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良好的空间感、 形体知觉、嗅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在5.以上;男性身高在1.65 m以上,女性身高在1.6 m以上;无犯罪和不良记录。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五级民航安全检查员不少于3标准学时;四级民航安全检查员不少于2标准学时;三级民航安全检查员不少于2标准学时;二级民航安全检查员不少于12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应当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系统的安全检查知识、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培训教师应具有相应级别:培训四级、五级民航安全检查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民航安全检查工作5年以上;培训三级民航安全检查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民航安全检查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培训二级民航安全检查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