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94]503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经理、分部负责人、国际业务部负责人、行业大客户部负责人、车辆管理经理)、外勤人员(收派员、做件员、营业员、接驳员、仓管员、运作员、工单处理员、客服代表、运作主管、营业点负责人、销售服务专员、区域销售专员、车辆管理主管)、司机岗位岗位人员自2023年02月01日至2025年01月31日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你单位应在保障其身体健康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你单位须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范围及轮休计划,及时向全体员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