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网

电脑版
提示:原网页已由神马搜索转码, 内容由www.offcn.com提供.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三支一扶> 考试信息> 政策待遇>

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入阅读模式

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入阅读模式加微信点我咨询

2021-08-19 15:26:22|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党委(党工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1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河南省“三支一扶”工作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和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战略部署,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推动“三支一扶”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支一扶”人员是指通过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统一公开招募,在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林业)、支医、帮扶乡村振兴、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等相关领域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经省政府同意增设“三支一扶”省级计划(以下简称省级计划),与国家下达的“三支一扶”计划统筹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三支一扶”管理工作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坚持管理与服务、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省级“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组织部、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团省委等11个部门组成,负责我省“三支一扶”工作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协调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县(市、区)可参照设立“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管理办公室。

第五条省级“三支一扶”办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组织与实施,研究制定年度招募工作方案;

(二)统一发布招募公告,指导各地组织实施报名和考试;

(三)指导和监督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四)配合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申请、拨付“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协助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各地“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

(五)管理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六)指导各地做好服务期内的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工作,并组织实施审核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七)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编制岗位、聘用及相关待遇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省级“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监督、指导各地做好培训工作;

(九)其他日常工作。

第六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主要职责:

(一)落实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方案,制定本地年度招募工作实施细则,完成年度招募任务;

(二)负责岗位征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组织实施

招募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上岗等工作;

(三)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落实“三支一扶”人员本级财政补贴不足部分经费;

(四)组织岗前培训,安排在岗培训工作,视情制定本地考核激励办法,负责指导县(市、区)征集年度岗位需求计划、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工作;

(五)负责督导检查本地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编制岗位、聘用及相关待遇落实工作。

第七条县(市、区)“三支一扶”办主要职责:

(一)负责征集年度岗位需求计划;

(二)负责新招募人员岗位落实工作;

上一页
1/4
下一页
(责任编辑:柳)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