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南省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易考吧 2023年03月28日

      河南省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至4月7日17:00

      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5月27日

      上午9:00—11:30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8日

      上午9:00—11:3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4个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参加2个科目(免2科)考试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l.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原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工作年限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年限为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范围为:从事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工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包括教学、科研、审批、环境管理、技术咨询、环境监测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在上述岗位工作的年限可视为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年限。

      四、报名办法

      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至4月7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打印《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