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福建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和专家的通知

关于推荐福建省建筑... 2023年12月15日 09:48:32

      闽建协〔2023〕112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筑(行)业协会,本会各分会,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自成立以来,在协会开展的项目评审、工程创优指导、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增强协会咨询服务能力,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我会决定增补专家委员会委员和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织推荐

      我省从事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等单位均可推荐。

      二、专家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2. 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工程建设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

      3. 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任职要求

      1. 担任专业承包龙头企业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担任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企业质量、科技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2. 担任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企业副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3. 科研院所以及质量监督单位等应为教授级高工(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高等学校应为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

      (三)业绩要求

      以下条件至少应满足1项:

      1. 作为主编人员(排名前3)编制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2. 作为技术骨干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并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作为技术骨干承担过其它科技项目并获得国家行业协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均为前3、二等奖排名均为前2、三等奖排名均为第1的完成人);

      3. 作为第一完成人主编省部级工法或国家行业工法2项及以上;

      4. 担任企业总工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期间,负责承建的项目获得2项及以上省级优质(专业)工程或1项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三、委员推荐要求

      专家委委员从专家中遴选,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专家应担任副总工及以上职务;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专家应担任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勘察设计企业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

      三、推荐及申请方式

      (一)已列入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的专家,符合委员推荐条件的,应填写《福建省建设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盖章,并提供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已入库专家名单可到协会门户网站进行查询,有关人员名单具体见《关于公布福建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第一批入库专家名单的通知》(闽建协〔2021〕45号)、《关于公布福建省建筑业协会传统建筑专家名单的通知》(闽建协〔2023〕55号)、《关于公布福建省建筑业协会绿色低碳建筑专家名单的通知》(闽建协〔2023〕57号)、《关于公布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安装专家名单的通知》(闽建协〔2023〕108号)。

      (二)未列入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的人员,应填写《福建省建设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登记表》(见附件2)及《福建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盖章,并提供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明(包括第一学历)、身份证明、业绩证明材料。

      (三)纸质材料寄送至协会,电子材料发送至526033164@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福建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专家申请推荐-XX单位”。电子材料中登记表及推荐信息汇总表应提供word格式,其他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四)每家单位推荐申报专家限3名以内,已入库专家推荐为专家委委员不受名额限制。申报推荐截至时间至2023年12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晟  黄裕生

      电  话:0591-87732869(张晟  18650002214)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环南八村6幢

      附件:

      1.福建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x

      2.福建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登记表.docx

      3.福建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