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教案精选(九篇)

21世纪考试网 2023年06月01日 14: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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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知识产权法教案范文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学;实践教学;案例研习法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法学是应用性较强学科,应当坚持以服务社会为目标,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操作能力。知识产权法作为我国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不仅具有法学学科的较强应用性的特点,而且自身具有高度的专业性,更应当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注入案例研习法实践教学的新模式,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对知识产权法的理解与掌握。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学教学现状

      纵观国内外,法学教学方法基本上有讲授式教学和案例分析教学两种方式。讲授式教学是教师向学生系统地讲授学科课程的基本概念、原则、原理等抽象性的知识,主要是纯粹式的讲授;案例分析教学是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通过精选案例的分析,阐明法学的基本知识,具有明确的载体,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方法仍然注重对现行法律的阐释,以教材为中心的课堂讲授方法为主,对学生系统掌握知识产权法学理论体系有一定的科学性,但是对于应用性很强的知识产权法来说,学生对于具体的实务操作仍然无从下手,不能真正的实现学以致用,反映出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模式存在着问题。

      首先,在现行的知识产权法课堂教学环节中,学生主动思考和实际操作的机会非常少。课堂教学以教师为主,注重对知识产权法学理论体系的讲授,利用设计好的案例分析所学知识,学生没有自主思考的空间和自由,更没有实际进行实务操作的机会。

      其次,现行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模式压抑学生个性,不利于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现行教学模式以教材为中心,注重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并且提供的理论体系基本以所谓的通说为准,不允许教师和学生有自由的发挥空间,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自我创新的能力,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培养。

      最后,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模式无法提供创新所需要的宽松环境。现行教学模式要求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颁行的教学大纲为准,教师必须按照规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环节进行讲授,另外对于教师的课堂教学方法和课堂教学设计进行严格的管理,不允许教师偏离教学目标进行教学改革,这样不利于教师与学生对于知识产权法学的创新研究。

      二、知识产权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改革路径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那么这就决定了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过程中不能仅仅拘泥于理论的讲授,更要注重实践教学的拓展。通过实施实践教学,以案例研习教学为途径,提高学生的自主思考能力,锻炼学生司法实务操作技能,巩固学生掌握知识产权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实现教学目标。

      所谓案例研习法,是指在知识产权法学课程课堂教授过程中,教师不仅讲授知识产权法学基本理论知识,还应当由教师或学生精选若干经典或最新代表性案例在课堂上进行实务操作,由学生自主或在教师的引导下进行充分讨论,最终由教师根据学生的实践教学环节表现给予相应的分数或等级,并计入学生知识产权法学课程总成绩的教学模式。

      案例研习法教学模式,其目的在于在教学过程中,不仅注重学生对纯粹理论知识等法律应然状态知识的掌握,更要注重通过具体案例的研习培养学生对法律实然的认识,培养学生对法律解释、法律漏洞、法律续造等法学方法的掌握,训练学生法学学科独有的法律思维模式,增强学生处理具体问题的司法实务能力。

      案例研习法教学模式作为一种应的教学模式,是对案例教学法的深度拓展和发展,是一种从单方主导为主向教师和学生双向共同参与案例分析研究的全新的实践教学模式。因此,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过程中,精选的典型案例既可以由教师去完成,也可以交由学生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自主选择,在原有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拓展至案例研习,提高法学学科学生课堂参与度,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能力,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通过课堂所学的理论和实务知识处理司法实践过程中遇到的真实案例和纠纷。

      三、案例研习法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过程中的应用

      知识产权的创新体现出了一个国家的科技竞争力和,是一国软实力的重要标志。我国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上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并将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彰显了我国对于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的重视程度。知识产权法学教育显得日益重要,案例研习法作为知识产权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载体,需要与时俱进及时改进,适应社会对知识产权的期望。

      (一)将案例研习教学纳入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课程体系的重要内容,教学计划应当具有严谨性和合理性,将案例研习等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可以丰富课程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在教学计划制定过程中,明确案例研习实践教学的学时比例,保证案例研习所需要的时间。针对案例研习教学,应当根据理论知识教学进度明确案例研习教学的课程内容和进度,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达到有机统一。对于案例研习实践教学环节,应当制定合理科学的教学评估考核体系,正确评价学生在知识产权实践教学环节的表现,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

      (二)科学合理的案规划案例研习实践教学环节

      案例研习实践教学模式的目的是实现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目标,科学合理的案例研习实践教学环节设置是其重要载体,也是体现知识产权法学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

      一是以学习小组为单位,研习精选案例。课程开始前,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将学生分成8――10人为一组的学习小组,有学生根据教学进度和内容,自行精选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典型案例进行课前讨论。人数较少可以保证每位学生充分地参与案例研习过程中,保障教学质量。在课堂上,引导学生根据案例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进行详细的分析,分别陈述自己的见解,启发学生自主思考,鼓励学生对各自提出的解决方案进行讨论和辩论。在学生进行讨论的过程中,各种想法和观点交织其中,这就锻炼了学生自主思考能力,训练了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也解决了学生的言语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的能力。

      二是全班交流,激发思想的火花。由每个小组选派代表在课堂上向全班同学阐述本组对于自己所选案例的认识和解决方案,由全班同学对此发表不同的看法和观点。通过全班讨论,同学们能够倾他人对案件的不同认识和见解,认真地审视和反思自己,进而检验自己对于这个案例认识是否存在偏差和不合理之处,进一步完善自己的解决方案,提高学生的自主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老师应当作为中间人静观其变,不发表自己的任何看法,促使学生发散思维,拓展法律思维素养。

      三是教师进行分析总结,传授学习方法。在学生讨论结束后,针对学生对案例的分析和见解进行总结,但是不要对学生进行正误的评判,而是应当传授给学生法学分析方法,由学生对自己的表现进行反思和审视,而不应当仅仅停留在具体案例分析结果的点评上。

      四是学生课后进行总结,消化提升。经过案例精选、小组讨论、全班讨论、老师点评环节后,学生应当对所学课程进行总结,反思和审视自己在这次课程的总体表现,查缺补漏,完善提升自己。这样做不仅可以培养学生自主思考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而且也能训练学生的写作能力,提高学生对法律专业术语的运用能力,强化专业技能和问题处理能力。

      (三)提高教师实践教学水平,优化教师队伍

      知识产权法学作为具有高度专业性的法学学科,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理想中的知识产权法学教师应当是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不仅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而且也还应当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法律实践经验,并且在法学基础知识之外还应当一定的理科知识。

      教师的任务是传道授业解惑,向学生讲授理论知识,教习学习方法,培养思维能力。这才是案例研习实践教学的精髓之所在。现实中,我们有的老师会根据自己的认识对学生的想法和观点想当然的给予对与错的判断,这是我们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误区,法律的应然和实然是有差距的,二者不可能完全契合。即使有的案件法院已经有最终判决,但是那只是法院根据法律酌情考量的结果,并不代表该判决一定是符合法律正义的,也并不是一定完全正确的。

      知识产权法教师不仅要加强知识产权法理论知识的储备,而且要积极从事知识产权司法实务的操练,提升自己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学校应当合理计算教师承担实践教学的工作量,积极创造环境和条件,鼓励教师参加实践教学的相关培训和研讨会议,选派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直接进入法院、律师事务所、商标事务所、专利事务所等司法实践部门进行锻炼,提升实践教学队伍的成长,提高实践教师的教学水平。

      【参考文献】

      [1] 曹新明、梅术文.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现状及其培养思路[J].知识产权年刊,2006.

      [2] 郑胜利.论我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教育――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思考[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8.

      [3] 范晓宇.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施[J]. 西部法学评论,2008.

      [4] 马建荣.论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下的课程教学设计――从学科逻辑向问题逻辑转化的视角[J],中国高教研究,2011(4).

第2篇:知识产权法教案范文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情感因素;教学改革

      前言

      知识产权法学在整个法学教育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对知识创新型人才的需求,知识产权法必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同仁们的重视,而且学生也会从以前被动的“让他学”变为主动的“我要学”。笔者多年来一直从事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工作,始终认为爱的教育应贯穿教学全程,情感因素在知识产权法的教学过程中至关重要。如何真正做到知识产权法的教学改革与师者爱的情感因素的有机结合,真正达到知识产权法的教学目标,是笔者孜孜以求所要努力做到的。

      一、知识产权法的教学目的要求融入师者的情感因素

      知识产权法的教学目的有三个:一是向学生传授知识产权法的法律知识;二是通过知识产权法的学习培养学生创新的理念;三是为社会输送合格的知识产权法专业人才。实现知识产权法的教学目的是每个师者的责任。为此,师者要爱学生,尊重学生,要与学生共同学习。笔者一直牢记孟子对自己学生的一种定位,孟子日:“择贤才而教之天下之乐事。”一名称职的老师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自己的学生,要将其置于“贤才”的位置而后教之,这不仅是尊重学生的人格,同时也是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过程。当老师带着对学生的无限爱意去讲授一门课的时候,师者的精神是饱满的,身心是愉快的,同时教师的这种情感会感染学生,结合知识产权法的教学,笔者深有体会。www.133229.coM知识产权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调整因知识产权在取得、使用和转让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博大精深,纯理论的知识产权法的讲授比较枯燥,而单纯运用“黑板+粉笔+讲授”的传统教学方法讲述知识产权法已经满足不了学生日益增长的对知识的渴求,学生天天接受最新的资讯,如果老师还是以前的纸式“教案”,一味的满堂灌,课堂上就难免会出现打磕睡、看闲书、自己做自己的事情而不听老师讲课的情况。如果老师是个情商很高的师者,就一定会将情感因素融入教学中,不断与时俱进,进行教学手段的创新,让学生在轻松快乐中学习,让学生感到学习是一种快乐的事情而不是件痛苦的事情,学会快乐学习。这样的讲授可以有效地实现知识产权法的教学目的。

      二、融入情感因素的知识产权法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一)师者要真正起到“传道授业解惑”的作用

      一个学生认可的老师,都有自己谦逊的一面。“要给学生一碗水,老师自己必须要有一桶水”才行,这就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不断加强老师的自身修养,而老师不断创新的过程实际上是老师自我完善、加强自身修养的过程。例如:一份精良的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制作过程就是一个老师再学习的过程。例如:笔者在制作“专利的申请原则”课件时,为了首先就能抓住学生的眼球,导人时笔者准备自己做一个flash动画,就“先申请原则”还需要一个超级链接的案例,将声音、画面、文字等诸多因素制成精美的课件,由于自己的计算机知识并不过硬,笔者耗费了大量时间向讲授计算机课程的老师请教,随后,自己又花了大量的时间做了五个演示图表,又在网上找了多幅图片插入课件之中。整个制作过程结束之后,笔者估算了一下,除去请其他老师帮忙制作flash动画之外,大致用去了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这是传统备课时间的两倍。但是笔者通过制作大量的课件,使自身的修养得到了提高。

      (二)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实际上我们每一个学生都是很优秀的,当老师付出自己的全部热情尽心尽责地讲授课程时,他们是能够感受老师浓浓的爱的。“没有不好的学生,只有不好的教育”,当情感因素融人教学时,就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主动学习,成为学习的主人。当学生由被动的“让他学”变为主动的“我要学”时,学生就真正成了主动学习的主体。做学习的主人是大学教学的必然结果。

      从教与学的关系来看,“教是为了不教”,“教是为了会学。”同时,这种情感学习法会使学生终身受益,使他们形成一个比较健全的人格。教学方法是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所采用的手段。情感教学仅仅是一种辅助教学手段,它并不排斥其他的教学手段,教学中完全可以和其他的教学手段搭配使用,比如在知识产权法教学中采用讨论法、探究法、启发法等等教学方法,这样,教学效果就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体现,课堂教学也能得到深化和升华。

      (三)注意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教学效率

      心理学实验证实:人类获取的信息83%来自视觉,11%来自听觉,这两个加起来就有94%。融人情感因素的知识产权法教学,老师的音容笑貌、语言表达、肢体动作等都有利于增强学生视觉听觉的感官效应,这样有助于学生学到更多更广的知识。爱学生的老师就会想尽一切办法,让有限的课堂变成无限接受知识的平台,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最大限度地获取知识。譬如笔者在讲授“两个不同的申请人同一天提出注册商标申请和专利申请的处理方式有什么样不同”这一问题时,笔者就借用多媒体作成超级链接,在讲专利申请的原则时用另一课件给学生做综合性讲授,将《专利法》和《商标法》两者之间的差别讲授给学生。强调商标注册遵循的是“先申请原则为主,先使用原则为辅”的原则;而遵循专利的先申请原则时,如果遇到两个不同的申请人将同一项专利在同一天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的,处理办法与商标注册的申请是不同的,不能以“先使用为辅”来处理,而是两个申请人进行“协商”;如果两个申请人不同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时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不会授予两申请人任何一人专利权。这样用心去讲述,学生的知识面就扩大了,而且是在很轻松的情况下,学生不知不觉就学到了很多的知识。

      三、知识产权法教学方法的创新

      (一)以教师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

      以学生为本,教师要做到“勿负自心”(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教师的职责既包括教书,也包括教学生做人。理论的说服,只有伴之榜样的示范,才能收到效果。孔子说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就是这个道理。因此,首先,教师在备课设计一节课的授课任务时,必须要有“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哪些是学生能够接受的,哪些是不容易理解的,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其次,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爱学生,要用心来教学生,要时刻注意学生的听课情况,用心和学生进行交流,留出足够的时间让学生去消化理解和做笔记,另外,还要考虑各层次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反馈情况,及时和学生沟通;再次,要注意自己的肢体语言。经常用信任的目光注视学生,用得体的手势引导学生,用变化的语调提醒学生,用自己的真诚感动学生。

      (二)知识产权法教学要和司法考试的内容、题型相结合

      加涅提出“为学习设计教学”的口号,说明只有当我们站在学生“如何学”的角度来设计如何教”才能准确地把握教学的内在规律。教学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教学对象,即学习主体——学生的学习需要,从而产生最佳的教学效果。学生大多是学习法律的,毕业以后。许多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的司法资格考试,因此,在教学中,就要考虑到学生想学的知识点和必须让学生掌握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注重学生实战能力的培养

      在讲授知识产权法理论时,要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给学生讲授一些具体的案例,使理论和实践有机地结合。因为知识产权案件客体无形的特殊性,要求老师一定要告诉学生不仅要熟悉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与其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条例等法律、法规,而且还要清楚与此有关的司法解释。知识产权案件在案件管辖、受理范围、诉前保全、保全证据、赔偿数额等方面都有自己特殊的规定。

      1.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具有特殊性

      特别是针对专利案件,一定要清楚专利案件的管辖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一般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者依法确定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专利案件更具有特殊性。2001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0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有权管辖专利纠纷案件的中级法院有:第一,省级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如重庆市第一中院;第二,经济特区的中院,如厦门市中院;第三,高级法院指定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的开放城市的中院,如大连市中院;第四,高级法院指定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的设有专利管理机关的中院。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专利审判工作的规定,关于是否应当授予发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关于宣告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案件,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案件,均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二审法院;关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费用的纠纷案件,关于专利侵权的纠纷案件,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合同纠纷案件,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法院;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还可以指定本省、自治区内的开放城市或者设有专利管理机关的较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其辖区内的上列案件。这些特殊的规定,教材书上是没有的,但老师结合案例给其讲解时,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2.要有采取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意识

      我国在加入wto的前夕,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三部重要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修订完毕,三部法律在修订时都增加了关于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规定。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如果不及时地制止侵权行为,就会使当事人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果学生今后代理知识产权案件,一旦接受委托,应有马上采取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意识,否则就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用了l8个条款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人、管辖、应当提交的证据、申请的范围、提供担保、具体程序、费用等进行了规定。如果代理该类案件,就一定要按照这些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3.要有诉前证据保全意识,并采取积极行动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对于知识产权案件由于其客体的特殊性,有些证据代理人可以收集到,当事人也可以举证,但有些证据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律师也无法取证,此外,有些证据还可能很快灭失,因此在举证时有一定的难度。在代理知识产权案件时,不仅要有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意识,而且一定要注重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证据保全也是修改后的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新增加的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涉及“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类侵权诉讼中,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有一项:“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出l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专利侵权案件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4.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中止诉讼

      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被告请求中止诉讼的,应当在答辩期内对原告的专利权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请求应在答辩期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这一程序性规定与一般的民事纠纷案件是不同的。这样重点讲授知识产权纠纷与一般民事纠纷的区别,学生会很容易记住。

      (四)多种教学手段并用

第3篇:知识产权法教案范文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表示,该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五届,议题越来越多,关注参与的人群越来越多元化,规模越来越大。刘春田教授透露中国人民大学将在深圳正式设立一个新的校区“中国人民大学深圳校区”,并希望深圳校区的知识产权国际学院能够办出特色,办出一个以中美知识产权合作为基础的国际化学院。

      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Robert Merges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此次在深圳召开第五届中美知识产权高峰论坛非常有意义。人民大学深圳分校会成为一个重要的平台,一方面吸引创新体系当中的各个参与者,另一方面成为一个中立的平台,让不同的利益团体或代表能在其上讨论政策的制定和走向。

      洛杉矶洛约拉法学院宋海燕教授在致辞中表示,过去四年中,我们反复讨论商标问题、专利问题和著作权问题,今年论坛增加了两项新的内容:隐私权保护和娱乐法。娱乐法是我过去十年比较关注的领域,在美国乃至全球都是热点话题。

      以商业秘密为主题的演讲由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孔祥俊主持,美国奥睿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原副总干事James Pooley发表主题演讲。以隐私权保护为主题的演讲由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姚欢庆主持,香港个人资料隐私首席专员黄继儿发表主题演讲。以娱乐法为主题的演讲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自强主持,洛杉矶洛约拉法学院教授宋海燕发表主题演讲。以专利商业化为主题的演讲由深圳峰创智诚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王活涛主持,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教授Robert Merges发表主旨演讲。以品牌保护为主题的演讲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主持,隆天国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合伙人吴涤发表主题演讲。以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为主题的演讲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一德主持,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发表主题演讲。

      专题讨论一:商业秘密

      参加商业秘密专题讨论的嘉宾有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孔祥俊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黄武双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李扬教授、深圳前海现代无形资产学院蔡吉祥院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杨雄文教授等,该专题讨论会由暨南大学法学院徐暄教授主持。

      孔祥俊教授表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在国际上基本上是统一的,措施都差不多,我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司法解释以及相关行政规章上。当下的核心是解决保护商业秘密实际操作的问题,相关程序和证据制度有待完善以及商业秘密的性质造成其保护手段呈现的自我控制、自我保护的特征,造成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实例较少。

      黄武双教授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TRIPS协议第三十九条等相关规定表示,商业秘密总体来说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秘密性,二是竞争优势,三是它是不是具有合理性。在谈论映射竞争优势证据的问题时,黄武双教授表示,美国的判例法中有非常清晰的四类证据,可以直接拿来用,这纯粹是技术问题,没有国界和意识形态之分。第一,被告使用了原告的商业秘密,直接推定该信息具有竞争优势;第二,原告用自己的商业秘密获利,推定该信息具有竞争优势;第三,证明技术秘密属于被告所在的技术环节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推定该信息具有竞争优势;第四,原告对使用商业秘密进行技术研发投入了高额成本,推定该信息具有竞争优势。赔偿是准用专利损害赔偿技术和方法,因为商业秘密核心是技术秘密,黄武双教授结合相关案例对这一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精彩论述。

      李扬教授主要从商业秘密保护的强度、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竞业禁止的关系等方面指出,首先要弄清楚商业秘密保护的强度,这和最终去解释它的构成要件、范围有很大关系;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竞业禁止的关系问题,李扬教授提出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竞业禁止协议本身是否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保有者的保有措施?第二,竞业禁止协议的无效是否会导致保密协议的无效?第三,法定的竞业禁止对象离开原单位之后,在竞业禁止协议中未约定相应补偿的协议是否有效?第四,劳动仲裁是否是提起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的前置程序?第五,劳动者承担了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之后,是否应当继续履行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或者保守商业秘密的协议。

      深圳前海现代无形资产学院蔡吉祥院长在点评中表示,商业秘密的概念要更加周严,无论从内涵、外延还是基本内容方面,都要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明确哪些不属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与技术开发的关系、商业秘密的会计计量问题、企业商业秘密管理问题等。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杨雄文教授表示,商业秘密相对于专利商标而言是个“怪胎”,我们要明确商业秘密权利的边界,还商业秘密制度一个合理的空间,克服保护障碍,确定保护的内在要求和具体措施。

      专题讨论二:互联网时代的隐私保护

      参加互联网时代的隐私保护专题讨论的嘉宾有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Jim Dempsey教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侯巍林法官、厦门大学法学院林秀芹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杨明教授以及深圳大学法学院朱谢群教授等,隆天国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泰强主持该专题讨论会。

      Dempsey教授指出,美国在上世纪90年代通过了一系列保护数据的隐私性、安全性的立法,结合礼来公司案、温德姆酒店集团案等典型案例,讲述了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如何处理对用户数据保护不力的企业。侯法官首先对深圳法院隐私权纠纷的特点进行了总结,同时分析了实践中的隐私权纠纷会出现上述特点的主要原因。林教授指出了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关系,同时分析了个人信息的保护在互联网时代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的原因。杨明教授指出,隐私权边界的界定一直是一个难题,在互联网时代这个问题被扩大,原因就在于个人信息的商业化应用。同时还分析了确立被遗忘权需要考虑的因素。朱谢群教授在点评中指出,互联网环境下的隐私权会与个人信息紧密相连是因为最初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建立是以隐私权为理论支撑的。因此应尽可能地放开想象地进行个人信息的保护。

      专题讨论三:知识产权法院建设

      参加知识产权法院建设专题讨论的嘉宾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刘孔中教授等,该专题讨论会由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程永顺主持。

      陈锦川副院长指出,我国建立三大知识产权法院的初衷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第二,先行司法改革;第三,探索知识产权法院及其审判制度。在案件管辖方面,知识产权法院表现出以下三个特点:第一,既是初审法院,又是上诉审法院;第二,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管辖;第三,三大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案件各有侧重。在案例受理方面,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例,存在以下四个特点:第一,一审案件数量大,大约占70%多;第二,专利、商标等行政授权、确权类的案件比例大,也是占70%多;第三,技术类案件占有一定比例,约占20%左右;第四,涉外案件多。2016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案例受理方面产生了一些新的发展和变化:第一,涉高科技产业与重要技术的案件越来越多;第二,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人且都是外国大企业的案件增加;第三,国内大企业诉国外大公司的案件也逐渐增加。在审判工作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贯彻以下三个指导思想:一是贯彻最高法院的严格保护的要求,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二是积极采取诉讼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等措施;三是改革举证责任制度。在审判机制方面,北京知识产权为适应工作需要做了一些调整:第一是组建专业化的审判团队;第二是建立快速的审理机制,主要针对大量简单的商标速审案件;第三是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技术专家的作用。此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案例指导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主要是在现行法律明确规定的前提下来推行以案例遵循先例为核心的案例指导制度。

      程永顺主任指出,作为法官应该有一些时间的磨炼,有多方面的知识,包括民庭办案的经验,这样的经验会使得法官走向专业。

      刘孔中教授指出,在德国,每个邦的司法部在任命法官时都有要求。譬如巴伐利亚邦,一个人必须要先当五年的检查官才能够当法官。在日本,大阪、东京这两个法院只处理专利案件,其他50个地方法院处理其他案件。台湾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法官只要进了知识产权法院,根本不需要轮调。台湾在2008年建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方面的一、二审案件,并配置了技术审查官制度,制定了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法。但实务中已经出现了废止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声音。

      专题讨论四:娱乐法

      出席本专题研讨会的嘉宾有俄勒冈州大学法学院Eric Priest教授、拉斯维加斯州立大学法学院Mary LaFrance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李琛教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二庭庭长张晓津、腾讯公司网络媒体法务总监曾磊、洛杉矶洛约拉法学院宋海燕教授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祝建军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蒋志培主持本次专题研讨会。

      Priest教授首先介绍了中国娱乐行业的利润分成方式及中国电影市场和音乐行业利润分成面临的问题。LaFrance教授指出,在美国,个人公开权、形象权等是由各个州进行立法保护,包括案例法、成文法或二者并行,而联邦层面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李琛教授指出,传统的作品利用方式主要是对作品的全部表达或者部分表达进行复制,而现在出现了“对作品里面简短的元素或抽象的元素进行利用”这一新的利用方式(元素本身不构成作品);同时介绍了相关案件在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的类型:使用作品标题和作品当中的人物名称与人物的抽象特征。张晓津庭长指出,涉及影视作品的知识产权诉讼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版权纠纷;第二,不正当竞争纠纷;第三,商标权纠纷。曾磊总监从内容来源、盈利模式、综艺节目模式的版权等三个角度分享了腾讯在影视业务方面的基本情况。宋海燕教授和祝建军副庭长对上述嘉宾发言作出了精彩点评和补充。

      专题讨论五:专利商业化

      出席本次专题研讨会的嘉宾有美国专利商标局知识产权专员孟旺贤、高通公司高级副总裁兼法律顾问Robert Giles、德杰律师事务所Lewis Ho、鹰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Jacqueline Lui、比亚迪公司知识产权及法务处总监赵杰、深圳峰创智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李富山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副庭长欧修平等,华进联合专利商标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杰主持本主题研讨会。

      孟旺贤专员首先对比介绍了中国和美国之间专利转让的环境,然后对美国的知识产权许可法律进行了简单介绍。Robert Giles先生阐述了专利商业化对于高通公司的重大意义。Lewis Ho先生的演讲主要涉及专利商业化和创新的关系。Jacqueline Lui女士结合具体的案例,阐述了如何从细节上衡量一件专利的价值。

      专题讨论六:品牌保护

第4篇:知识产权法教案范文

      关键词:知识产权;课程设置;中外高校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3)11-0035-04

      发明、创造和创新一直是工程、科学和技术前进的标志[1]。在21世纪,世界上每一个工业化国家都采用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来保护创造者和发明者对创造和发明的独特的权利[2]。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与国家、企业与企业之间最重要的竞争手段和博弈工具。

      国务院于2008年6月推出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简称《纲要》)以提升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纲要》把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放在重要位置,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作为战略目标。大学生是未来发明创造的潜力军,是知识产权的生产者。高校是培养人才、普及教育的主要基地,也是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重要主体。《纲要》在第64条中指出:在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

      目前,中外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开展情况如下。在美国,由美国律师协会认可的能够提供正式知识产权教育的法学院已达183所。在日本,1994年秋九州大学法学院设立了第一个知识产权方面的LLM课程――国际经济与商业法律硕士课程,截止2004年日本高等院校设立的68所法学院全部可以提供知识产权法教育[3]。同时,日本的大学也采用了知识产权在线教育系统(IPOES)对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教育[4]。印度维什瓦卡玛技术研究所提出了“IPRinternalise”知识产权教育模型,借助Patent Search搜索引擎,促进知识产权教育[5]。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有部分高校开设知识产权选修课、公共课[6]。现在知识产权法已经成为法学本科专业所设置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许多高校也都已经开设或准备开设知识产权通用类公共课程,而且各校所开设的知识产权课程的名称、种类、内容都在不断地深化和提升。

      国内外关于大学如何开展知识产权教育主要有如下观点。美国著名的科技学院――史蒂文斯科技学院的Elliot A.Fishman认为,学校需要为没有法律教育背景的工程管理(MOT)和工商管理(MBA)学生开设知识产权课程,知识产权管理应该成为核心课程之一[7]。美国伊利诺伊大学约翰・马歇尔法学院的Howard B.Rockman认为,工程和科技专业的学生在发明和创造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知识产权问题,所以需要对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教育。韩国延世大学Min Seok Mok提出,为了确保理工科专业的学生具备与信息资源(以后工作中用到的资源)相匹配的技能,专利检索必须成为他们信息素质教育的一部分[8]。日本东京大学的Yutaro Ikeda 和 Yasuhiko

      Higaki指出,教育的某些变化可能为创造和获取知识产权提供机会,所以需要在大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北京大学陈美章教授认为,知识产权课程应当作为公共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9]。谭华苓也赞同应该将知识产权课程设立为必修课,应对每一位大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教育,应把知识产权法与公共基础课程一样视为同等重要的必修课来对待[10]。

      一、 数据来源与研究对象

      本文主要采用在线检索方式,在访问国内外各所大学的官方网站和搜集相关参考资料的基础上,调查整理了国内外123所大学有关知识产权的课程资料,并进行比较分析,找出我国高校在知识产权课程设置和教育方面的不足。最后,针对不足提出一些探讨性的建议和启示。对国外高校部分,本文首先根据《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杂志的2009年度大学排行榜,选取了全美知识产权法教育排名前24位的大学,然后分地区挑选了部分国际知名大学,共选取了40所大学作为研究对象。

      全美知识产权法教育排名前24位的大学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乔治华盛顿大学,纽约大学,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杜克大学,乔治城大学,圣塔克拉拉大学,福特汉姆大学,德保尔大学,约翰马歇尔法学院,德雷克大学,乔治梅森大学,斯坦福大学,波士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休斯顿大学,富兰克林皮尔斯法学院,哈佛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美国大学,加州大学洛杉机分校,弗吉尼亚大学,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伊利诺理工大学。其他国家和地区高校为:牛津大学,多伦多大学,剑桥大学,印度大学国家法律学院,日本大阪工业大学,台湾政治大学,耶鲁大学,南加利福尼亚大学,京都大学,台湾国立清华大学,悉尼大学,香港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韩国高丽大学,韩国首尔国立大学,印度德里大学。

      对国内高校的选取,参考了《中国高校知识产权报告(2010)》。该报告指出,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统计,全国高校建立有20个知识产权院系,其中18个称为知识产权学院,2个称为知识产权系。2011年4月29日西北政法大学成立了“西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首先,我们选取了这21所大学,其次选取所有的985高校和部分211高校,总计共83所国内知名大学。

      其中国内开设了独立知识产权院系的21所高校分别是,北京大学、上海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西北大学、三江学院、青岛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重庆理工大学、湘潭大学、深圳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其他高校有: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苏州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广西大学、上海财经大学、郑州大学等。

      二、中外高校课程设置比较分析

      我们分别从知识产权课程的设置数量、课程内容以及授课方式这三个方面对中外高校知识产权的课程进行了具体的对比分析,并根据统计分析的结果,揭示中外高等院校知识产权类课程设置的差异。

      (一)课程数量

      在课程数量方面,首先国内大学开设的知识产权相关课程数量相对较少,而国外大学开设的知识产权课程数量较多,而且体系较为完善,结构相对合理。表1为国内外高等院校开设的知识产权相关课程的统计数据。

      表1 国内外高等院校开设的知识产权相关课程

      根据表1的统计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国内高校开设的课程主要集中在1到5门之间,其中许多高校只开设一门课程,占到53%。开设课程在1到5门之间的这部分高校所占比例为78.3%。通过资料整理过程发现,这类高校的知识产权课多为面向本科生的选修课。由此可见,我国的大学对知识产权的教育还是不足的。国外高校的统计数据显示,没有只开设一门课程的高校,并且开设课程数量在10门或10门以上的高校超过一半,占52.5%。这说明国外高校在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开设的数量上要远远多于国内高校,课程数量的设置比较合理。

      表2 国内知识产权学院高校(21所)与美国知识产权教育排名前24位高校对比

      其次,国内高校中设有独立知识产权学院或知识产权系的高校相对于国内其他高校开设的课程数量较多,开设课程的数量基本都在6门以上。但是,这些高校相对于美国知识产权排名前24位的高校来说,课程的数量仍然存在差距,尽管差距在缩小。

      根据表2的统计结果,国内设有知识产权学院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大于10门的比例为47.6%,而美国知识产权教育排名前24位的高校中开设课程大于10门的比例为75%。虽然相对于表2中的比例有所降低,但是差距还是很大。另外,国内高校中除去北京大学开设22门课程,其他高校的课程基本都设置在10门左右。但是,美国知识产权排名靠前的高校开设的课程大多在20门左右,乔治华盛顿大学24门,富兰克林皮尔斯法学院41门。

      综上两点,可以看出国内高校开设的知识产权课程数量较少,课程设置不完善,结构不合理。

      (二)课程内容

      在课程内容方面,目前中外高校所开设的知识产权课程种类繁多,课程内容差距较大。我们将所选取高校开设的所有知识产权课程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基础理论型课程和应用型课程。

      基础理论型课程包括面向全校所有在校学生开设的“知识产权法”通识课和为法学类学生开设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几大板块的课程[11]。应用型课程是指,一是各所大学开设的案例课程;二是将知识产权理论与各专业领域相结合的课程,是理论课程的扩展,体现为其他学科上的应用型课程,例如:国内暨南大学的“计算机软件保护”,中国人民大学的“知识产权案例分析”,国外乔治华盛顿大学的“设计法”、“知识产权评估与投资”、“化学和生物技术专利法”等。

      通过比较发现,国内大学主要以基础理论型课程为主,应用型课程较少。国内所有的代表性高校都开设了“知识产权法”或者“知识产权法学”,并且许多高校只开设了“知识产权法”或“知识产权法学”这一门课程。设有独立知识产权学院的高校除了开设“知识产权法”之外,还设有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专业基础型课程。例如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开设了著作权法”、“知识产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课程;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开设了“商标法”、“专利法”等课程。对应用型课程国内高校开设的比较少,仅设有独立知识产权学院的高校设置了少数此类课程,开设的课程也多为案例分析课,而我们整理的其他高校则很少开设应用型课程。

      相对国内大学,国外高校不仅开设了大量的基础理论型课程,而且开设了丰富的应用型课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体系完善,结构合理。第一,对基础理论型课程,国外大学在设置大量专业基础课的同时,将部分课程分级开设,以满足学生对课程内容不同层次的学习要求。例如,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和乔治梅森大学对“专利法”课程分级,设有课程I和课程II;杜克大学和圣塔克拉拉大学不但开设“专利法”,而且开设了“高级专利法”课程。第二,对应用型课程,国外大学不仅开设了大量的应用型课程,而且这些课程对特定学科具有针对性。这样的设置更好地体现了知识产权在其他学科的应用。例如乔治华盛顿大学的“设计法”,斯坦福大学的“知识产权在电影中的应用”,杜克大学的“音乐的著作权”,乔治华盛顿大学的“化学和生物技术专利法”等,而国内尚未发现有开设这类课程的高校。究其原因,国外的授课教师以兼职为主,例如美国的法学院雇用大量的兼职教师,这些兼职教师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工作上,授课内容主要为私人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例研究[12]。

      (三)授课方式

      国内高校的授课方式主要是以课堂基础理论讲解为主。而国外高校除了采用基础理论课堂讲解的方式之外,还大量采用了研讨会和专题案例分析的方式,这种方式将理论型课程与实际案例相结合,通过研讨会的讨论,既可以锤炼学生的思维,也可以开阔学生视野。例如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设有“版权所有(高级)研讨会”、“反垄断和知识产权研讨会”、“版权及媒体权研讨会(高级)”;约翰马歇尔法学院设有“知识产权专题”;德保尔大学设有“研讨会:知识产权与反垄断”、“研讨会――知识产权:高级”“研讨会――知识产权: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开设了“科学礼仪与伦理”专题讲座,而科学礼仪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知识产权知识的讲解与保护[13]。除此之外,国外高校鼓励学生到相关企业实习,或者学校创造条件让学生到企业中实际参与知识产权项目, 深入了解知识产权法在实践中的应用。例如伊利诺理工大学开设课程“知识产权实习”,通过学分要求,引导每位学生到企业中实践。日本大阪工业大学在大学第二学年,要求学生完成对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例研究,研究主题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法审判的案例研究、关于知识产权案例的司法判例的案例研究、工业企业和私有企业中知识产权战略的案例研究。

      通过中外知识产权课程数量、内容以及授课方式的比较发现,国内未设有独立知识产权学院的高校大多只开设了一门或几门选修课或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必修一门知识产权法,基本都是以基础通识教育为主。而且设有独立知识产权学院的高校开设的课程也大多以基础型课程为主。这种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在于,一是案例分析等应用型课程少,学生很难接触到实际的问题和参与社会实践,难以学以致用。二是对学生的培养目标不明确,未与学生的职业相对接,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而国外高校不仅开设了知识产权理论型课程,而且开设了大量的案例分析等应用型课程,课程设置搭配合理、结构完善。在课堂理论学习和案例学习的基础上,还积极要求和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到企业中、到社会中学习知识产权的有关知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启示

      (一)完善课程体系

      一是为本科生或硕士生设置知识产权必修课。知识产权公共课程应当从本科生的公共选修课程“提升”为所有专业的全部本科生、研究生的必修课程或者限选课程。二是适当增加相应的课程数量,完善课程体系,合理配置课程和学时,特别是增加与第一专业相关的知识产权课程。三是多开设案例分析课,优化知识产权课程结构。

      (二)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

      知识产权的学习,应该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根据社会需求知识产权实务人才远多于知识产权理论人才的现状,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应加强和企业的联合培养,为企业量身定做所需人才。因此,到企业中到案例中去学习和理解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是必要的。对知识产权的学习最好是在理论基础上研究实际的案例。当前,我国企业遭遇的知识产权国际纠纷越来越多,如WTO中中美娱乐产品和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纠纷,但国内能够应对这些诉讼的专业人才却凤毛麟角[14]。因此,高校要针对这些问题开展知识产权的专题教育和研究,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产权法理和实务操作能力。

      大学作为国家科研的主要基地,每年必将产生许多技术转移问题,这就存在着很多实际的知识产权问题。如果能让学生参与到这些问题中来,将对知识产权教育产生积极的影响。例如,我国已在高等院校中设立了48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如中国科技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大连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这些技术转移中心如果能够与学生知识产权学习联系到一起的话,必将为知识产权的教育开辟一条良好的途径。

      (三)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一是要明确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模式可分为三类,分别是双学位、辅修和必修课。双学位指的是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方向)的第二学士学位。在本科生学习的四年内完成第一本科专业(较多是理工科第一本科专业)学习并且获得第一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参加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第二专业的二年学习,在继续完成知识产权法第二专业的学习任务后获得法学本科专业的第二个学士学位。辅修是指非法学专业的其他本科专业学生,在其大学本科四年学习期间的后二、三年中,同步辅修法学本科专业(知识产权法方向),在完成主修本科专业和辅修本科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方向)规定的学业后,不但能够获得主修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与学历,而且还能够同时获得辅修的法学本科专业(知识产权法方向)的学士学位,或者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方向)的本科学历。高校要为全校本科生、专业型硕士和学术型硕士开设必修课。二是根据不同专业以模块化的方式教学。不同专业应该根据各个专业实际的学科特点,开设相应的知识产权课程,以培养特定领域的专业性和应用性的复合型人才。

      (四)扩大师资来源

      随着社会由工业经济时代走向把知识产权放在重要位置的知识经济时代,工程与科技专业的教师需要有与教学内容有关的知识产权知识,以适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知识的需要[15]。而如何提高教师的知识产权水平:一是对教师进行专业的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二是积极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跨学科知识背景的高素质教学人才, 从整体上对从事知识产权专业教学和研究的师资队伍进行重建。同时还可以借鉴国外知识产权专业教育的经验, 聘请政府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丰富经验的在职或卸任官员承担部分教学任务[16]。

      (五)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国内高校之间应该加强交流与合作,特别是与设有独立知识产权学院的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同时,应该与国外知识产权教育强校加强交流与合作,了解知识产权在国外高校的发展和人才培养模式,学习引进国外高校先进的教学模式和课程案例。高校可以为教师和研究生甚至本科生提供更多的出国访学的机会或者参与交换生项目,亲身体验国外高校对知识产权的教育,以培养高层次国际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Rivette K.G.,Kline D.Rembrandts In The Attic[M].Boston: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2000:1-3.

      [2]Howard B.Rockman.An Internet Delivered Course: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or Engineers andScientists[C]//34th ASEE/IEEE Frontiers in Edu-cation Conference.2004.Savannah.GA.

      [3]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高校知识产权报告(2010)[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108.

      [4]Yutaro Ikeda,Yasuhiko Higaki.Intellectual Prop-erty Online Education System Based on Moodle[J].Recent Progress in DEIT.2012,(2):257-262.

      [5]Siddharth Jabade,Hemant Abhyankar,Prabuddha Ga-nguli.Model IPRinternaliseTM―Integra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technical education[J].World Patent Information.2008,(30):220-224.

      [6]陈美章.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现状[N].中国知识产权报,2005-07-04.

      [7]Elliot A.Fishman.The rol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education in a technology man-agement curriculum[J].J Technol Transf.2010,(35):432-444.

      [8]Min Seok Mok,So Young Sohn,Yong Han Ju,Conjointanalysis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education[J].World Patent Information.2010,(32):129-134.

      [9]陈美章.中国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思考[J].知识产权,2006,(1).

      [10]谭华苓.构建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教育体系[J].天津大 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11]钱江.比较视野下的中美知识产权教育[J].消费导刊, 2010,(7).

      [12]金明浩.国外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做法及其启示[J]. 企业技术开发,2010,(3).

      [13]曾培芳,叶美霞,刘红祥.中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 比较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8,(12).

      [14]张慧.高校理工类研究生层面的知识产权教育探讨 [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第5篇:知识产权法教案范文

      [论文关键词]高校知识 产权教育 现状对策

      一、知识产权教育相关概念的厘定

      1.知识。知识在知识产权中称为知识产品,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与民事权利的其他保护客体相区别,知识产品具有其特有的自然属性。其一,无形性。知识产品不具有物质实体性,依赖一定的物质载体而存在。其二,非消耗性。知识产品一旦被创造出来将具有永续性,永远不会消亡。其三,可共享性。知识产品作为信息,可以被无限制地复制或再现。

      2.知识产权。英文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翻译为智慧成果权。根据通说,它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根据TRIPS协议,其范围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这是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而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本文所指的知识产权是指广义上的知识产权。

      3.高校知识产权教育。高校知识产权教育根据受教育者的不同层次和教育的不同目标,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如授课、讲座和培训等,向大学生传授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及知识产权发展的最新动态与研究成果,培养大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主要任务包括两方面,一是以全体高校学生为对象的以提高大学生知识产权素养为目的的普及教育;二是以培养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和教学研究人才为目的专业教育。

      二、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必要性

      1.知识产权教育是当今国际竞争的需要。在知识经济时代,国家间的竞争主要表现为知识产权竞争。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并提高到国家战略地位。如美国建立了以各法学院教学为主导,管理学院、工学院研究为辅助的知识产权教育培养体系。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就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教育成为高等教育的内容之一;在英国,小学、中学和大学已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我国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培养方面是主力军,但在知识产权普及与专业教育方面,仍处于启蒙阶段。

      2.知识产权教育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是当前教育的一项重要课题,高等学校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生力军和主阵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人才总体数量已位居世界前列,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知识产权教育明显滞后,科技创新人才严重匮乏,科技创新历史重任受到阻碍。

      另外,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发展阶段,大学生就业难正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大学生就业难固然有专业不适应社会需求、社会经验欠缺等多方面原因,但关键症结还在于大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强。因此,高校应从培养创新人才的战略高度出发,探索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新机制,研究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新理念,为创新型人才队伍的建设提供智力储备和知识支持。

      三、我国知识产权教育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中国高校知识产权专业教育始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已有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十多所高校设立了知识产权学院(系),招收知识产权本科生、研究生,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教育。在课程设置方面,根据教育部规定,知识产权法作为14门主干课程之一是法律本科生的必修课程。课程一般在第五或第六学期开始,共开设50~60学时。除知识产权专业教育,我国部分高校开设知识产权选修课程,但效果并不理想。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北京等地的12所高校知识产权教育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学校选修过知识产权课程的学生不到所在学校学生总数的5%,知识产权普及程度非常低,效果也不理想。目前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高校对知识产权教育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知识产权教育意识。进入21世纪以来,以美国、日本为首的西方国家普遍推崇知识产权战略,重视知识产权教育。我国党和政府也重视和关心知识产权教育,教育部于2004年11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04]4号),其目的在于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但在微观层面,知识产权教育并没有统一的目标,从国家到社会到高校,都缺乏一个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思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全国12所重点高校进行的知识产权教育情况调查的数据中可得出这样的结论:高校领导、科技管理人员和学生对知识产权教育普遍存在一定的误区。比如,认为知识产权是法律概念,知识产权法是法学学生修的课程,与其他学生关系不大;没必要现在就对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教育,等工作中需要时再学习也来得及等。在这种意识主导下,学校往往就忽略知识产权教育,或者将其放在可有可无的位置。

      2.知识产权教育理念落后,内容肤浅。教育理念落后是高校知识产权教育中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目前高校知识产权教学中普遍存在对创造性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的倾向,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内容缺乏系统性的设计。知识产权教育不仅包括著作权、专利权等法律规范的传授、讲解,更应注重知识创造、管理和运用能力的培养以及知识产权意识的熏陶。当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教学内容过于偏重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教学,知识产权法又偏重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传统知识产权教学,而对现代工业产权关注不够,对于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创造等内容更是忽略不计。知识产权通识教育没有根据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来设计教育内容,知识产权教材选用也大一统,不注重学生的特殊性。

      3.知识产权教学手段单一,实践教学不足。据调查,目前高校知识产权教学只有少数知识产权教育基础比较好的高等院校采用多媒体、英美案例法教学,其他大部分都采用原始课堂灌输式方法,教学效果不理想。除少数高校采取知识产权竞赛、学术论坛等形式外,大多数高校学生仅仅通过“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等思政课程或媒体新闻等进行学习,实践性教学环节更是近乎空白。

      4.知识产权师资力量匮乏,质量难以保障。据笔者调查,总体上看,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成熟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师的数量和质量都难以满足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需要。据统计,在我国已经建立知识产权学院的十多所高校中,专业教师总体数量不超过500人,其中接受过系统知识产权教育的很少,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博士学历背景的更是凤毛麟角。现有教师精通法理,研究能力较强,但普遍缺乏实践训练。知识产权整体师资力量薄弱,流动性大,缺乏既懂法学又懂科技和经济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缺乏成熟稳定的专业教学团队。

      四、强化我国知识产权教育的对策

      在知识产权战略背景下,当前我国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目标,明确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基本思路,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健全培养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教育新体系。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应区分培养通识人才的普通教育和专业人才的专业教育。笔者建议,就通识教育而言,除了法学类专业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外,应为所有专业的本科学生,尤其是理工科学生开设知识产权课程。课时可以因校而异,但国家应规定不低于16学时为宜,开课学期可安排在大三之后。就专业教育而言,笔者建议在法学学科中增设知识产权二级学科,增加知识产权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点,提升知识产权法在法学中的地位,加速培养各种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

      2.加强师资培训,建设知识产权教学团队。第一,组建中国知识产权师资培训中心,对现有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的教师有步骤地加强培训和提高;第二,高校应引进大量高素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如知识产权专业海归人员或具有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专业人才,使其成为知识产权教育的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第三,引进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兼职教师,如校外优秀的专利代理机构人员、知识产权律师法官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以弥补专职教师实践能力较弱的缺陷。

      3.注重高校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高校是实施知识产权文化的重要主体之一,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是我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颁布实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提出来。所以,可以按照知识产权文化构成要素、文化来源以及外生变量,采取综合性措施,如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数字网络以及会议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活动;鼓励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积极参加“挑战杯”等课外发明活动;举办知识产权专题活动,展示校内知识产权成果,从而发展和繁荣校园知识产权文化。

第6篇:知识产权法教案范文

      Abstract: Providing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education for the Master of Engineering is a good way to promote invention and to realize the State IP Strategy.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urse has been elected as the required course for the Master of Engineering since 2008. In the article, we analyze the characters and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this course, with combining the foreign experience and our experience. We also discuss the teaching model and the method for curriculum design.

      关键词: 工程硕士;知识产权;教学模式

      Key words: The Master of Engineering;Intellectual Property;teaching model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5-0127-03

      0 引言

      当今时代,知识经济作为一种崭新的经济形态正在悄然兴起,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美国、日本等科技大国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开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其全球性扩张提供支持。我国也于2008年6月5日正式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指出:到2020年要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普及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由此成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全球竞争的压力下,提升企业内研发员工和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成为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竞争优势的有力支撑。

      1 对工程硕士加强知识产权教育的重要性

      工程硕士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直接对接企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我国专业学位中培养单位最多、培养领域最广、招生规模最大的专业学位教育类型。我国的工程硕士教育在1985年即开始试点,1997年正式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近15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据统计,截止2011年底,全国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培养单位共341所,2011年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达到139401人,目前在校学生总数20多万人[1]。工程硕士研究生目前绝大多数是企业在职的一线研发、生产和管理骨干人员,其专业能力和战略意识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对工程硕士进行知识产权实务方面的教育,有望短期内增强企业一线研发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的知识产权意识,从而有助于企业创新文化的建设。基于此,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从2008年起将“知识产权”课程增列为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公共必修课[2],这一举措将对企业产生非常积极的影响。

      首先,对工程硕士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实务教育将有效地增强其发展和保护本企业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通过系统的知识产权实务教育,使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其专业技术方面的能力基础上,增强知识产权方面的实务操作能力,能够撰写合适的技术交底材料、明确职务发明中企业和自己的权益等等,对提高所在企业知识产权拥有数量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系统的知识产权实务教育,特别是知识产权相关案例的分析研讨能促进研发一线和管理一线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深入思考企业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和运用策略,有助于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及知识产权战略的实行。

      第三,在目前竞争激烈、人才流动日益频繁的大环境下,如果接触或掌握企业技术核心的员工接受过知识产权实务的相关教育,则会减少员工有意识或无意识造成的泄密,避免企业因此被侵权而受到损失。

      达成上述教育效果对工程硕士研究生个人、所在企业以及整个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都是很有价值的,但由于知识产权内涵范围较宽,涉及多个部门法,实务方面又涉及、诉讼、管理等多层次,要达到上述目的需要对工程硕士的知识产权课程进行仔细设计,在有限的课时内,理论结合实践、法律结合案例进行系统生动的讲授,方能激发兴趣,学以致用。

      2 国外针对理工科学生的知识产权实务教育课程设计

      国外大学中对理工科类在校学生开设知识产权课程相当普遍,以美国为例,著名的麻省理工学院(MIT)、斯坦福大学、伊利诺伊州立大学香槟分校、密歇根大学等均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尽管具体授课内容有所差别,但重心都放在专利相关内容上。其中MIT和斯坦福的课程最具典型性。

      MIT课程名称为《发明和专利》(Invention and Patent)[3],课时为每周3小时,共一个学期。课程关注专利法的最新进展及专利法在高新技术时代的作用。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专利法的起源及发展;专利局和法院的作用;如何担任专利专家,技术专家证人;专利实务基础;发明人的权利与义务;其他知识产权—商标、版权与商业秘密授课教师Robert H. Rines博士,他自己拥有80多项专利,著有《创造或灭亡》(Create or Perish)作为该课程的教材。

      斯坦福大学的课程名称为《专利法及专利战略—针对创新者和企业》(Patent Law and Strategy for Innovator and Entrepreneurs)[4],课时为每周2小时,共9周。内容包括:知识产权概论、专利概论、发明权和专利权、优先权、可专利性、专利侵权、可专利性与侵权的区别、微观战略—发明者的考虑、宏观战略—知识产权管理者的考虑。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法,授课老师Jeffrey Schox具有理工背景,兼具法律背景,是有执业资格的专利律师。Jeffrey认为对未来的工程师来说,最重要的是明白两个问题:我的发明能否获得专利?我实施自己的发明是否会侵权?因此,其课程对于可专利性与侵权的区别给予了特别关注。

      从以上两所学校的授课实践可以看出,国外知识产权实务教育充分考虑了受众的特点。鉴于理工科背景,课程内容以专利为主,基本不采用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相关讲授体系,因为法学院的知识产权法教育侧重于理论,注重法律的复杂性和细微差别,而理工学生更注重实用性。其次,授课方式主要采用苏格拉底的案例教学法,但前提条件是上课人数不能太多,应局限在数十人。第三,师资以理工和法律背景皆具为宜,且最好有实务经验。这些经验及其课程内容设置对我们开展及完善工程硕士知识产权教育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3 符合我国国情的工程硕士知识产权实务教育课程设计

      对全日制在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方面,我国多所大学探索了多种教育模式,例如对本科生或研究生开设知识产权选修课、开设知识产权讲座等,但工程硕士具有一定的学习特殊性和国情特点,因此,其知识产权实务教育课程内容也应当有其特色。以下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第一,工程硕士与普通全日制硕士生的最大差别在于工程硕士研究生来源于企业,在企业通常已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处于企业不同的工作岗位,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具体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其接受教育的目的更偏向于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实践。而且,工程硕士生大部分为在职学习,学习时间有限,授课时间集中,基本不能通过课后作业强化的方式来对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尤其对于知识产权实务这一公共必修课程而言,考虑到教学资源的限制,通常为大班课程或异地授课,这都会影响到教学效果,如大班授课不利于对案例的集中深入研讨。另一方面,工程硕士生的来源行业分布广泛,需求存在较大差别,如来源于IT产业的会更关注于著作权、来自于工商管理背景或服务型企业的会更关注商标权,而来自高科技研发型企业的则更关注专利权和商业秘密,即使都关注专利权,研发和管理岗位以及不同的研发领域对专利权学习的需求也有不同,如何协调学生的科学背景,进行针对性教学是相当大的挑战。这种混杂的学科背景和人员岗位构成不同于国外的教学对象,因此,像MIT和斯坦福那样特别侧重于“专利”相关的教学内容并不完全适合我国工程硕士教育的实际。

      第二,知识产权实务是一门交叉性很强的学科,涉及到包括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等多项法律法规,还涉及到实务、管理实务、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诉讼以及与技术合同关系等多个领域,要在工程硕士40学时的课程中对每个方向进行深入地讲解研讨是不可能的,浮光掠影、面面俱到则缺少针对性,难以对学生有帮助。因此,在了解工程硕士生的生源构成的基础上进行课程内容的选择是必要的,要尽量避免两个倾向:第一种倾向是将工程硕士生的《知识产权》课程当作法学课程来上,将系统讲解知识产权三大主体法律为重点,在法律渊源、立法宗旨、法条解析、法律系统上进行深入阐释,基本不涉及实务方面的内容,即使涉及,也只有少量的介绍;第二种倾向是无选择地平均用力,在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相关内容的讲解上分配基本相同的时间,不考虑学生的专业需求。

      通过承担工程硕士知识产权实务课程教学(共12个班级)的实践,笔者认为,工程硕士知识产权实务课程不应当采用一成不变的内容。每次课程均应当以接受课程的学生为对象进行适当调整和侧重点的变动。如设在某化工企业的环境专业硕士点,学生背景以化学、化工、环境检测为主,那么在专利申请实务方面就可以以化学领域技术研发成果是否申请专利、如何申请专利、如何准备技术交底材料等为侧重点;再如设在某企业的计算机科学工程硕士点,学生背景基本全部为软件编程,那么在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专利保护、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应特别侧重。

      除了侧重点需要及时调整外,课程的总体内容设计应当以专利、商业秘密为主,这是因为绝大部分工程硕士为理工科背景,其工作内容涉及著作权、商标权的情况相对较少,而与技术研发或技术管理相关的专利、商业秘密则成为其工作中的一部分。专利内容以专利权的获取、专利权的管理、企业专利策略等为重点;商业秘密以商业秘密的认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员工保密责任等为重点。

      工程硕士生对自身与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关系相当关注,但基本没有相关法律知识,因此,在综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和近年相关案例基础上,还需要特别加重我国专利法律法规中职务发明及报酬相关内容的阐释,辅以近几年的纠纷案例,使工程硕士认识到创新和企业发展的关系,并能了解和保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员工跳槽频繁,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面临挑战,工程硕士学习商业秘密相关案例、竞业禁止相关规定既有益于保护自身的择业权,也有益于企业良性发展。

      4 工程硕士知识产权实务的课堂教学模式探索

      4.1 案例教学为主,法律阐释为辅 工程硕士知识产权实务教育的目的是要提高学生的知识产权素养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因此课堂教学模式应以案例教学为主,辅助阐释相关的法律条文,以有效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需具有代表性,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从知识产权司法案例、专利复审委无效案例、专利申请文件范本、著名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以及领域内热点问题中筛选,可适当播放相关庭审录像或视频,在案例基础上,进行相关法律重点的讲授和分析。

      4.2 增强互动,贯彻启发式教学思路 课堂教学应采用多种途径促使学生参与教学互动,启发引导,增强学生的自学能力。例如,在专利文件的学习和分析环节,分专业给学生提供课堂发言的机会,每个专业的学生都可以选一至两篇本研究领域内的专利文献在课堂上进行演示、分析,既加深了对专利文件各部分的理解,也启发了其他同学的思路。也可尝试增加经验介绍,例如,由从事管理的学生为其他学生介绍或解释其所在企业的技术创新相关政策;或增加问题环节,有同学就其车间引进技术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保护提出问题并开展探讨;有同学就与外企采购部门合作遭受的不公平调查对待提出了是否涉嫌秘密窃取的讨论。由于这些讨论来自企业实际发生的情况,使学生形象地增强了对知识产权实务和管理的认识。

      5 对工程硕士知识产权实务教育的进一步思考

      作为工程硕士的公共选修课,知识产权实务仅40课时,课程时间有限,且学生专业背景存在较大差别,存在专业性针对性不足等问题。对此,笔者认为,增加课时不具有可行性,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课堂启发,鼓励相关同学进行自学研修可能更有可操作性。也可推荐相关的网站或网络课件,启发进行继续学习。

      工程硕士知识产权课程对讲授教师的要求比较高,应具有什么样的背景才能更好地承担这门课程?从国外的教学情况看,教师有理工科及法学两方面的背景比较好,若能有专利实务经验或知识产权诉讼实务经验更好。这样才有可能在比较广泛和实质的基础上进行实务方向的侧重,也才能给予学生更多的启发,但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教育方面兼具多方学科背景的师资还很欠缺,对此问题,除了加大现有师资队伍的培训建设外,高校也应当考虑从有实践经验的业界人士中选聘一些兼职教师。

      参考文献:

      [1]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网.1997年至今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基本数据[EB/OL]. [2012-04-28]. http:///htmls/ztqk/basic.jsp?basic_number=00040,访问时间,[2012-10-12].

      [2]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硕士“知识产权”课程建设的通知[EB/OL].[2007-12-20].http:///htmls/wjfg/statute_detail.jspwjfg_type=2&wh=指导委[2007]14号,访问时间[2012-10-12].

第7篇:知识产权法教案范文


      关键词:法律诊所教育 知识产权 创新 法律服务平台 公益 

      法律诊所教育,对于大多数中国法律工作者而言是一个新鲜名词,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更是闻所未闻。所谓法律诊所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法学院普遍兴起的一种新型课程,又称“临床法学教育”。顾名思义,其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应用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人理解,缩小学院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的距离。另外,此项教育还非常注重培养学生热爱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准。

      一、法律诊所教育的价值及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法律诊所教育无疑是一种创新,对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是一种促进。它将实体法以及法学理论、实践、技巧、信念、态度和价值联系起来,引导学生从律师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在法律诊所课内,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亲身无偿代理法律援助案件。学生通过为社会弱者提供法律帮助,能获得职业成就感,同时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这也是目前我国大力倡导的素质教育的目标。

      法律诊所教育作为一种实践教育,它的特殊性不仅在于其与传统的法律教育方法不同,更在于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法学教育的模式。从单纯的理论去指导实践的演绎式模式到通过实践获得更加全面的知识和技能的归纳式模式,让学生学会从实际的个案着手探索法律的基本精神并能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通过法律诊所教学使法律院校的学生开始从一个全新的视角认识法律、了解社会、体味人生。

      目前,拉丁美洲、西欧、东欧、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南亚的尼泊尔、印度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院校已经广泛而成功地应用了这种教育方式。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法律诊所教育已经成为东欧、南非等国家和地区法治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顺应世界法学改革潮流,我国部分高校教师经过充分的探索、研究与论证后,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于 2000年9月相继开设了诊所法律课程,尝试运用比较模式进行教学。2001年起,又有中山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四川大学、云南大学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2002年7月28日,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由上述11所院校成立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到2010年6月1日已发展了130位单位委员。经过10年的推广,法律诊所教育已在中国高校扎根、发展并完善,日常运作管理有条不紊,法律服务活动对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与此同时,参加法律诊所活动的学生在分析法律问题、提高法律实践能力、认识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目前,各具特色的专门性法律诊所正在逐步形成,如劳动者权益保护诊所、消费者权益保护诊所、环境法律诊所、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公益法诊所、社区法律诊所等。

      二、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创立及意义

      引人法律诊所教育是高校在新形势下改进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法律实践教育的重要举措。

      (一)知识产权法律诊所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创设于2005年9月,是目前为止全国高校唯一以“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命名的法律诊所。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由一支具有较强实力的教师队伍组成,均具有高级职称、律师资格证书,具有教学和律师执业经验,并经过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的专门培训,能够规范、专业地指导学生完成课堂学习和基地实践任务。

      知识产权法律诊所教学分为课堂讲授和基地实践两大部分。课堂讲授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诊所教育简介,律师职业道德,知识产权法实务,系统技巧训练,接待当事人,参与咨询与调查,代理仲裁、诉讼和非诉案件的专业技能等。基地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在教学基地值班;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起草法律文书初

      [1] [2] [3] 

      稿;在指导老师参与下修改法律文书;与对方当事人或律师谈判;接待来访;阅读、整理案卷;配合执业律师开展业务、参与办案全过程等。

      (二)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性质及意义

      法律诊所教育通过学校和社会两个场所的实践和共同作用,增加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促使学生将在课堂上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在活生生的具体案件中加以运用,也能通过和当事人接触得到社会经验等多方面的积累。概言之,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对学生是法律课程的实践训练平台,对社会是知识产权事业的公益法律服务平台。

      .实质上是法律课程的实践训练平台

      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优势在于该法律课程是在律师事务所真实环境中进行的,并由老师负责指导。这一实践训练平台还具有强调职业道德、注重实践操作和人际关系协调、要求学生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应变能力等特点,有助于克服传统法学教育过于理论化、学生动手能力较弱的缺陷,让学生保持和社会实际、法律实务接触的机会,从而使学生在深入理论探讨的同时,学习如何像法律从业者一样工作和思考,培养全面的法律素养、优良的职业道德及社会责任感。这一教学模式深受学生的欢迎。

      .客观上是知识产权公益事业的法律服务平台

      法律诊所教育要求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办案,既是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的法律资源的有益补充,将对我国的教育传统、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带来冲击和变革,也为我们培养高素质、综合能力的法律通才提供了可操作的平台。如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活动经费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及其民商经济法学院和社会公益性组织(如美国福特基金)、律师事务所的支持,其对外开展的任何法律服务活动均不收取报酬。目前,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服务项目主要有诊所法律教育研究与培训,疑难案件会诊,接受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非诉法律服务或者担任诉讼代理人,接受商标、专利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原告和申请人的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或者诉讼代理,普法宣传,法制状况调研,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法律分析以及其他公益法律服务。

      .为法律援助开辟了一条重要途径

      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具有创新意义,突破了学界认为“法律援助是穷人的专利,拥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都是富人,无需法律援助”的普遍观点。学生通过模拟场景和实践操作,以律师助理身份办案,既能学习律师的各种执业技能,又能为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和诉讼费用的知识产权人,以及遇到难以解决的知识产权事项或案件的知识产权人提供法律援助开辟了一条重要途径。从实际情况看,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的学生都能把为弱者提供法律援助看作学习的机会、社会的责任和神圣的使命。与专职律师相比,学生没有繁忙的工作,不期待任何物质上的回报,专心于此;与社会团体相比,学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又能得到富有经验的教师的指点。所以说,法律诊所教育的设立必定会为中国的法律援助事业注人新鲜血液,带来崭新面貌,对促进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深人开展有着现实的意义。

      三、知识产权法律诊所模式创新的对策建议

      综合各高校开设法律诊所及法律课程的情况,基本上都是依托学校成立法律诊所,采用“校内真实当事人诊所”的模式,但其内容、目的和运作方法也各有特色。如北京大学的教学目的是让学生了解中国的律师制度和律师规则,熟悉律师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了解律师办案程序、诉讼程序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规程,学习和掌握处理案件的技巧;中国人民大学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法律实务的技能增强学生的辨别能力、合作精神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既注重诊所的课堂教学,又鼓励学生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要通过向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来培养和锻炼学生。其它大学开设了以法律援助为特色的法律诊所,也都旨在提高学生分析法律问题和法律实践的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诊所通过与律师事务所合作设立校外实践基地,指导教师除了进行每周一次的理论讲授外,几乎每天都要到实践基地对学生进行单独指导。法律诊所的教学过程包括“三步”。即对上述环节进行计划、行动、评估,通过讨论、模拟、反馈及单独指导等方法,从而构成一个实践环节的完整的学习过程,思考贯穿其中。法律诊所需采取双循环的学习方法,要求学生在不断提高熟练程度的同时,能跳出原来的思维模式,从全新的角度、有预见性地思考问题。以实现法律诊所教育的日标,即“帮助学生培养经验式学习的能力及凭借经验进行反思的能力”。

第8篇:知识产权法教案范文

      牵头单位:文化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活动,有效遏制各种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进一步调动全民文化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我县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三、整治重点

      以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重点内容,以图书商品批发市场、文化专业市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校园周边、居民小区、人行通道、娱乐场所、商场(超市)、街头展销为重点区域,以印刷复制、出版发行、音像图书销售和定牌加工为重点环节,以重大典型案件为突破口,严厉打击盗版教材辅材、盗版软件、非法复制以及走私销售盗版音像图书及网上侵权行为;重点查处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药、保健品、食品假冒商标、标识的违法案件;坚决取缔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活动。

      四、整治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充分认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

      开展保护商标权行动,严厉查处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案件,重点查办食品、药品、卷烟商标案件和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及擅自使用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璜案件,查处利用定牌加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非法印刷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案件。

      开展保护专利权行动,不断增强全县专利管理、实施和保护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有效保护专利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专利侵权行为。严厉查处冒充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欺骗公众、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办侵犯核心关键技术发明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且影响较大的典型侵权案件。

      开展保护著作权行动,坚决取缔分布在全县的小书店、小书摊、校园周边、人行通道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重点打击制造销售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盗版音像及走私盗版音像制品、网上侵犯著作权等行为。加大对图书、音像市场和各类书店的监管力度,大力推动使用正版软件。

      2、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市场整治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组合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配合,协同作战,努力形成我县统一、高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通过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要集中时间、组织力量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行政,严肃执法,坚决杜绝以罚代刑。对重大案件,要提请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确保我县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成效。

      3、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要做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新闻媒体大力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舆论宣传活动,重点介绍保护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及时跟踪报道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同时要依据各自职责,通过培训、研讨、宣讲等形式,积极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全社会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我县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4、严格执法,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一批社会反映强烈、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处理,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使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第9篇:知识产权法教案范文

      [摘要]案例教学法最早源于1910年美国哈佛大学的医学院和法学院。之后,又在哈佛大学商学院引用,由教授讲授企业实例,让学生进行分析。1920年这种教学方法得到政府及企业界的资助并被其他大学效仿推广。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开始引入案例教学;但对于会计专业,引入案例教学的做法才刚刚起步。会计专业许多课程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职业技术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其必须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而传统的中职会计教学往往忽视了实践能力的培养,偏重于教育会计专业知识,教会学生理论知识,而忽视了教会学生如何应用这些知识。从而加强案例教学在会计专业课程中的应用就显得很有必要。

      [关键词]中职会计;案例方法;会计教学;运用[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1)44-0197-02

      1会计案例教学法的优越性

      (1)案例教学既可巩固学生所学的企业会计理论知识,又可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企业会计案例教学法就是将企业会计的书本理论知识描述以案例的形式呈现给学生,让学生进入描述企业会计情景现场,通过学生的实际操作,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可以实破教学中的难点,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案例教学是互动式的教学,使学生变被动听讲为主动参与,有利于培养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

      笔者在平时的教学中也常常穿插一些启发式、提问式教学,设法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但仍然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是难以调动。而案例教学是互动式的教学,教师融入到学生群体中去,强调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讨论对话,重视师生以及生生之间的平等交往与彼此的尊重和信任,强调学生的自我探索,珍视学生个人的思想和意见。

      2会计案例教学法的运用

      2.1以案释教

      通过案例分析来阐述会计理论知识,把抽象的理论寓于生动具体的案例之中,通过分析并提示学生思考,便于学生对会计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巩固。例如:在会计等式的关系教学中,资产和权益是同一资金的两个方面是一个难点,在教学中可这样设计:

      (1)给出案例:某公司要创办下属原料工厂,首先要解决什么问题?

      (2)引导学生分析:首先公司要有资金,资金可以自己投入或别的单位、个人或外商投入,若不足也可向外界金融机构借入。通过学生的分析、讨论、总结可知资金来源的两条途径:①投资投入+形成所有者权益(权益);②向债权人借入——形成债权人权益(负债)。

      (3)启发思考:公司筹足了资金后如何运用呢?

      (4)学生讨论:公司要用筹集的资金建造厂房、购买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原材料等。

      (5)教师概括与总结:公司用这些资金建造厂房、购买的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原材料等,这便是一个资金运用的过程,最终形成了企业的资产。从而得到下面的结论:

      资产=权益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通过以上讨论分析,学生充分理解了“资产和权益是同一资金的两个方面”这一知识难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恒等式的理解和掌握也就迎刃而解了。实践证明,通过以案释教,不仅可以突破教学中的难点问题,克服死记硬背,而且通过学生的积极参与,可以不断培养、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2案例“演习”

      所谓“案例演习”,就是组织学生进行案例模拟训练。把班级作为某一生产企业,把学生分成企业当中不同的部门,对企业中出现的一些经济业务按账务处理的程序辅之以相关的账册凭证进行模拟操作,学生一边对照教材一边操作,感到印象特别深刻,使书本理论和实践知识得到了有机的结合,提高了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为以后走上社会尽快胜任会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运用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3.1教师的定位要求

      精心设计案例教学对教师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在理论知识点案例的基础上,提高案例难度,组织分析综合案例,以便增强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中,既要有针对性的知识点案例,还要有综合性案例;既要有反映特殊问题的典型案例,又要有反映一般问题的一般案例。由易到难,由简单到综合,所有这些都要求老师必须在课前根据教学内容,按照课程要求,做好一系列的精心设计和安排。

      精心设计是案例教学的充分必要条件。它首先要求老师要不断地收集案例,拥有大量的一手或间接资料。其次,教师要有鉴别能力,会筛选。最后,要求老师会合理巧妙地运用经过筛选的案例,具有将案例与讲授知识巧妙嫁接的能力。精心选择适当的案例,并做出恰当的安排,才能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3.2正确处理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方法的关系

      我们提倡并推崇案例教学,但绝非排斥其他的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各有各的长处与优势,它们是相辅相成的,绝非独立互斥。传统的教学方法具有传授知识系统性严谨性的优点,有助于学生打下深厚的理论功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传统教学方式的缺点是纯粹单向授课,容易忽视学生个性的发展以及求异思维的培养,可能制约学生的主动性及创造潜力的发挥。而案例教学有时则可能只注意到某些方面而不可能包含所有内容。因此,案例教学必须和传统的教学方法相结合、配合、协调。一切的教学方法只是手段,绝非目的,案例教学也必须为教学目标服务,任何技术、方法只有为目标的实现作出贡献才是有效的。总之,教师应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不同的教学目的,选择适合的教学方法。

      3.3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提高案例教学的效果

      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课件教学,通过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与设施,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课件教学不仅可以节省书写板书的时间,充分开展案例教学,还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增长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

      3.4建立会计专业各学科的教学案例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