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出台共享单车行业信用管理办法 现征集意见

深港在线 2019年03月27日 09:34

      自2016年10月底摩拜单车进入深圳以来,全市共享单车迅速发展,但是也有共享单车因为各种原因已经消失。

      自2016年10月底摩拜单车进入深圳以来,全市共享单车迅速发展,但是也有共享单车因为各种原因已经消失。

      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享单车企业主要有2家,活跃车辆总规模约53万辆,注册用户量达2548万人(含重复注册用户),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为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交、轨道接驳带来了便利。

      由于共享单车属于新兴业态和新的服务模式,既有的法律法规标准等难以完全适用,政府部门缺乏监管手段,企业和用户违法、违规成本低,导致无序停放、不安全骑行、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不规范行为普遍存在,政府监管效力和效果有限。

      企业违反押金管理规定,将被限制增投更新车辆

      《管理办法》主要明确了互联网自行车行业信用信息采集范围、信用信息公示与修复方式、信用信息管理与应用等内容,分别明确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用户及相关市民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企业当年度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将被列入“失信名单”管理,限制其新增车辆投放和更新车辆,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地方政策文件符合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情况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等实施联合惩戒。

      企业严重失信行为的包括:

      (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在接受行政监督执法过程中,有暴力抗法行为的,或接到协助调查函后,拒不配合调查、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或阻挠监督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

      (三)接到书面整改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拒不整改的,或给予合理宽限期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四)违反与相关管理部门签订的运营服务管理协议和服务承诺中关于车辆投放、终止运营后押金退还及车辆回收要求;

      (五)违反车辆停放管理要求,造成严重影响的。

      用户或相关市民当年度发生以下行为的,将被列入 “黑名单”管理:

      (一)恶意破坏、盗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

      (二)私自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车身粘贴小广告的;

      (三)违规骑行、停放被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被企业处罚,累计3次或以上的。

      交通部门将按月统计用户或相关市民信用状况,并在政府监管平台上发布,对于“黑名单”用户或相关市民,推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对“黑名单”用户,各企业均应对其施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用或禁用的联合惩戒措施。

      此外,对违规骑行、停放被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被企业处罚累计未达到3次的用户,各企业应对其采取提高骑行收费标准或停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处罚措施。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可于4月8日前,通过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1611室(邮政编码: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zc_zzb@sztb.gov.cn。

      摩拜单车表示,《管理办法》从信用角度入手,提高企业违规成本,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变为自发行为,同时更有效规范市民骑行行为。

      摩拜完全认同因过度投放带来的不良影响,全力支持并积极执行,再次呼吁全行业理性发展,停止过量投放。在保持总量不新增的前提下,摩拜单车将持续优化深圳现有车辆的运维和管理工作,全力配合深圳政府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