观反映社会秩序的重要内容。

      第四,研究社会变迁(social transformation)的景观考古。无论是文化记忆、社会认同还是社会秩序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景观考古同样关心社会和文化的变迁。从考古学的角度看,景观是长时段的人类活动的载体,代表了一定时空范围内稳定的社会和文化的综合体,因此景观的文化属性具有连续性和累积性的特点,而景观涵义的变迁正是这种稳定结构的变化。导致变化的原因可能来自两个方面:环境的变化,如河流改道、海平面上升等改变了原有的生态系统和景观结构的自然基础;社会的变化,如人口迁徙、社会动荡等改变了原有社会的组织和结构。很多情况下,景观变化背后的原因非常复杂,可能是人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而正因为景观概念上的综合性的特征,其变化很可能预示着整个社会结构都发生了重大的变迁。例如,有研究者指出农业社会的起源与景观的变化有着密切的联系(Fuller and Qin 2009)。从这个意义上讲,景观成为考察社会历史变迁的重要视角。

      景观考古学的研究方法。如前所述,景观考古学是一种综合性的研究,诸多人文和自然学科的研究方法可以为考古学研究景观提供服务。但是,作为景观考古自身来讲,有两种最基本和最常用的综合性研究方法:区域系统调查和GIS支持下的景观考古研究。

      区域系统调查在国内一般被认为是聚落形态考古研究的重要方法,是以全覆盖的形式发现遗址为主要目标。但实际上区域系统调查也是景观考古学田野工作的主要方法。以景观研究为主要目标的区域系统调查并非以发现遗址为目的,而是以观察地表遗迹和遗物的分布状态以及地表景观构成要素的现状和历史演变线索为目标,从而为进一步研究人类活动与景观的关系提供一手的调查资料。区域系统调查有两种形式:全覆盖式和抽样式。无论是全覆盖式还是抽样式的区域系统调查都由数名专业人员参加,通过地表行走并纪录事先设定好的调查网格内的相关内容,完成对地表覆盖物的观察和纪录,其中地表覆盖物既包括各类人工制品,也包括土壤、植被等自然覆盖物。

      以希腊Antikythera岛的景观考古调查为例。该调查项目同时采用了全覆盖式和抽样式的调查方式,全覆盖式调点在了解地表景观覆盖物,并确定考古遗存集中分布的区域;抽样式调查则在全覆盖式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地表遗物的分布模式。除了遗物之外,调查中对每个网格中的植被种类、覆盖密度、地表可视度、土地利用状况、土壤类型和侵蚀状况等都进行了详细的纪录,并形成调查数据库。通过构建GIS的空间数据库,借助遥感和GIS的空间分析技术,对调查获取的各类田野资料和已有的数字地面模型、矢量化的各类资源图、不同的遥感资料进行综合性空间分析,讨论不同时期的人类活动与景观演变之间的关系,将人类活动和考古发现的复杂性与景观的空间异质性联系了起来。这项景观考古调查项目取得了若干的成果,同时也提出一些发人深省的问题,比如调查发现的地表遗物的分布密度显然与植被覆盖的密度呈负相关,而遗物分布的模式又与土壤受侵蚀的状况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等等(Bevan et al. 2008, 2009; Palmer et al. 2010)。由此可见,由区域系统调查开展的景观考古学研究不仅能够为考古学研究景观本身提供直接的证据,而且也为讨论考古遗址的后堆积过程和考古工作的具体方式提供了有效的线索。

      地理信息系统(GIS)是以计算机数据库技术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对空间地理信息进行综合性的管理、分析和应用的技术系统,是20世纪后半期以来计算机科学、信息科学和系统工程综合发展的结果。GIS技术以空间地理数据库为基础,采用矢量或栅格两种方式存储、管理和分析计算各类地球表面的空间属性信息,具有传统的地理学研究方法所难以企及的优势,能够高效、便捷地处理海量空间数据,同时还可以对各类空间属性信息进行有效的地理综合,实现量化的空间分析、模拟和预测。正因此,GIS技术自诞生以来就在考古学研究中有广泛的应用,尤其是以区域综合性研究为特征的景观考古学。

      GIS技术在考古学中的应用可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在进入90年代之后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而迅速发展成熟起来(Harris and Lock 1990)。具体来讲,GIS技术在考古学中的应用有两大方向:其一,文物考古信息的数字化管理层面,尤其是在文化资源管理(CRM)中的广泛应用(Box 1999);其二,考古学研究的层面,尤其是以景观考古学为基础的空间分析方面。实际上,考古学的空间分析尤其是空间定量分析的数学理论基础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就已基本建立起来(Hodder and Orton 1976),但是由于受到计算手段的限制,在考古学研究中一直颇受局限。随着GIS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信息处理能力的提高,考古学的空间定量分析,尤其是与复杂的地表景观结构相结合的统计分析、数学建模、过程模拟等均可以在GIS软件中方便地实现。比如,以海量计算为基础的蒙特卡洛模拟(Monte Carlo simulation)为复杂的空间定量分析提供了可能。这就使得诸多景观考古学研究的理念,尤其是有关考古学社会研究的新理念得以实现,从而大大推动了景观考古学的发展。GIS应用于景观考古学研究主要有三个方面:景观特征分析、空间过程分析和视域分析。

      景观特征分析包括对研究区域的地形、水文特征的提取和分析以及对植被、土壤、矿产等资源的综合研究。GIS研究景观特征首先依赖于建立准确的“数字高程模型”(DEM),并据此进一步提取坡度、坡向、地表曲率、汇流积累量等地貌信息和山谷、山脊、山顶、水网、集水域等地形特征。同时,由地质矿产和国土资源调查以及遥感影像分析所获取的各类植被、土壤、矿产和土地利用情况等的资源地图也是景观分析的重要对象。在获取这些反映地表景观特征的资料并生成相应的栅格图层的基础上,GIS利用包括多元统计分析在内的各种空间定量分析手段,讨论人类活动与不同的景观特征之间的相关性,并对这种相关性做出解释,这就是GIS进行景观特征分析的基本方法。近二十年来,流行于欧美的“考古遗址预测模型”(archaeological site location predictive modeling)实际上就是应用这种方法的具体体现。(Kvamme 1983; Mehrer and Wescott 2005)。

      空间过程分析是对人类以多样化的地表景观为依托所进行的空间移动的分析、模拟和阐释,是通过GIS对人类社会的文化过程、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的研究。GIS空间分析工具中常用的价值面分析(cost-surface analysis)和网络分析(network analysis)都常被用来研究景观考古中的空间过程。值得注意的是,人类的空间移动方式是多样化的,既可以徒步行走,也可以借助于车船之力,而这些不同的移动方式的选择及其效率又与不同的景观类型和环境条件密切相关,因此在使用GIS的空间分析工具计算和模拟在不同条件下人类空间移动状况时,还需要充分参考实验考古学、民族志、历史文献等的相关资料。除此之外,由于实际情况相当复杂多变,采用GIS模拟空间过程的研究如果能在控制一些景观因素的情况下进行对比分析和阐释,寻找特定条件下影响人类空间过程的关键因素,那么结论才能真正合理有效。比如,Mithen等人通过建立全球范围内的数字地面模型,并借助于环境科学研究所提供的万年来全球气候变化曲线和全球不同气候带的划分,利用GIS技术模拟人类多次走出非洲的过程(2002);Bevan等人通过模拟比对希腊克里特岛青铜时代徒步行走和航海运输两种情况下中心聚落对外控制力的差异,指出海洋运输对迈锡尼早期国家政治和经济统治的重要性(forthcoming)。

      视域分析是GIS在景观考古学研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领域。由于视觉与人类对景观的感知(perception)有关,因此视域分析常常被景观考古学看作是研究人类认知世界的重要手段。GIS技术带来了考古学研究视觉景观的革命:以数字高程模型为基础,GIS可以准确计算出一定区域内任意两点之间是否可视,从而将点对点的视觉研究转换为由点及面的视域分析;另外,采用GIS技术研究视域可以方便地进行各种空间统计分析,以定量分析取代定性研究,大大提高了考古学研究视觉景观的有效性(Lake et al. 1998)。具体来讲,GIS的视域分析有两种类型:简单视域分析和累积性视域分析。简单视域分析(simple viewshed analysis)是直接计算从单个或多个观察点出发所能观察到的视觉范围和具体的景观内容,比如Lock等人研究表明英国Danebury地区新石器时代的坟丘是不同社群之间划分疆界的视觉标志,它们的视域彼此之间完全不重合(Lock and Harris 1996)。累积性视域分析(cumulative viewshed analysis)是将从不同观察点出发计算的视域进行相加得出累积性视域,从而计算出在一定范围内从任意一点出发究竟能看到几个观察点的视域分析方法。累积性视域分析既可以计算一定范围内已知的观察点是否具有视觉上的优势性,同时也可以计算观察点之间是否具有显著的可通视性,比如Fisher等人对英国Mull岛青铜时代石冢群的视域分析,就显示出这些石冢所处的位置在当地社群中具有明显的视觉优势,从而显示出其重要的宗教意义(Fisher et al. 1997)。

      总之,无论是景观还是景观考古学都是一个内涵复杂的概念,景观既是对地表构成空间结构的描述,也是对人类空间认知和社会关系网络的描述;景观考古学关注的是地球表面复杂的景观现象与人类的认知和社会实践活动之间的互动关系,既是对人地关系的研究,更是对社会关系的考察。景观考古学的重要性在于它为考古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一个将人类活动置于时空连续且内涵丰富的景观之上而不是彼此孤立的遗址之上的研究视角,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区域性综合研究。正是由于景观考古学的这些特征,以后过程主义为代表的当代考古学理论和以GIS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空间分析技术方法才能够在景观考古学研究的范畴中得以充分的理论阐释、方法革新和实践检验,同时也使得景观考古学成为当代西方考古学的一个重要分支。

      相反,尽管近年来景观的概念开始频繁出现在中国考古学研究的文献中,但整体来讲中国考古学缺乏对景观概念的充分关注。在社会研究方面,中国考古学一直强调以聚落形态研究为主要方法,在引入西方流行的区域系统调查方法的同时,却并没有充分意识到这种方法背后的景观考古意义,自然对其实际的效果也并不满意。人地关系的研究在中国考古学中被长期置于环境考古的范畴,常常被当作是人与环境之间的机械互动,而缺乏对人的空间认知结构的充分关注。实际上,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与缺乏对考古学研究的整体性思考有关,而西方景观考古学的理论、方法和实践对我们重新思考这些问题却不失为一个有效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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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考古学关键概念范文

      关键词: 文学经典; 意识形态; 文学性

      abstract: ancient literature and contemporary literature are two forms of concept, and so are ancient literary classics and contemporary literary classics. contemporary literature is a factual description while ancient literature is an explanatory concept. ancient literature agrees with ancient literary classics whereas contemporary literary classics mean borrowing and variation of ancient literary classics, hence containing unavoidable imaginative elements. a confusion of these distinctions will result in some unnecessary theoretical perplexity, which occurred as the view of ideology of literary classics. with the removal of this confusion, we will discover the two side of literary activity, that is, literary classics and literary character. the hierarchization of these concepts means mainly a diagnosis, which is preliminary but won't continue till all related concepts are discriminated.

      key words: literary classics; ideology; literary character

      说到文学经典,我们就忍不住地想哪些文学作品是经典,比如我们会想《红楼梦》是经典,李白的诗是经典,《三国演义》是经典,《阿q正传》是经典;有时我们也认为《平凡的世界》是经典;我们也问这样的问题:当代文学里哪些是经典呢?大众文学里哪些是经典呢?如果例子想得少些,我们还能明白地说说文学经典指的是哪些,但一旦想起的例子多了,我们就会陷入迷惑,好像经典有很多种,每种经典的涵义都很不同,让人越想越糊涂。

      一般来说,我们都注意到经典的树立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文学性,我们也叫它审美内涵;一是意识形态,就是各个利益集团不断争斗,为了自身的利益树立对己有利的经典。有学者认为经典之树立在于文学性,有学者认为主要是意识形态的作用。无论怎样,这两方面的争斗构成经典问题的主要讨论范围。但一般来说,学者们都注意到单纯从意识形态出发或单纯从文学性出发都会带来无法自圆其说的矛盾,所以往往采取调和的思路。也有学者看到经典有不同的层次,比如,我们谈论杜甫的诗作与谈论赵树理的《小二黑结婚》是不一样的,前者具有一种成熟的风格和均衡的品质,如果有人否定杜甫的诗是经典而且言之成理,那可真是一个划时代的批评家了;后者则是实验型的,本身有一定缺陷,但引起人极大关注。我们一般把前者称为古代文学经典,而把后者称为当代文学经典。[1]119这样的区分是恰当的,但如果在古代文学经典和当代文学经典中都发现了一致的文学性或一致的意识形态作用,就再次把两个层次混淆在一块儿了。

      我们一般思考经典问题的时候,都是沿着“经典是如何树立的”这样的思路进行的,这里试图另换一个思路,就是考察一下我们是怎样谈论经典的,不同的谈论方式是否有不同的涵义。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治疗”意识形态论带来的一系列混淆。

      为了简便的缘故,在这儿首先提出经典的层次划分。我们一般在三个层次上谈论经典:一、古代经典,制作一系列的规则;二、古代文学经典,这是从现代文学观念看的,重点在文学形式上;三、当代经典,我们依据它来判断当代文学。从三个方面来说,经典都具有史的价值,都是在树立规则。

      一、 经典是与生活的交织

      英文里说起“文学经典”的时候有两个表达,一个是literary canon,一个是literary classic,都有规则或传统的意思。实际上传统就是规则,我们遵照传统而行事就是遵照传统给我们树立起来的规则行事。在中国文化语境中,“经”与“典”是两个词,但两者的涵义大致是相通的。《说文解字》认为“经,织也。”《辞海》对此做了进一步的阐释:“经,织物的纵线,与‘纬’相对。”《说文》里的释义是比较古的,与经的原意比较接近。织是什么呢?是织入其中的意思,这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形成规则,无论是经还是纬,都是赋予形式,使物得以显形。一块布,如果没有横线和纵线怎么织成一块布呢?所以“经”是一种条理化的规则。我们在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行为,这些行为如果没有一些规则把它们织到一起,就是混乱的,但一般来说,各个行为之间都会有一些关联,这些关联就需要通过某种方式把它们确定下来,使人们有章可循,这就是“经”的作用。“经”一旦树立,就会产生规约人们行为的作用。有了经,人们的行为就有了遵从的规则;二是与人们的生活交织在一起。“经”为人们的生活树立起规则,但不是说从此之后,这个规则就从人们的生活中独立出来,与人们的生活不相关了。“经”就是与人们的生活交织在一起的,古代不断有释经的行为,甚至有为了某种目的而造伪经的行为,这都是看到“经”实际上是交织在人们生活中的,它不是孤立地存在于某个高高在上的所在,向我们放射无比耀眼的光芒,那样想实在是一种误解。我们说经典的树立是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为什么树立经典?因为有需要。什么样的需要?可能是政治生活,可能是经济生活,可能是道德生活,可能是文化生活,等等。当然在古代,没有分得这么清楚,它是一种混合的规则,它可能就是结合着某种政治需要、文化需要等等而树立起来的文本典范。作为一种规则,它就不可能仅仅是文本表述自身的规则,它还包含着政治规则或者文化规则等等,就像《诗经》,它不仅仅是文学作品,或者它就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它可能本来就如《礼记·王制》所言是天子 “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注: 以上所引为《诗经》的采诗说,另有列士献诗说、孔子删诗说。参见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1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60-61页;亦见陆侃如、冯元君《中国诗史》,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9页。],后来演化为各种有教养活动的交流平台,所以你会看到对于《诗经》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有些解释在我们现代人看来觉得不可思议,但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它就是那样恰切。

      与“经”相连的是“典”。“典”的原义则为常道、法则。《尔雅·释诂》解释道:“典,常也”,“典”主要是一种树立起来的规则,而“经”不仅有这层意思,它还显现出一种形成的过程,显现与生活交织在一起的层面。“经”与“典”的词意在古代中国基本可以通用。可见在中国古代,经典的意义就在于树立规则,同时它又与人们的生活编织在一起。古代政治阐释和伦理阐释是主要的两条途径,所以古代的经典主要偏重于这两个方面。但这样是否就能说经典的树立是政治意识形态的事呢?进而说文学经典的树立也同样是意识形态所致?

      可以看到,诸多主张意识形态论的学者对此会持肯定的答复,而且看起来好像也顺理成章,因为古代经典的树立就是与生活中的各种政治、经济、伦理关系纠结在一起的,那么经典也正是在各种意识形态的作用下形成的。但是我们看到,意识形态论有一个潜在的预设,就是文学与其他部分是分离开的。文学,有它独特的领域,它与其他意识形态部分有一个边界隔开,哪怕这个边界是非常模糊的。其实,强调文学审美内涵的观点也同样假设了这一边界,而且会把这个边界划得更清晰一些。这样思考经典问题,就会假定文学一直有其自己独特的性质,它或者拒斥其他因素的侵入,或者接受其他因素的侵入。但古代是否有这样的文学性呢?回答是否定的。可以说,这样想是拿现代文学的性质衡量古代文学。

      二、 古代文学经典的涵义

      我们先要说说“文学”这个概念。据乔纳森·卡勒说,“文学”(literature)一词晚到200年前才具有现代意义的,我们可以在18世纪末德国浪漫主义中找到它的踪迹,或者是以法国作家斯达尔夫人于公元1800年出版的一本书《文学与社会建制的关系》为标志。那么,什么是现代意义的文学呢?就是一种以想象性为主的写作。[2]21西方“文学”概念的演进与中国类似。中国古代并无现代意义的“文学”概念,但有相近的“文”的概念,只是这个“文”的概念比较驳杂,中国学术传统讲文史不分家,“文”这个概念也是如此。当然从魏晋开始,开始有了注重形式因素的“文”,与现代意义的“文学”概念相近,但在漫长的历史中并不占优势。比如宋太宗(977-984)时期修纂《太平御览》中“文”的分类为:1.序(文);2.诗;3.赋;4.颂、赞、箴;5.碑;6.铭、铭志、七辞、连珠;7-8.御制;9.诏、策、诰、教、诫;10.章表、奏、劾奏;11.论、议、栈、启、书记;12.诔、吊文、哀辞、哀策;13.檄、移、露布;14.符、契券、铁券、过所、零丁;15.品量文章、叹赏、改易、诋诃;16.思疾、思迟;17.著书(上);18.著书(下)、幼属文;19-20.史传。

      离我们最近的清代,人们对“文学”的看法也与我们现在完全不同。比如清代张英、王士祯等撰的《渊鉴类函》中文学类分为:1.周易、尚书;2.春秋、礼记、史;3.书籍、帙、诵读、写书、藏书、校书、求书、载书负书、赐书、借书;4.文字、著述;5.文章(敏捷、叹赏);6.诏、制诰、章奏、表、书记、檄、移、图、谶、符;7.诗、赋;8.七、颂;9.箴、铭、集序、论、射策、连珠、诔、碑文、哀辞、吊文;10.儒术、劝学、善诱;11.讲论、名理、好学;12.博学、幼学、从学、同学、废学;13.笔、砚;14.纸、墨、策、简、牍、札、刺、券契、封泥。

      由此可见,现代意义的文学不过是古代“文”的分类的一部分而已。

      现代意义上的“文学”一词是晚清以来才由日本转译过来的。近代日本先借用中国“文学”一词来译literature,词义缩小定格为“以语言塑造形象来反映现实的艺术”,再传回到中国,成为后来中国“文学”概念的一个主导方向。[3]362但也不是说,这个译法一经传入,“文学”概念就再无疑义了,实际上,“文学”到底指什么经过了二三十年的探讨,这主要表现在20世纪初文学史写作上。如何书写文学史,如何确认文学史中的经典,这经过了一个不断变动的过程。[4]

      我们看到,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文学的涵义都有演变,古典涵义与现代涵义有很大区别,而我们现在使用“文学”这个概念的时候,基本上是在现代涵义上使用的,因此我们在古代作品中用到“文学”一词的时候,要有一些历史意识。可以说,现代文学与古代文学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构成方式。现代文学是在现代“文学”概念下产生出来的,它也包含对古代文学的追慕,但主要部分是文学的自觉。而古代文学则是现代的一种解释机制,我们当然能够发现很多作品是具有强烈的形式美特性的,比如诗赋词曲,但对古代“文学”的整体规划却是以现代“文学”观念为基础的。

      文学史本身就是由经典树立起来的。我们在文学的历史中发现,古代有很多作品很符合我们现代的文学观念,因此我们很自然地将其称为文学经典。当我们谈论古代文学经典的时候,我们就是有意地忽略掉与文学无关的一些意识形态因素,这样做有利于发现哪些作品更具有形式审美内涵,这当然是以当代的文学观念在古代寻找“源流”,而且这样做是很有意义的,但不要忘了,任何溯源的举动都是一种阐释,假如在谈论经典的时候把这一假定忘记了,就会倒流为源,以疏为典。我们把古代文学经典从政治、道德语境中剥离出来,这本来就是一种解释,假如我们解释时,把它当作确定不变的事实了,就会发现古代文学经典是格外受到外部意识形态因素影响的。我们承认,古代经典(而不是文学经典)根本脱不开意识形态的干涉,但古代经典是一个事实性描述,而古代文学经典则是一种文学史解释,两者根本不是一种存在方式,虽然我们面对的可能是同一个对象,比如《诗经》。

      所以文学经典的树立与古代经典的树立还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当然认为《诗经》是文学,但不等于说《诗经》经典化的过程就是文学经典化过程的一个范例,如果这么说就要犯错误。当然我们说古代文学经典的时候也就是指《诗经》、《史记》等等那些在古代负有文学之外使命的作品,这并不矛盾。同样是《诗经》,古代人看它与我们现代人看它完全是两个角度,我们也说《诗经》是文学经典,但我们说这话的含义不同于古代人说《诗》为五经之首的含义。所以不要把文学经典的《诗经》等同于古代经典的《诗经》。我们说的是同一个东西,但看的方式不一样。

      由此,我们可以说,在文学经典的树立中当然有意识形态参与其中,而且扮演着重要角色,但不是决定性因素。文学作品本身、政治力量、文学机构、公众意见共同构成了当时对文学[注: 此处用的“文学”一词极宽泛,它包含各种“文”与“笔”、“文”与“学”的概念分延,这也与不同时代树立经典作家的方式相符。]经典的选择,可能一时这个因素大些,一时那个因素大些,但没有哪个是决定力量。文学经典的树立是一种实践,没有一个不变的规则,过分强调其中一个因素就会产生偏差。文学作品本身,很容易被误解为文学性,一种纯粹的文学性。实际上,我们判断文学的时候都以某种文学独有的性质为基础的,但并不是说这是一个纯而又纯的文学性。没有这种东西:它潜伏着,等待我们去发现。文学性恰好就是在不断的讨论甚至是争论中显现出来的,它是生长出来的,不是一下子就有一个纯粹的本性放在那儿,它一诞生就带着各种各样的杂质,包括意识形态。所以不应该说,意识形态决定经典的设立,而应该说经典的设立里就包含着意识形态的作用。但这并不能证明文学经典一直以来就是意识形态的产物,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了,古代文学这个概念更多的是现代文学概念的一个解释性应用,所以,一定要在古代文学经典中发现意识形态的决定性作用,是用错了力。这就好像我们评价一个人,我们先设置了一个完人的道德标准,然后发现没有一个人在道德上是完美的,因此就说,人都是坏的,都是为了各自私利而损害他人的,所以人的本质是不道德的。——这么说根本就没理解“道德”是怎么回事。

      三、古代文学经典与当代作品

      实际上,古代文学经典问题是基于现代文学观念的一个解释性评论,特别是基于当下文学观念的一个解释性评论,为什么要有这样的评论呢?一个关键是通过梳理文学史来凸显当下文学观念,进而产生这样的想法:当代文学中有没有经典。[注: “当代”指的是1949年以来的这段时间,虽然这种划分颇为牵强,但从意识形态与文学关系的角度来看却也合适。现代文学从1919年算起不过30年的时间,对这段时间中的经典追溯与当代文学中的经典问题是紧密相连的。]古代有经典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个经典是各种意识形态交织作用的产物。古代也有文学经典,但如我们前面指出的,这大部分是我们基于现代文学观念的一个梳理,当然这个梳理不那么强硬,不是用一把标尺,定一个尺度,不合适的就截去,合适的就留下。我们看到,的确有很大一部分作品与现代文学观念相吻合,而且离现代越近,吻合者越多。但毕竟古代文学是在现代文学观念烛照下才得以凸显出来的。

      我们看到,文学史的编制实际上就是经典的序列。那么当代哪些是经典?这一问题似乎很奇怪,因为我们一直在谈当代文学经典。是的,但这和谈论古代文学经典有什么不同呢?前面我们谈到用意识形态来分析古代文学作品有些偏了,当代文学作品当然是与现代文学观念合拍的,它与意识形态有多大关系呢?

      我们为什么要谈当代的经典呢?一个回答是,因为它们对我们最有紧迫性,我们要依据它们来判断其他作品。如此,这些当代经典就与古代经典有很大的不同。之所以树立当代文学经典,是为了显现当代文学性质为何,并依此判断其他当代作品。由于当代文学经典与政治意识形态联系过于紧密,在它身上过多地维系了政治诉求,或者说,文学经典的树立,很大程度上是意识形态的事,这一点在20世纪50-70年代尤为典范,而古代文学经典则是通过滤除各种意识形态因素确立起来的,所以,我们在谈起当代文学经典的时候,实际上对“经典”一词怀有谅解的心情。我们说卢新华的《伤痕》和刘心武的《班主任》是经典,但我们没有拿它和《红楼梦》比;我们说李季的《王贵和李香香》是经典,但我们没有拿它和古诗十九首比。我们的确谈论《班主任》这样的当代文学经典,我们也的确谈论所谓的红色经典,但这些经典与古代文学经典无疑不在一个层次上。

      实际上,我们讨论经典问题的时候,往往是在不同层面上进行的。如果不能分清层次,就会产生概念上的混淆,以致出现“古代文学经典有很大一部分是意识形态树立起来的”这样的误解。如前面所指出的,古代文学与当代文学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构成方式,当代文学是一种事实性描述,而古代文学则是一种解释性概念,它是中国20世纪初以来的现代文学观念的应用和推演,所以说“古代文学经典由意识形态决定”是混淆了不同的概念结构,意识形态因素只应该在事实性描述中才有用力之处。

      我们看到,当代文学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密切些,当代文学中各类所谓“经典”像走马灯一样的变幻不停,与意识形态的距离太近是一个主要原因。用意识形态来分析现当代文学还算恰当,但用来分析古代文学就会混淆事实与解释性现象。但作为一种事实存在的当代文学同样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假如有当代文学经典的话,那么这个经典的标准也会放得极低,与古代文学经典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充其量可以说是好的作品,如果把标准稍为提高,当代文学中是否存在经典就会成为一个悬案。如果当代文学经典问题消隐,那么它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问题也会消隐。由此可见,从意识形态出发来研究文学经典问题并不是一个恰切的角度。

      让我们再转换一下角度。如果我们从古代文学经典与当代文学经典是两种经典形态这一事实出发,我们就会发现当代文学经典这一提法的更深层的涵义。无疑,当代文学与现代文学观念是一致的,而古代文学则是现代文学观念的一个扩展和但这并不代表纯而又纯的文学性体现在当代文学中,相反,它是在整理古代文学时出现的,我们恰恰是在古代文学中指认最具文学性的作品和代表作家,指认的方式就是将其树为经典,所以我们才会在各种文学史中看到经典作家的追认和经典作品的排列,并把他们看做文学性质的保障。可以说,文学经典与文学性不是两种文学活动,它们是一种文学活动的两面。那么当代文学经典呢?它是对古代文学经典的借用和变形,它是对一种构成性概念的借用,包含相当多的想象成分。所以我们看到,当代文学活动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这是一种事实描述,而当代文学经典概念则是一种构成性概念的借用,它的意义在于为当代文学指明方向,借以探究文学的界限和文学的性质。这么说不是把当代文学经典概念判断为一种假概念,而是指出这种概念活动的想象成分,指出它的局限以及它的积极意义。

      由以上我们看到,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分析经典问题并不很恰切。那么是否就剩下文学性了呢?也不尽然。如果这个文学性指的是一种纯而又纯的标准,那么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文学性指的是一种变化的历史,这倒是可以接受的。我们不如把文学性当作一种引导,而不是决定,毕竟我们总要依据一些标准来进行判断,虽然这个标准不太牢固,但聊胜于无。我们更应该把文学性当作一种运动,经典是这种运动的另一面,两者是双向铸造的关系,而不是谁决定谁的关系。

      [ 参 考 文 献 ]

      [1] 南帆.文学理论新读本[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02.

      [2] jonathan culler.literary theory[m].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