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公教育网

电脑版
提示:原网页已由神马搜索转码, 内容由hn.offcn.com提供.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军人考试> 军转干> 招考信息>

2021湖南省转业军官安置考试参考提示

2021-10-12 11:48:24|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

2021年湖南省转业军官安置考试笔试将于2021年10月16日上午在省直考区(长沙)举行。这次笔试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举行的,为了保障考试安全和广大考生身体健康,更好地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重点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生取得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要认真查看自己参加考试所在考点及详细地址,避免走错考点学校。考生要按准考证上标明的考场号,准确找到自己的考场和座位,防止进错考场坐错座位。

二、本次考试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举行,应试人员务必提前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查看《2021年湖南省转业军官安置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按规定要求在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规定,有10种情形中任何之一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请所有考生务必对照查验自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疫情信息,不符合参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前往考点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所有考生应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考生应妥善保管并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考。如法定身份证件遗失,可提前到户籍或考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或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主动出示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配合查验,接受体温测量。

四、因防疫要求,考生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考点。建议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从提示校门进入考点。开车前往的考生,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考点后即停即走。

五、开考30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全程不得提前交卷。请认真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作答要求,按规定答题,否则后果由本人承担。考试结束铃响后,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作答,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所有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七、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考试开始后在考场座位上发现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的一律严肃处理。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或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严禁参与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对有作弊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人社部令第30号)。

八、考场内全程视频监控录像,监控室全程专人实时监看,考后可全面倒查。

九、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包括抄袭的和被抄袭的),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追加相应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题卡(或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

敬请广大应试人员诚信参考,远离作弊,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2021年10月12日

附:部分涉考法律法规提示

一、《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摘录

第六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五)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二)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中央一级招录机关作出处理。报考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处理。

第八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录用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录用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八条 报考者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原标题:2021年湖南省转业军官安置考试参考提示

文章来源:http://www.hunanpea.com/Article/d20e85b9-4506-4182-be80-ed61d85e5a29/InternalArticleDetail.do?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hnoffcn-clm)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8:30-21: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 400 6300 999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