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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厂片场担保交易服务协议

条 总则

《光厂片场担保交易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光厂”)与光厂“片场”的作品定制人(以下简称“您”)就“片场”担保交易服务(以下简称“担保交易”或“本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协议。在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确保已充分阅读、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请您不要进行后续操作。若您使用担保交易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约定。

第二条 定义

作品定制人:是指通过“片场”与创作人进行作品定制需求对接的光厂用户。

创作人:是指上传作品至“片场”进行案例展示的实名登记用户,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是指将自己原创或取得权利人有效授权的作品上传至“片场”进行案例展示,标识该类作品制作参考价格,接受作品定制服务需求并最终以自己的名义提供作品定制成品的用户。

发布需求:是指作品定制人在“片场”向特定或不特定的创作人发布作品定制的需求。需求内容应包括项目标题、具体描述、交付时期、工作地点、预算及联系方式等。

签单:是指创作人与作品定制人就作品定制事宜进行线下(光厂平台之外)商议,双方确认达成合作并进入实际履行阶段。签单的情况需要创作人根据实际情况在“片场”进行填写、展示。

担保交易服务:是指作品定制人通过 “片场”与创作人就作品定制事宜达成合意,缴纳交易担保金并由第三方机构存管,当创作人交付完作品并经作品定制人确认后,第三方机构受托将担保金支付给创作人。

第三方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互联网支付服务的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平台方。光厂有权根据实际运营情况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渠道,具体以平台实际提供的渠道为准。

第三条 具体内容

1、当您针对已发布的需求使用担保交易服务并缴纳担保金后,该需求将会被标记为“担保交易”字样。

2、您在使用担保交易服务时需指定一位创作人,该担保交易对应的需求仅限您指定的创作人能签单,其他创作人无法签单。

3、担保金最低缴纳要求为人民币100元,目前支持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卡对公支付。

4、成功签单后,光厂按照签单金额的5%向创作人收取服务费(即签单服务费)。若使用平台提供的担保交易服务的,则签单时创作人需自行选择提取的担保金金额,签单服务费为创作人实际提取担保金金额的5%。签单后创作人提现产生的渠道手续费由光厂承担。

5、您发布的需求在订单关闭前,您可以申请退还担保金,但需要与创作人达成一致并征得创作人同意。您缴纳的担保金在发生退款时将退回到原支付账户,若无法原路退回,将退回到您预先绑定或新绑定的银行卡,绑定的银行卡只支持储蓄银行卡。

6、您缴纳的担保金,创作人按照提现的金额向您开具发票。创作人缴纳的签单服务费的发票由光厂开具。

7、创作人按照您发布的需求完成作品制作并交付,经您确认后视为交易完成,光厂和第三方机构受托将该笔需求对应的担保金支付给创作人。

第四条 您的权利义务

1、您确认使用本服务系真实意思表示,同时您需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您承诺光厂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均由您承担。

2、您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违反本协议目的或侵犯其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否则光厂有权单方面停止提供本服务,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因您的行为给光厂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3、您承诺合法合规使用平台提供的担保交易技术服务,不得从事任何涉嫌洗钱、信用卡套现、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平台有权采取暂停向您提供本服务、封禁您的账号等处罚措施,同时平台将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4、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必须同时遵守《光厂服务协议》《光厂片场使用协议》等光厂发布的其他规则,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您承担。

5、您同意并知悉,您与创作人就作品定制事宜发生纠纷的(包括但不限于作品质量纠纷、费用结算纠纷、担保金退还纠纷等),光厂无义务进行调处,但光厂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纠纷中的一方或双方提供光厂获取的本次签单的部分信息,用于促成双方纠纷的解决。

第五条 光厂的权利义务

1、光厂对您的注册信息和支付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光厂有权应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2、光厂有权在法律法规许可和您授权的范围内使用您的资料和交易信息。

3、光厂有义务在技术上保障担保交易服务的安全、有效、正常运行。

4、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光厂在提前网站公告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若发现您在本服务终止前的行为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并由此给光厂造成损失的,光厂有权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向您追偿的权利。

第六条 协议的修改

光厂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如我们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我们将通过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布,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公布立即自动生效。若您无法同意变更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如您继续使用服务,则将视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之解释、适用、争议解决等一切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协议发生的所有争议,争议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争议方均同意提交成都光厂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与《光厂服务协议》《光厂片场使用协议》和光厂发布的其他协议、规则等构成统一的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