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公基知识法律考点——婚姻关系中的夫妻财产分配

中公网 2024年07月04日 09:58:02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科目题目占比将近一半。而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中的法律常识是考试中的重点,尤其是法条最多的民法更是不可忽视。其中婚姻家庭编的考察频率更是值得关注,今天中公教育带大家一起来了解如何区分婚姻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财产。

      民法中规定夫妻财产分为约定财产和法定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则依照法律的现有规定判断财产归属。然而在考试中很少会出现夫妻约定财产的考察,因此重点把握夫妻法定财产分类。

      夫妻法定财产分为共同财产和一方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这里既包括婚后投资,也包括婚前投资婚后产生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既包括婚后知识产权收益也包括婚前婚姻知识产权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由此可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涵盖了整个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绝大多数所得财产,而这也正是基于上述财产性质的“共同性"。

      二、夫妻一方财产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四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的孳息以及自然增值部分。如婚前有一头牛,则婚后该牛市场价格上升属于自然增值,其产下的牛奶、小牛等为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二)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包括: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如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的问题;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而关于夫妻个人财产中“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问题,法条中没有明确列举。而在现实生活中,它主要是指夫妻各自日常生活、职业所需的专用物品,如个人使用的衣服、书籍、首饰等。而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一方因其职业所必需的价值较大的物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生活资料、一些奢侈品比如名牌包等,虽属个人使用,也应视为共同财产;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关于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的财产的问题属于概况性规定,包括立法没有具体列举的其他所有应当归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夫妻双方约定归个人的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

      综上所述,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财产的种类有很多,除了一方财产其他都为共同财产,因此建议在学习中可以重点把握其中一点,降低自己的学习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