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问题,结合发展党员的实际,一般提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经过党员或者群团组织推优,支委会的研究,可以确定为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根据问题,结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分子满2年还未被确立为发展对象,党组织应仍应每隔半年进行一次考察。
根据问题,参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条的表述,可以表述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
根据问题的表述,可以衔接一下原来毕业的大学党组织,党员档案在转接时应有相关的记录。
根据问题,结合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实际,在党支部大会接受预备党员会议记录中填写的发言人数,不一定与表决的人数一致。
根据问题的表述,依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对于支部成员的空缺,应及时上报上级党委,并在上级党委批复后进行补充。
根据问题,如果是给公司党委集体提交议案,抬头应写中共XX公司委员会即可。
根据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组织关系未转走,原党组织有管理的责任,建议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协调转走组织关系。如果坚持不改,可按有关规定处理。
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这就是说,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具有上述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视为自行脱党。在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党组织要正确掌握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不要把因某些客观原因连续六个月没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没有交纳党费,或没有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一律算作自行脱党。党组织在发现党员有上述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或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而仍坚持不改,则满六个月即可处理。
根据问题,一切都应以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以及分布而定,如果有必要,退休干部可以单独设置一个支部。
根据问题,一般情况下,作为纪委是党委的主抓纪检的机构,应与同级党委一起换届,产生新一届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