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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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以电影《好小子》系列走红的演员颜正国,因犯下掳人勒赎案判刑十五年,他于台中监狱服刑十年后因表现良好,获台湾法务部核准假释,十二日傍晚出狱,他神色轻松、面露笑容说:“想快点回家陪妈妈跟儿子。”也透露想重返演艺圈,导演朱延平表示:“很替他高兴,他是一个很好的演员,若有适合角色,愿意给机会。”据台湾“中国时报”消息,颜正国主演《好小子》6部系列电影红透半边天,但因结交坏朋友,从85年到87年间,陆续犯下毒品、枪械、窃盗等案,90年7月更伙同4名友人绑架施姓男子,勒赎200万新台币,被彰化“地检署”检察官依“惩治盗匪条例”求处死刑,隔年法官判15年有期徒刑,在台中监狱服刑。

      服刑期间,颜正国表现良好,声请假释获准,昨天下午5点许,他特地穿代表大吉大利的红色衣服、裤子踏出台中监狱大门,他说,监狱生活除例行工作,有空就练习书法,非常感谢书法老师周良敦指导,也让他学习安静、沉淀。

      重获自由,颜正国说非常喜悦,但脑袋一片空白,只想赶快回家看看分离11年的母亲及儿子。随即匆忙坐上友人的车离开监狱。前后入狱长13年的他,虽才37岁,昨一脸沧桑,也因吸烟吃槟榔而嘴唇红牙齿被侵蚀,不过依旧可寻儿时模样。

      他4岁时,颜正国因家庭经济状况差,开始演戏分担家计,1980年演侯孝贤的《就是溜溜的她》,稚气调皮的模样深获观众喜爱,后陆续演出《小毕的故事》、《冬冬的假期》,都在台北创下6、700万新台币的票房。1983年并以《儿子的大玩偶》入围金马最佳童星奖。拍戏生活苦,有时一早7时拍戏,妈妈凌晨4、5时唤他起床,他梦中醒来,坐在公车上拉着妈妈的手继续睡。

      朱延平导演的《好小子》,将他演艺生涯推向最高峰,他仅花3个月就模仿出李小龙动作,身手俐落,和左孝虎、陈崇荣演功夫好小子,在台北创下1000万新台币票房,也在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地区掀起热潮。

      想向侯孝贤道歉

      因知名度高,颜正国在国中被同学欺侮勒索,他也加入帮派,曾在街头打架、带武士刀出门,加上片约减少,被学校退学后,只好与朋友游荡街头,并吸食毒品,1992年的作品《少年吔,安啦!》,他演误入黑道的小混混,深陷毒品泥淖,戏如人生。

      1999年演出最后一部作品《想死趁现在》,但收入不够,学历低找工作难,最后犯下绑架罪。回忆那段叛逆岁月,他说:“年龄慢慢长大,想法一直在进步,我觉得要怪自己,不怪别人。”在狱中受访时说曾对侯孝贤出言不逊,很想向他道歉。

      人物信息:

      阿国其实是最具明星像的超级童星,他74年出生于台北,很小的时候就出演侯孝贤大导的戏,1980年起陆续参演《原乡人》、《就是溜溜的她》、《河边青青草》、《小毕的故事》、《风柜来的人》、《儿子的大玩偶》、《冬冬的假期》等片。

      人物简介颜正国

      性别:男

      职业:台湾影星

      出生年月日:1974年10月10日

      星座:天秤座

      生肖:虎

      出生地:台湾台北市

      出演电影 : 1982年 「在那河畔青草青 」

      1983年 「儿子的大玩偶」「风柜来的人 」「小毕的故事」

      1984年 「冬冬的假期」「老小江湖」

      1985年 「好小子 」「好小子第二集 」

      1986年 「好小子第三集苦儿流浪记 」

      1987年 「跨越时空的小子 」

      1988年 《万能运动员》

      1989年 《小龙过江》

      1992年 「少年[口也] 」

      1999年 「想死趁现在 」

      编辑本段人物生平

      作为小童星表演尚佳,前途极为看好,《好小子》更是将之推上高峰。

      阿国10岁左右开始在拳道馆中学功夫,为以后出演功夫小子打下基础,但不知为什么命运多劫难,几度入狱让人感叹!89年好小子电影末落后,阿国也随之衰落染上毒瘾,参与盗窃等犯罪活动,最后罗致13项罪名17岁时被判刑5年。

      出狱后结婚生子间参与过两部影视作品,但苦于生计又铤而走险,2001年因绑架勒索被控入狱15年

      因主演电影《好小子》而成名的演员颜正国,涉嫌于2001年7月间与友人游世明等人,前往彰化县大村乡绑架施姓被害人,勒赎200万元案。在检警积极追缉下,颜正国虽主动出面投案,但是否认一切犯行。彰化地检署昨天侦查终结,依惩治盗匪条例第二条罪名将他起诉,并求处死刑。

      颜正国在主演《好小子》系列电影而成名后,行为产生偏差,从14岁时起,就因侵占 他人机车而被裁定管束处分,而后又犯下窃盗罪,隔4年又接连犯下4件窃盗案、4件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及1件伤害案。另外在掳人勒赎案投案时,尚有2件烟毒案在身而被法院通缉中,合计共有13件不法前科,可说前科累累。

      7月颜正国在律师陪同下,主动向警方投案时,都推说他并未参与掳人勒赎,而是因为他的名气大而响亮,有人因而要他去顶罪。但是彰化地检署在侦查全案后认为,颜正国的供词全部是狡辩推卸之词,不足采信。

      检方的起诉书指出,颜正国的好友朱明山见其昔日同窗施姓同学经济宽裕,因而萌生歹念,而与颜正国等人谋议掳施金都勒赎,并于今年7月1日,由颜正国先夥同朱明山及绰号“阿伟”、“阿风”、“新中”等不详男子共5人,分乘两辆轿车至游世明彰化县大村乡家中。

      当天下午3时,由游世明带路至施姓被害人家中,游嫌与颜嫌在确定施某在家后,即在他处等候,然后由朱明山、阿伟、阿风3人伺机强押被害人上车,并以手铐铐住施某双手,逼施打电话回家,要家人筹措200万元赎人,经施妻先给付5万元,施某再佯称可向友人借款,朱等人才同意于当天下午五时载施某返回住处,不料施某乘隙撞破车窗玻璃而逃脱,并大声呼救,朱嫌等人见事迹败露才驾车逃逸。

      虽然颜正国与游嫌到案后,都矢口否认前述犯行,但朱明山等相关被告都坦承不讳,而且被害人也指述历历,因此检方认为颜正国与游嫌的供词不足采信,才依法将其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