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查通知

中公网 2021年08月09日 10:18:43

      (五)特别情况审核。

      以下情况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六)资格审查。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精神,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执业药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查看原公告>>2021新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