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西书记员考试:如何区分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

江西中公教育网 2021年12月31日 14: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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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属于贪污贿赂罪名,在考试中,是常考的罪名,很多人会难以区别这两个罪。那么,我们该如何区分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呢?

一、明确考察方式

      (一)识记型考察方式:如给具体的概念,问属于何种罪。

      (二)案例型考察方式:如给个小案例,问该案例构成什么罪。

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一)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概念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具体区别

      通过以上表格可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的区别关键在于主观故意不同。贪污罪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不具有归还的意思。挪用公款罪是行为人不以占有为目的,仅是将公款挪用,主观上有归还的意思。同时还要注意,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而挪用公款罪中,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试题练习】(单选)1.某县委办公室主任江某,利用举办会议的机会,虚开发票冒领会议经费44860元,并据为己有。此事被监察部门发现并移交司法机关,吴某涉嫌的罪名是:

      A.贪污罪

      B.诈骗罪

      C.盗窃罪

      D.挪用公款罪

      【中公答案】A。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题干中的江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申请会议经费,将国家的经费据为己有,属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这属于贪污罪。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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