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科目《刑法》事后抢劫之考点汇总

中公网 2021年08月14日 09:05:23

      

事后抢劫之考点汇总

01事后抢劫之内容  

      《刑法》第269条  【抢劫罪(事后抢劫)】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三大轻罪: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

      ①只要一个行为具有侵犯财产法益的性质,符合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这三个财产犯罪的构成要件,即可转化为抢劫罪。无论与刑法规定的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是法条竞合还是想象竞合关系,均可以成立事后抢劫。

      例如,盗伐林木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成立要件,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可以转化为抢劫罪。

      ②三罪在预备阶段不转化为抢劫,但在未遂时或所取财物数额不大时可以转化为抢劫。

      2.三大目的: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胁迫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毁灭罪证是为了盗窃、诈骗、抢夺罪的罪证湮灭。如果行为人在实行盗窃、诈骗、抢夺的过程中,尚未取得财物时被人发现,为了非法取得财物,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直接认定为抢劫罪。

      例1.甲在盗窃过程中被乙发现,甲一拳将乙打成重伤,将财物取走。应当将甲的行为直接认定为抢劫罪。

      例2.甲在抢夺了乙的金项链,走出十几米远,发现好像不太值钱,于是走回去,扇乙几耳光:“出门也不戴条好项链!”甲不转化为抢劫罪。

      3.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胁迫。

      ①当场。场所密接性、时间密接性。注意两点;第一,空间和时间的当场性要同时具备;第二,尚在他人追击中属于“当场”。

      例1.甲抢夺了乙一部手机,乙紧追不放,追了10公里,甲实在跑不动了,将乙打伤后逃走。甲转化为抢劫,因为虽然在空间上不属于当场,但持续追捕的过程仍然属于当场,能转化为抢劫。

      例2.甲晚上潜入乙家实施盗窃,窃得财物后太累了,在乙家门口想休息一会儿,结果太困了睡着了。乙清晨起来,看到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出门看到窃贼甲,对其进行抓捕,甲将乙打伤。虽然在空间上甲的行为可以符合当场性,但时间上不符合,不转化为抢劫。

      ②施暴对象可以是为了保护占有的第三人。但是不包括以对自己实施暴力相威胁,也不包括对动物实施暴力。

      例如,甲抢夺一老妇人财物,老妇人的宠物狗上前追赶,甲一脚将宠物狗踢死,老妇人见状当场心脏病发死亡。甲不转化为抢劫。

      【注意】认识错误问题:

      第一种,对象错误,误把第三人当成追捕的人。

      观点展示:观点一(多数观点),对无关的第三人实施暴力,不转化为抢劫。观点二(少数观点),转化为抢劫。

      第二种,打击错误。转化为抢劫罪。致人重伤的,构成抢劫致人重伤。

      ③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胁迫。要求这里的暴力或暴力胁迫与抢劫罪的程度相当,即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

      例1.甲抢夺一老汉手机,老汉紧追不放,甲将手中报纸团成团砸向老汉。甲不转化成抢劫,因为暴力程度不够。

      例2.甲抢夺一老汉手机,老汉紧追不放,甲将一个砖头砸向老汉。甲转化为抢劫。

      (4)主体条件:年满16周岁的人。14-16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事后实施暴力行为的,不转化为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

      (5)事后转化抢劫的共犯问题

      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犯罪,其中部分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对于其余行为人是否以抢劫罪共犯论处,主要看其对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人是否形成共同犯意、提供帮助。基于一定意思联络,对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人提供帮助的,可以抢劫罪共犯论处。

      例如,甲乙共同盗窃,均为实行犯,被害人发现后,对乙进行抓捕,乙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甲如果不知情或明确表示反对,甲不转化为抢劫罪。甲如果知情,并且明确表示支持或者暴力配合,甲和乙一起转化为抢劫罪。

02实战演练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转化型抢劫作出了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能适用该规定?

      A.甲入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并追赶,甲进入李某厨房,拿出菜刀护在自己胸前,对李某说,你千万别过来,我胆子很小。然后,翻窗逃跑

      B.乙抢夺王某的财物,王某让狼狗追赶乙。乙为脱身,打死了狼狗

      C.丙骗取他人财物后,刚准备离开现场,骗局就被识破。被害人追赶丙。走投无路的丙从身上摸出短刀,扎在自己手臂上,并对被害人说,你们再追,我就死在你们面前。被害人见丙鲜血直流,一下愣住了。丙迅速逃离现场

      D.丁在一网吧里盗窃财物并往外逃跑时,被管理人员顾某发现。丁为阻止顾某的追赶,提起网吧门边的开水壶,将开水泼在顾某身上,然后逃离现场

      【答案】ABC

      【解析】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事后转化型抢劫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甲虽然在入室盗窃后为抗拒抓捕拿起菜刀,但是,他是因为胆小把菜刀护在自己的胸前,并没有使用菜刀威胁主人,因此,甲不构成转化型抢劫。A项说法正确,当选。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的“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不包括以对自己实施暴力相威胁,也不包括对动物实施暴力。因此,乙和丙不构成转化型抢劫。B、C两项说法正确,当选。

      丁盗窃后被发现,为了抗拒抓捕当场对管理人使用暴力,对丁应该适用转化型抢劫的规定。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