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兴子力建设有限公司圆通新疆先锋智慧物流园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示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2024年07月09日 18:36:34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浙江兴子力建设有限公司圆通新疆先锋智慧物流园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进行了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提出。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0991-8862701

      附件:《浙江兴子力建设有限公司圆通新疆先锋智慧物流园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9日   

      浙江兴子力建设有限公司圆通新疆先锋智慧物流园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