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教育硕士]教育学原理考研知识点:课程内容的概念

中公考研 2024年01月17日 11:45:43

      报考教育硕士考研的考生需要掌握哪些复习知识点呢?教育硕士考研栏目为各位考生提供“[333教育硕士]教育学原理考研知识点:课程内容的概念”备考资料,希望可以给备战教育硕士专业的考生提供帮助。

      课程内容的概念

      课程内容是根据课程目标从人类的经验体系中选择出来,并按照一定的逻辑序列组织编排而成的知识体系和经验体系。

      课程内容的基本性质是知识,它具有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两种形态。直接经验是与学生现实生活及其需要直接相关的个人知识、技能和体验的总和,如社会生活经验、学生处理与自然事物关系的知识和经验与技能技巧等。间接经验即理论化、系统化的书本知识,它是人类认识的基本成果,间接经验具体包括在各种形式的科学中。

      1. 课程内容与教材

      教材是指以文字和图形等语言符号形式反映一定课程内容的一种基本的教学用书。但教材不完全等于课程内容,因为课程内容所包含的学生应获取的直接经验、情感性经验是教材难以表现的。

      2. 课程内容与学习活动

      20 世纪以来,博比特、查特斯(W.W.Charters)、塔巴(H.Taba)等课程理论家主张,通过研究成人的活动,识别各种社会需要,把它们转化为课程目标,再把这些目标转化成学生的学习活动,构成课程内容,这就是所谓课程内容涉及的“活动分析法”。从课程内容涉及的角度看,活动分析法关注的不是向学生呈现什么系统化的理论知识,而是要引导学生积极从事各种活动,注重学生的外在的学习活动,从而认为“课程内容即学习活动”。活动分析法主张的“学习活动”强调外显的内容,把动态的“活动”作为课程内容, 似乎是把学生获取直接经验的探究活动看成是课程内容。实际上,课程所包含的也不仅仅是直接经验形态的东西。把课程内容等同于学习活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3. 课程内容与学习经验

      把“学习经验”作为课程内容,强调的是学生对课程的理解、经验,强调学生已有的认知结构的情感特征对课程内容的支配作用,认为课程内容受学生身心发展与态度的制约。把课程内容视为学习经验,有利于充分尊重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但也给课程设计带来了更大的难度。

      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分享: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