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汕住建科通〔2024〕10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 2024年06月18日 09:54:07

      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质安中心,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开展,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技术创新及应用能力,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24〕39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质安中心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引导本辖区的工程项目申报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项目立项,加强对通过立项审查的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配合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完成工程项目新技术应用的成果评审和现场核查工作,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24〕399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