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 部院 |
拼音 | bù yuàn |
书写 | 部院 |
解释 | 1.清代各省巡抚多兼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故称巡抚为部院。 2.清代中央六部和都察院的合称。 |
部院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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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院造句
1、大二时担任舞美系系团总支的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学生工作。大三时负责学院后勤部院刊的美编工作。2、为此,清政府对部院进行了大改组,同时增设邮传部。3、顺治二年,规定会试要以内阁部院、翰林院、詹事府等官员4人为读卷官,兵部以满、汉族的官员为提调,另有御史作为监试。4、原拟各部院等衙门职掌事宜,及员司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