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2024年6月28日,经法库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68人为法库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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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司法局
2024年6月29日
原标题:法库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任命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aku.gov.cn/zfxxgk/gsgg/202406/t20240628_4663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