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34
【V观财报|*ST美吉:股票被终止上市暨摘牌】*ST美吉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16日至6月13日期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8月5日被摘牌,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中新经纬APP)
- 16:18
【V观财报|天士力: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华润三九】天士力公告,控股股东天士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华润三九合计转让所持公司28%的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14.85元,转让价款合计为62.12亿元。此外,天士力集团同意在转让给华润三九的股份登记日后放弃其所持有的天士力5%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等方式,使其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不超过12.5008%;天士力集团还拟向国新投资转让所持有的公司5%的股份。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华润三九,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国华润。同日公告,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8月5日(周一)开市起复牌。(中新经纬APP)
- 15:03
【陈茂波:下半年将到访欧美等地全力开拓新市场】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4日表示,香港整体经济状况平稳,继续保持增长。下半年将到访欧美、澳大利亚和中东等地,巩固传统与香港关系密切的市场投资者和资金,同时全力开拓具潜质的新市场、新资金来源。(新华网)
- 13:40
【水利部:4省新增5条中小河流发生超警洪水】8月3日8时至今天8时,黑龙江、山西、四川、云南新增5条中小河流发生超警洪水。吉林省饮马河靠山屯河段发生有实测资料以来最大洪水。水利部向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10省(自治区)发出“一省一单”靶向预警,指导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跟踪提醒有关省(自治区)做好水库和淤地坝安全度汛、堤防巡查防守、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央视新闻客户端)
- 13:25
【英伟达回应AI芯片短缺】针对英伟达AI芯片被曝推迟发布的消息,8月4日,英伟达方面回应称:“正如我们之前所说,Hopper的需求非常强劲,Blackwell的样品试用已经广泛开始,产量有望在下半年增加。除此之外,我们不对谣言发表评论。”此前媒体报道称,英伟达AI芯片设计缺陷可能会导致发布推迟三个月或更长时间,影响Meta、谷歌和微软等客户。(第一财经)
- 12:46
【上海发布高温红色预警】据“上海发布”微信号消息,上海中心气象台今日12时21分更新高温橙色预警信号为高温红色预警信号:受副热带高压影响,预计本市中心城区今天的最高气温将达到40℃,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更新为高温红色预警信号,请特别加强防范强高温对工农业生产、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确保生产、消防、用电等方面的安全。(中新经纬APP)
- 10:52
【伊朗披露哈尼亚遭暗杀调查情况】据伊朗媒体3日报道,伊朗披露了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政治局领导人伊斯梅尔·哈尼亚遇袭身亡的更多细节。据伊朗迈赫尔通讯社报道,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3日发表声明说,这次行动是由以色列设计和实施的,并得到了美国政府的支持。根据调查,“恐怖分子”从哈尼亚的住所外发射了一枚弹头重约7公斤的短程导弹,引发强烈爆炸。(新华网)
- 09:35
【国家统计局:7月下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13种产品价格上涨】国家统计局公布7月下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据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4年7月下旬与7月中旬相比,13种产品价格上涨,36种下降,1种持平。其中,生猪(外三元)价格为19.4元/千克,上涨2.1%。(中新经纬APP)
- 08:26
【2769亿美元!巴菲特二季度持有现金再创新高】北京时间8月3日晚,伯克希尔发布2024年二季报。财报数据显示,伯克希尔第二季度营收936.53亿美元,市场预期910.9亿美元,同比增长1.24%;净利润303.48亿美元,大超177.86亿美元的市场预期,同比下降15.49%。伯克希尔二季度现金储备再创纪录新高,达2769亿美元,此前一季度末时的现金储备为1890亿美元。(澎湃新闻)
- 20:00
【8月3日《新闻联播》要闻(下)】6、【权威访谈】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7、【第33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夺得羽毛球混双金牌;8、【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急难时刻挺膺担当 为受灾群众扶危解困;9、伊朗情报部长称以色列暗杀哈尼亚获美国许可。(央视网)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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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4
V观财报|普利制药被罚100万元:未按期披露年报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普利制药2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南证监局对普利制药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2024年5月8日,普利制药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根据《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2024029001号)的内容,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5月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8月2日晚间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普利制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4年4月29日,普利制药披露《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4月30日,普利制药披露《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尚未自查完毕,并可能涉及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综上,截至4月30日,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普利制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普利制药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是对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 一、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二、对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三、对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普利制药称,目前,公司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等相关情况以最终调查结果为准。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普利制药始建于1992年,是专业从事仿制药、创新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一家专业从事化学原料药、药物制剂研发、生产、销售一体的集团公司。公司销售产品主要为处方药,涵盖抗过敏类药物、解热镇痛类药物、抗生素类药物、消化类药物、心脑血管类、造影剂类、紧急抢救药类等领域。 年报显示,2023年普利制药实现营业收入13.04亿元,同比下降19.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6亿元,同比下降70.87%。 截至8月2日收盘,普利制药报9.15元/股,总市值41亿元。(中新经纬APP) -
21:35
V观财报|锦富技术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锦富技术2日晚间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401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锦富技术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锦富技术公告 资料显示,锦富技术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精密部件、液晶显示模组(LCM和BLU)、智能检测及自动化装备的研发、加工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医疗、新能源等多个产业领域。 二级市场上,截至8月2日收盘,锦富技术跌4.12%报3.26元,总市值42亿元。(中新经纬APP) -
21:30
V观财报|乐普医疗被责令改正,涉1亿元现金管理不及时披露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乐普医疗2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简称“决定书”)。 北京证监局表示,经查,乐普医疗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4月19日才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 北京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的规定。此外,公司还存在募集资金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无形资产未充分考虑出现的减值迹象、个别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部分收入确认单据签字不完善、销售产品出库系统时间录入滞后等情形。上述问题反映出乐普医疗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不足。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乐普医疗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乐普医疗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强化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乐普医疗是心血管疾病领域全生命周期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板块分为医疗器械、药品、医疗服务及健康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蒲忠杰。 2024年一季度,乐普医疗营业收入19.22亿元,同比降21.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2亿元,同比降19.27%。 二级市场上,截至8月2日收盘,乐普医疗报12.87元/股,公司总市值242亿元。(中新经纬APP) -
21:29
V观财报|未名医药被罚310万:多期财报存重大遗漏等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未名医药”)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等行为,公司被罚310万元。 来源:未名医药公告 具体来看,经查明,未名医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集团)为未名医药控股股东,王某平为未名医药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名集团持有北京未名博思生物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博思)68.75%的股份,持有长春未名生物经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未名)85%的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未名集团、未名博思、长春未名系未名医药关联法人,王某平系未名医药关联自然人。 2018年2月,未名医药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未名)以预付采购款的名义通过厦门市安科瑞仪器有限公司等公司银行账户向王某平银行账户转入1800万元。 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厦门未名及其控股子公司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未名)以退还采购预付款、支付合同预付款、借支市场推广备用金等名义,直接或者通过深圳市安科瑞仪器有限公司、上海百迈博制药有限公司等公司和厦门未名部分员工的银行账户间接向未名博思银行账户转入47220万元。 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厦门未名及天津未名通过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厦门市栢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过账的方式,代未名集团偿还债务42000万元。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厦门未名以支付工程预付款、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名义通过福建百胜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张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银行账户向长春未名银行账户转入4388.32万元。 上述非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95408.32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未名医药应当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披露。 2018年上半年、2018年全年、2019年上半年未名医药未披露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总额分别为37800万元、60848.32万元和34060万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3%、22.03%和12.33%,占当期净资产的13.2%、22.03%和12.22%。根据相关规定,未名医药应当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未名博思、长春未名以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但未予披露,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未名医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行为。 时任董事长潘爱华在未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决策、授意未名医药向关联方划转资金事项,联系、安排资金划转的第三方,并对相关交易进行隐瞒,未勤勉尽责,在相关定期报告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董事杨晓敏、时任董事罗德顺、时任监事会主席赵芙蓉、时任总经理丁学国、时任财务总监赖闻博、时任财务总监方言未勤勉尽责,在相关定期报告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是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同时,潘爱华作为未名医药实际控制人,指使未名医药向关联方划转资金,并对相关交易进行隐瞒,导致未名医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的行为。 二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不晚于2022年5月14日,未名医药在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与厦门未名、杭州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强新)签署《关于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杭州强新以288485万元溢价认购厦门未名6767.4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以获得厦门未名34%股权。该协议的成交金额占未名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8%。协议签订后,厦门未名于2022年5月18日完成股东信息工商登记变更。 根据相关规定,增资协议属于未名医药订立的重要合同,厦门未名变更工商登记属于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未名医药应当及时予以披露,但未按规定披露。 未名医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行为。 潘爱华筹划并全程参与厦门未名增资事项,使用加盖未名医药公章的空白页签署增资协议及出具厦门未名股东决定,未勤勉尽责,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罗德顺作为厦门未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全程参与增资协议的签署,签署变更工商登记申请书,未勤勉尽责,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董事杨晓敏签署厦门未名审议增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知悉增资协议的签订,未勤勉尽责,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董事会秘书赵辉、时任董事徐若然、时任董事张一诺在知悉公司未披露重大事项后未勤勉尽责,是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综上,未名医药被责令改正和警告,并处以310万元罚款。潘爱华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罗德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杨晓敏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赵辉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赵芙蓉、丁学国、徐若然、张一诺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赖闻博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方言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潘爱华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罗德顺、杨晓敏被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最新业绩方面,未名医药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300万元至420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5375.73万元。 二级市场上,未名医药8月2日收涨1.76%报9.84元/股,总市值65亿元。(中新经纬APP) -
20:40
V观财报|日海智能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日海智能”)8月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来源:日海智能公告 日海智能表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自查,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值得一提的是,日海智能7月31日发布公告称,自公司前次于7月9日披露《关于新增累计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至该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17件,涉及金额合计2145.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952.2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192.99万元。日海智能称,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或仲裁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中新经纬注意到,此前,2023年7月12日,日海智能曾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1月3日,日海智能发布公告称,因连续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日海智能及时任董事长等7人被罚91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日海智能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板块:无线通信模组业务、通信设备业务、通信工程服务业务。 最新业绩方面,日海智能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000万元至500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0696.71万元。(中新经纬APP) -
19:58
V观财报|泓淋电力被警示:3.73亿元现金管理不及时披露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泓淋电力2日盘后公告,公司8月2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警示函》”)。 2023年4月13日,泓淋电力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山东证监局表示,股东大会授权的投资期限到期后,泓淋电力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涉及金额合计3.73亿元。对于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4月25日才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并对外披露,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补充审议。 山东证监局称,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对泓淋电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山东证监局要求泓淋电力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泓淋电力表示,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泓淋电力主营业务为电源线组件、特种线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计算机、家用电器等领域积累了戴尔、海尔、海信、三星、LG、冠捷、台达、惠普、小米、沃尔玛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并成为其核心供应商。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迟少林。 业绩方面,2024年一季度,泓淋电力期内营业收入6.35亿元,同比增3.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86.6万元,同比增6.72%。 二级市场上,截至8月2日收盘,泓淋电力报11.86元/股,公司总市值46亿元。(中新经纬APP) -
19:52
V观财报|科兴制药业绩预告不准确等被责令改正、警示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科兴制药2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分别收到山东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76号、77号)。 经查,科兴制药存在以下问题: 一、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4年1月31日,科兴制药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到-8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00万元到-9500万元。2024年2月24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000万元左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200万元左右。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29.0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120.72万元。 公司未充分考虑相关产品未来市场需求下滑对开发支出的影响,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差异较大,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未保持自愿信息披露的持续性。2022年,公司自愿披露了人干扰素a2b泡腾胶囊项目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收到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等公告。但是,该项目于2024年1月终止,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终止情况,仅在2023年年报中予以披露。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规范。2023年以来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产品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五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的规定。邓学勤作为公司董事长,赵彦轻作为公司总经理,王小琴作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对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邓学勤、赵彦轻、王小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科兴制药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在后续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科兴制药是一家从事重组蛋白药物和微生态制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专注于抗病毒、肿瘤与免疫、血液、消化、退行性疾病等治疗领域。 截至8月2日收盘,科兴制药微涨0.43%报16.24元,总市值32亿元。(中新经纬APP) -
19:50
V观财报|沃华医药上半年净利锐减超70% 核心产品收入下降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沃华医药”)8月2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3.95亿元,同比下降19.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8.1万元,同比下降70.21%。 来源:沃华医药半年报 沃华医药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生产、管理等方面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营销方面,核心产品心可舒片正式全面执行集采中标价格,即销售价格降低约39%。一方面,集采价格降幅较大,而医院终端需求短时间内难以充分释放,以价换量的理想状态暂未达到,造成心可舒片的销售收入下降。另一方面,公司采取多项措施降费用、降成本,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但整体运营成本降幅难以弥补销售收入下降对利润的影响,从而导致公司在报告期内营收与利润双降。 沃华医药提到,报告期内,主要核心产品中,心可舒片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降低34.99%,骨疏康胶囊/颗粒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0.66%,荷丹片/胶囊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降低6.54%,脑血疏口服液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降低24.46%。 值得注意的是,沃华医药在公司面临的风险中也提到,心可舒片、骨疏康胶囊/颗粒、荷丹片/胶囊、脑血疏口服液是公司的主导产品,其生产及销售状况直接决定了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公司主导产品生产、销售的异常波动将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对此,沃华医药表示,公司在做好主导产品推广的同时,将加大力度开拓参枝苓口服液、橘红梨膏、通络化痰胶囊等产品,降低主导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 二级市场上,沃华医药8月2日收涨0.99%报4.09元/股,年内累跌28.93%。(中新经纬APP) -
19:38
V观财报|牧原股份上半年净利同比扭亏为盈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牧原股份2日晚间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568.66亿元,同比增长9.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9亿元,去年同期则亏损27.79亿元。 来源:牧原股份半年报 牧原股份表示,2024年一季度,国内生猪价格处于低位运行,行业仍处于亏损状态,二季度以来,行业产能去化带来供需关系改善,生猪价格持续上涨。据国家统计局监测数据显示,生猪价格连续四个月上涨,6月环比上涨10.4%。随着猪价上涨,二季度生猪价格高于生猪养殖行业平均成本线,企业盈利能力明显改善。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国生猪出栏36395万头,同比减少1153万头,下降3.1%;猪肉产量2981万吨,同比减少51万吨,下降1.7%。2024年6月底,全国生猪存栏41533万头,较上年末减少1889万头,下降4.4%。其中,能繁母猪存栏4038万头,较上年末减少104万头,下降2.5%。 报告期内,牧原股份共销售生猪3238.8万头,同比增长7%,其中商品猪2898.2万头,仔猪309.3万头,种猪31.2万头。2024年1-6月,公司共计屠宰生猪541.5万头。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能繁母猪存栏为330.9万头。 二级市场上,截至8月2日收盘,牧原股份报44.21元/股,总市值2416亿元。(中新经纬APP) -
19:10
V观财报|甬金股份实控人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甬金股份2日盘后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佩凤于2024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40030号)。因其涉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曹佩凤立案。 甬金股份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立案调查期间,曹佩凤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简历方面,曹佩凤: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8年7月至2001年4月任宁波市北仑通用机械总厂会计;2001年5月至今任宁波海协总经理及执行董事;2003年8月至2003年11月任甬金有限监事;2003年11月至2009年6月任甬金有限董事;2009年6月至今任甬金股份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北仑经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公开资料显示,甬金股份主营业务为冷轧不锈钢板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精密冷轧不锈钢板带和宽幅冷轧不锈钢板带。公司于2003年8月成立,至2023年末已发展成年产量超过280万吨的不锈钢冷轧企业。 2024年上半年,甬金股份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亿元至4.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86亿元到2.36亿元,同比增长87.34%到110.76%。 对业绩预增,甬金股份提到,本期确认浙江本部A区搬迁补偿净收益1.09亿元。2023年下半年投产的广东甬金“年加工35万吨宽幅精密不锈钢板带技术改造项目”、浙江甬金“年加工19.5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新增产能释放;越南甬金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升。 二级市场上,截至8月2日收盘,甬金股份报19.43元/股,公司总市值71亿元。(中新经纬APP) -
18:39
V观财报|招商公路人事震荡,三名高管同日辞职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招商公路高管层出现人事震荡。 8月2日盘后,招商公路连续发布高管人员辞职公告。招商公路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伟提交的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刘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 来源:公司公告(下同) 根据有关规定,刘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刘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伟未持有公司股票。 招商公路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黎樟林提交的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黎樟林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 根据有关规定,黎樟林的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上述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公司选举出新的监事之前,黎樟林仍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辞职后,黎樟林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黎樟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招商公路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吴新华提交的辞职申请。因工作需要,吴新华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有关规定,吴新华的辞职申请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新华担任公司高级顾问职务,吴新华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1.51万份股票期权。 公开资料显示,招商公路经营范围包括投资运营、交通科技、智能交通、交通生态四大业务,覆盖公路全产业链各个重要环节。截至2023年末,招商公路管理的收费公路项目共计26条,分布于东部、中部和西部的1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管控里程达2008公里。公司参股26家优质收费公路公司,其中16家为A、H股公路上市公司。2023年,招商公路控股路段车流量12052万辆次、通行费收入60.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4.5%和14.9%。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业绩方面,2024年一季度,招商公路营业收入30.22亿元,同比增49.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3亿元,同比降4.15%。对营收增加,该公司称,主要系招商中铁并表贡献。 二级市场上,截至8月2日收盘,招商公路报12.76元/股,公司总市值870亿元。(中新经纬APP) -
18:15
V观财报|源杰科技被责令改正: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源杰科技2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指出,经查,源杰科技存在以下问题: 一、收入跨期确认导致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2年,源杰科技有265.49万元激光器芯片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多计收入265.49万元、多计毛利234.35万元;相应的,2023年少计收入265.49万元、少计毛利234.35万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源杰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ZHANGXINGANG、财务总监陈振华对上述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负有主要责任。 二、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2023年7月至12月以及2024年1至4月,源杰科技分别使用10G、25G光芯片产线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支付与该建设项目无关的总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工资303.74万元、198.03万元。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六条规定。 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源杰科技采取责令改正并对ZHANGXINGANG、陈振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官网信息介绍,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源杰科技)成立于2013年1月28日,专注于进行高速的半导体芯片的研发、设计和生产,是一家从半导体晶体生长,晶圆工艺,芯片测试与封装全部开发完毕,并形成工业化规模生产的高科技企业。 截至8月2日收盘,源杰科技报105.39元/股,总市值90亿元。(中新经纬APP) -
18:03
V观财报|均普智能及董事长等遭警示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均普智能”)8月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被宁波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均普智能公告 宁波证监局表示,经查,均普智能存在两方面违规情形。 一是存在延迟披露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情况。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未及时披露。2022年度,均普智能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及其子公司合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6711.82万元,较年初预计金额超出3177.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93%。公司对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4月18日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2023年4月19日补充披露。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未及时披露。2023年度,均普智能与均胜电子及其子公司合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1057.28万元,较年初预计金额超出2344.0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49%。公司对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4月17日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2024年4月18日补充披露。 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0〕101号)第7.2.3条第二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3〕128号)第7.2.3条第二项的规定。 二是未披露部分关联交易。 2019年7月,均普智能与宁波均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房产)签订《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合同约定均胜房产向公司提供“宁波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的代建项目管理服务。2022年至2023年,均胜房产持续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提供代建项目管理服务,公司每年向其支付400万元,其中2022年度发生额占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12%,但公司未将其作为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0〕101号)第7.2.3条第二项的规定。 宁波证监局表示,均普智能董事长周兴宥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第一、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董事会秘书孙培泰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郭婷艳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第一、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三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针对前述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均普智能及周兴宥、孙培泰、郭婷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均普智能主要从事成套装配与检测智能制造装备、机器人及工业数字化智能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业绩方面,均普智能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收4.79亿元,同比增长119.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28万元,单季度同比及环比亏损收窄。(中新经纬APP) -
17:37
V观财报|江西铜业控股股东违反承诺被警示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西铜业”)8月2日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铜集团”)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江西铜业公告 山东证监局表示,江铜集团作为江西铜业控股股东,于2019年江西铜业收购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时,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自该次交易完成后,江铜集团及公司控制的企业在未来60个月内解决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到期,江铜集团未完成承诺事项。 江铜集团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规定的违反承诺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江铜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江西铜业对此表示,上述问题系江铜集团于2019年,在江西铜业收购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邦股份”)时,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截至目前,江铜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除江西铜业及江西铜业下属企业外,不存在与恒邦股份及其下属企业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2024年4月,江西铜业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35号)后,于2024年5月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并由恒邦股份对外进行了披露。江铜集团将按照《决定书》的要求,积极推动承诺履行事宜,认真落实,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山东证监局。 业绩方面,江西铜业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收1225.17亿元,同比下降4.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5亿元,同比下降2.29%。(中新经纬APP) -
17:14
V观财报|光韵达2023年业绩快报不准确被警示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光韵达2日盘后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侯若洪、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光韵达在2023年度业绩快报编制过程中,未充分评估新业务领域新客户的回款能力,相关收入确认不审慎;未准确计算应收账款账龄、未充分考虑客户违约情况,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不充分;子公司业绩已出现明显下滑时,未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前述情况导致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侯若洪、财务负责人王军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光韵达、侯若洪、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光韵达表示,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快报》,随后在审计过程中,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前期已披露的业绩快报偏差达到-23%,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向广大投资者予以说明和致歉。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资料显示,光韵达是激光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与服务提供商,2011年6月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截至8月2日收盘,光韵达跌2.82%报5.17元,总市值26亿元。(中新经纬APP) -
17:07
V观财报|联美控股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遭警示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美控股”)8月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联美控股公告 辽宁证监局表示,经查,联美控股新北热网工程项目、收购沈阳国盈新能源有限公司30%股权及后续投入、热网改造升级及环保设备改造工程项目、文官屯调峰热源项目环保设施改造、国新新能源厂区用水升级工程、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南线热网扩建及热源配套建设工程、国惠热网工程项目、国惠环保热源、热网升级改造工程、收购山东菏泽福林热力科技有限公司66%股权并持续投入项目建设资金等9个募投项目存在延期情况。 联美控股对上述项目延期情况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而是在2024年4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集中进行审议。2018年至2023年公告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仅对延期募投项目的原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披露,未准确披露相关延期募投项目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办法》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公司董事长苏壮强、时任总经理朱昌一、张学森、董事会秘书刘思生对前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联美控股主要经营业务为清洁供热为主的综合能源服务和高铁数字媒体广告经营业务。 业绩方面,联美控股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收17.17亿元,同比增长3.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4亿元,同比下降18.1%。(中新经纬APP) -
16:28
V观财报|给爱马仕等卖香水3年入账52亿,这门生意未来还好做吗?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林琬斯)近日,颖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颖通控股)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联席保荐人为法国巴黎银行及中信证券。虽然手握Hermès(爱马仕)、Van Cleef& Arpels(梵克雅宝)等大牌香水,但在如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颖通控股也面临着多重挑战。 一年卖了18亿 1987年,颖通控股的主要经营附属公司之一颕通远东开始将一个巴黎品牌的香水引入中国内地,并将眼镜产品引入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这让颖通控股成为将进口香水产品引进中国内地的早期先行者。 1992年,颖通控股又与欧洲香水上市公司Inter Parfums(依特香水)建立经销商合作伙伴关系,后者负责Van Cleef& Arpels、Montblanc(万宝龙)等品牌香水的品牌创建、开发和分销;2005年,颖通控股开始在中国内地管理Hermès的香水产品。 目前,颖通控股管理的品牌产品已经从香水、眼镜,扩展到彩妆、护肤品、个人护理产品、家居香氛。目前,颖通控股管理的品牌总数为63个,包括Hermès、Van Cleef& Arpels、Chopard(萧邦)、Albion(澳尔滨)及Laura Mercier(罗拉玛斯亚)。 目前,颖通控股在中国内地、香港及澳门逾400个城市拥有逾7500个线下销售点。此外,颖通控股也通过中国内地、香港及澳门的电商平台及社交媒体平台线上销售产品。 招股书显示,经过近四十年的经营,以2023年零售额计,颖通控股是中国内地、香港及澳门综合市场第三大香水集团、中国第四大香水集团,于2023年就香水产品零售额在品牌管理公司中排名第一。 从业绩表现来看,2022财年、2023财年及2024财年,颖通控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75亿元、16.99亿元与18.64亿元,实现净利润1.71亿元、1.73亿元与2.06亿元。 2022财年至2024财年,颖通控股的毛利分别为8.61亿元、8.56亿元及9.38亿元;同年,颖通控股的毛利率分别为51.4%、50.4%及50.3%。 其中,香水是颖通控股的主要收入来源,分别实现收入为14.96亿元、15.04亿元、15.24亿元,分别占总收入的89.3%、88.5%及81.7%。不过该营收占比呈现逐年下滑的趋势。 颖通控股的香水毛利率分别占49.5%、49.1%及48.5%。 贡献25%营收的奢侈品牌未续约 虽然香水收入在总营收中占比超八成,但背后隐藏着可能失去品牌授权的风险。 颖通控股介绍,品牌管理可由品牌所有者或品牌管理公司进行。品牌管理公司包括直接获得品牌所有者授权的一级授权商,或获得一级授权商授权的二级授权商。 颖通控股在招股书中坦言,一级授权经营商无法保有品牌商的授权,公司未能维持或重续与彼等的关系,以及公司无法按可接受的条款与现有及新的品牌授权商展开合作或根本无法合作,均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这一现象正发生在颖通控股身上。2022年12月,颖通控股与一家主要奢侈品牌的主要品牌授权商签订的分销协议到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有关协议为公司总收入贡献4.25亿元或约25.5%。 而终止分销协议的原因,颖通控股表示“主要是因为该品牌授权商决定自行在中国经营该品牌”。 与此同时,中国香水市场正处于多品牌竞争的局面。今年7月,日本资生堂宣布与意大利奢侈时尚品牌Max Mara就香水业务达成合作,获得Max Mara的全球独家授权许可。6月,欧莱雅旗下品牌Mulger(穆格勒)在上海开设了中国首家囊括时装与香水的店铺。Mugler原是娇韵诗旗下的香水品牌,于2020年被欧莱雅收购。 艾媒咨询2024年7月发布的报告显示,国际知名品牌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品牌文化,且制香工艺成熟,形成了一定的行业壁垒。其主攻中国高端香水市场,市场溢价较高,品牌竞争力强。数据显示,在2023年天猫双十一品牌销售金额的排名中,榜单前十名全为知名国际品牌,而国货品牌则未能入榜。 而目前,颖通控股超80%品牌产品采购自前五大供应商。招股书显示,颖通控股前五家供应商包括EuroItalia(位于意大利的香水及美容产品制造商及分销商)、InterParfums及爱马仕等。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2财年至2024财年,颖通控股向前述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分别占总采购额的85.1%、84.0%及81.6%。同期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18亿元、3.58亿元及3.90亿元,约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4.96%、21.07%及20.92%。 颖通控股早在1999年推出自有品牌Santa Monica,在当年以Santa Monica的品牌名称推出自有眼镜品牌。2022年,颖通控股以Santa Monica推出自有香水品牌。 不过,目前Santa Monica产生的香水及眼镜收入占比不到1%。招股书显示,2022财年至2024财年,Santa Monica产生的香水及眼镜收入分别为100万元、530万元及1700万元,分别占总收入的0.1%、0.3%及0.9%。 此次IPO,颖通控股便表示,将募集资金用于进一步发展自有品牌(包括Santa Monica),以及收购或投资外部品牌;用于开发及扩展自营零售商渠道,包括扩展线上及线下拾氛气盒门店以及其他自营线上及线下门店、专柜等。 招股书显示,2016年颖通控股利用线上销售渠道推出零售品牌“拾氛气盒”,并于2018年开设旗舰店。拾氛气盒是颖通控股自营零售商品牌,涵盖线上门店及线下销售渠道。目前,颖通控股已在上海开设一家拾氛气盒门店,正在深圳及昆明开设三家新自营拾氛气盒门店,并计划于未来四年在中国合共开设约100家线下拾氛气盒门店。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林琬斯:linwansi@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责任编辑:常涛 李中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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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今年已有多家险企暂失部分投资能力,专业队伍变动成主因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李自曼 实习生 张舒毓)近期,中信保诚人寿、前海再保险接连披露公告称,因投资团队主要人员变动,不再满足部分投资管理能力要求。 中新经纬查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方发现,今年以来有6家险企发布公告称,暂失部分投资能力,主要包括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股权投资管理能力、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 数据显示,大部分险企仅具备5项投资管理能力的其中几项,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是众多险企主要投资方向。 专业队伍不符合监管要求 根据监管规定,保险公司投资管理能力包括5项: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股票投资管理能力、股权投资管理能力、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根据相关规定,当保险公司因不能持续满足相关标准而失去某项投资能力后,将不能新增相关投资业务。 中新经纬发现,今年以来,4家险企发布公告称,暂失不动产或股权投资能力。根据公告的内容,投资管理部组织架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成为导致险企暂时不再满足股权投资能力、不动产投资能力这两项投资能力的原因。 根据相关规定,开展间接股权投资的险企,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拥有不少于3名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相关经验的专职人员,其中从事投后管理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1人。 7月4日,中信保诚人寿曾披露公告称,由于该公司组织架构变化和人员调整,自7月4日起,不动产投资人员不再满足“不少于3名具有3年以上不动产投资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的要求。 7月4日,前海再保险披露公告称,该公司不再具备不动产投资管理能力(投资不动产金融产品),原因是不动产投资团队主要人员变动,导致不符合投资能力标准。 今年以来,3家险企曾披露因专业队伍变动暂时失去信用风险管理能力。 在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方面,根据监管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的信用评估团队应当配备至少4名信用评估人员,且均应当具有2年以上信用分析经验,其中,团队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信用分析经验。 3月15日,复兴保德信人寿公告称,团队中一名成员于2024年3月5日正式离职,导致信用评估团队人员数量不再满足监管要求,该公司自2024年3月5日起暂不具备信用风险管理主要人员变动导致投资管理能力不符合能力标准能力。不过,4月28日,该公司披露的相关情况显示,已具有4名2年以上信用分析经验的信用评估人员。 6月1日,长生人寿公告称,近期该公司信用评估团队人员发生变动,导致信用评估团队人员数量不再满足相关要求,该公司自6月1日起暂不具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中新经纬表示,今年以来,险企的投资收益水平出现较大的分化,因此也导致部分公司的投资人员变动。而险企获得投资能力资格的相应条件包括人员、制度、流程和系统,人是首要的,一旦核心人员缺位,流程和系统运转也就可能出现问题。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原副主任、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对中新经纬表示,金融投资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保险资金运用又是保险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要聘请专业投资人才,组建专业投资团队,在兼顾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提高收益水平。因此,专业投资人才对于保险机构来说非常重要。 资产负债管理仍存行业性问题 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也是影响险企投资能力的原因之一。 1月,亚太财险披露公告称,该公司不动产投资(直接投资不动产)管理能力不符合投资管理能力标准,原因在于“其他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情形”。具体而言,是由于该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监管评估低于第5档。 1月,华泰财险披露公告称,该公司称间接股权投资通过委托方式开展,自1月31日起暂停间接股权投资管理能力,暂停新增自行投资间接股权投资相关业务,确保资金运用合法合规。 根据监管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应当设立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并在资产管理部门内部设立独立的股权投资部门(团队)负责股权投资。 此前,保险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逐步暴露产品定价与资产管理“两张皮”等问题,少部分机构投资激进,给行业造成了潜在的利差损和流动性风险隐患。 为防止负债业务竞争不计成本、资金运用激进投资,2019年7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将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作为评估保险公司股权投资能力、不动产投资能力和衍生品运用能力的审慎性条件。 2023年初,由人保寿险、平安人寿、太保寿险等公司组成联合课题组,开展《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最新实践与挑战应对》课题研究。 该课题研究指出,保险行业资产负债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是,负债成本刚性且难以打破,行业久期缺口有所扩大,新业务保费不及预期影响现金流。大型寿险公司在新形势下面临的问题,一是“资短债长”,面临再投资风险和利率风险;二是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尤其是两套报表下,同时稳定利润和净资产难度加大。课题组建议,完善差异化监管,将资负能力及量化评分与产品开发及新业务准入等保险业务挂钩。引导人身险公司加强利源分析,逐步降低利差依赖。推动预定利率与无风险利率趋势保持一致,定期调整定价利率,并引导行业根据资本市场的长期预期回报水平及时调整精算假设。保险公司在相关的人才培养和基础研究也需要持续加强。 整体看来,大部分险企仅具备5项投资管理能力的其中几项。 4月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中国共有117家保险公司具备各类投资管理能力合计266项,从投资管理能力数量看,具备5项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公司共有1家;具备4项投资管理能力的共有16家;具备3项投资管理能力的共有25家,具备2项投资管理能力的共有47家,具备1项投资管理能力的共有28家。 李文中认为,并不是每个保险公司都需要五项“全能”。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结构决定了保险资金来源结构的特点,也就影响到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结构安排。建立专业投资团队需要高昂成本,因此保险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资金规模、资金来源与特点决定建立适合自身需要的投资团队。 周瑾表示,从长期来看,投资收益率一定是来自险企的投资能力,而非短期机会的把握或波段性的市场操作,所以险企务必要夯实基础,定位耐心资本,打造投资研究、宏观策略、组合配置、资负匹配、风控合规等一系列的能力,并积极拥抱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工具。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李自曼:liziman@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责任编辑:魏薇 李中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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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哈弗光环不再,长城汽车前7月完成年度销售目标34%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张澍楠)长城汽车月度销量同比下滑。 年度销量目标190万辆 今年7月,长城汽车销量月度同比降16.32%。1-7月,长城汽车累计销量约65.10万辆,相较于2024年长城汽车190万辆的销量目标,目前完成约34%。 长城汽车7月产销快报截图 产销快报显示,除坦克品牌及其他销量月度同比上涨外,哈弗品牌、WEY品牌、长城皮卡、欧拉品牌月度同比均下滑,降幅最大的是WEY品牌,月度同比降58.43%;欧拉品牌销量也腰斩,月度同比降52.75%。 年度同比看,销量降幅最大的是欧拉品牌,降36.38%;坦克品牌及其他分别同比涨87.59%、89.41%。 另据长城汽车披露数据,2024年上半年,坦克全品类车型销量116038辆,同比增长99%,坦克SUV连续42个月蝉联中国越野SUV销量第一。 可以看到的是,长城汽车海外销售数据逐月上涨。5月至7月,公司海外销售分别为34477台、38104台、38185台。 截至8月2日A股收盘,长城汽车跌超2%,港股市场长城汽车下挫5.55%。 哈弗销量月度同比下滑 过去数年,哈弗H6是长城汽车销量主力军。 据长城汽车微信号5月底披露的数据,第一代哈弗H6累计创造103个月销量冠军,全球销量超过400万辆,是中国单一车型全球销量冠军,也创造了长城汽车的奇迹。 在长城汽车董事长魏建军看来,哈弗H6像自己的孩子。他曾表示,“可以说,第一代哈弗H6的产品经理就是我,我看待第一代哈弗H6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 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冲击下,哈弗品牌神车光环不再,月销量也面临下滑问题。 从今年以来长城汽车产销月度数据看,哈弗品牌销量有所下滑。1月至7月,哈弗品牌销量月度同比变动分别为50.80%、14.22%、13.99%、-9.97%、-15.35%、-19.11%、-15.92%。 长城汽车CGO李瑞峰5月20日在微博发文称,董事长魏建军再次痛批哈弗H6的营销工作,“痛批我们完全不懂营销,完全没有用户思维,用户关注什么全然不知……” 魏建军在试驾全新哈弗H6的直播中表示,虽然哈弗H6不再是冠军,但他并不为此后悔,哈弗H6的销量下滑是因为现在有很多无序竞争、恶意竞争给行业带来混乱。 全面转型新能源 2021年,长城汽车曾发布“2025战略”——到2025年,实现全球年销量400万辆,其中80%为新能源汽车,营业收入超6000亿元,未来五年,累计研发投入达到1000亿元。 为达成这一目标,长城汽车将持续进行“研发大投入”。同时,加大全球化研发人才引进,到2023年,全球研发人员达到3万人,其中软件开发人才1万人。 2023年财报显示,长城汽车新能源汽车累计销售25.64万辆,同比增长113.88%。当年,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加41%,长城汽车表示主要原因是加大新能源车型投放力度所致。2023年,长城汽车实现销量1229982辆。 2023年度,长城汽车研发投入总额约110.34亿元,同比减少9.41%;公司研发人员数量24157,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29.30%。 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公司执行董事、CFO兼董事会秘书李红栓提到,公司在研发上坚持“过度投入,精准研发”,将继续聚焦新能源、智能化等研发方向,构建技术护城河。 产销数据显示,2024年7月长城汽车新能源车销售24145台,1-7月累计销售156519台。 李红栓称,2024年公司在努力达成销量目标的同时,将坚持长期主义,在新能源、智能化、全球化方向上持续发力。公司将努力做到2024年新能源销量占总销量的比例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24年海外销量占总销量的比例高于2023年水平。 在变幻莫测的汽车市场,长城汽车2024年将交上一份怎样的答卷?(中新经纬APP)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
11:03
V观财报|华宇软件前证代遇晗内幕交易被罚没超135万
中新经纬8月2日电 据北京证监局网站1日消息,华宇软件前证券事务代表遇晗被罚没超135万。 北京证监局网站截图 北京证监局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遇晗内幕交易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宇软件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遇晗的要求于2024年1月31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遇晗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2021年3月22日,有权机关通知华宇软件,对华宇软件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邵某涉嫌违法立案调查并自2021年3月21日起对邵某实施留置措施,华宇软件时任董事、首席财务官王某和时任副总经理谢某接待有权机关工作人员,知悉前述事项。 2021年3月22日,王某告知华宇软件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赵某明前述事项,王某、谢某告知时任华宇软件子公司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某宇前述事项。 2021年4月5日,赵某明告知华宇软件时任董事会秘书韦某宇前述事项。 2021年8月29日,华宇软件发布《关于公司重大事件的公告》,披露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邵某涉嫌违法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并留置的事项。 邵某涉嫌违法被有权机关调查的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二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依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1年3月21日形成,公开于2021年8月29日。王某、谢某、赵某明、朱某宇、韦某宇等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遇晗内幕交易“华宇软件”情况 (一)遇晗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韦某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联络接触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遇晗为华宇软件证券事务代表,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韦某宇为上下级关系,日常向韦某宇汇报工作,与韦某宇在同一区域办公,工作关系密切,日常联络接触频繁。 (二)遇晗使用本人证券账户交易“华宇软件” 遇晗于2012年8月21日、2015年4月26日分别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路证券营业部(后变更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上述证券账户合称遇晗账户组)。遇晗账户组均由遇晗实际控制和使用。 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10日期间,遇晗账户组卖出持有的12.39万股“华宇软件”,交易金额225.38万元,避损金额67.69万元。 (三)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遇晗交易“华宇软件”行为明显异常且无合理解释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遇晗交易“华宇软件”为时隔2年多后的首次卖出,且清仓式卖出持有的全部“华宇软件”,卖出意愿强烈,卖出行为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遇晗对此没有合理解释或正当信息来源。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证券账户资料、证券账户交易流水、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遇晗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韦某宇联络、接触,工作关系密切,其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没有合理解释或正当信息来源,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遇晗在接受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调查。 当事人遇晗在听证和陈述申辩中提出: 其一,遇晗不知悉内幕信息,其卖出华宇软件股票是基于对市场行情和华宇软件股票价值的判断、偿还欠款等理由;其二,违法所得计算不准确。 综上,遇晗请求不予处罚。 经复核,北京证监局认为: 第一,华宇软件时任董事会秘书韦某宇不晚于2021年4月5日知悉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遇晗作为华宇软件证券事务代表,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韦某宇工作关系密切,日常联络接触频繁。同时遇晗案涉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遇晗所称卖出“华宇软件”系基于对市场行情和华宇软件股票价值的判断、偿还欠款等理由不足以对前述明显异常的交易行为做出合理说明,不能排除其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我局认定遇晗构成内幕交易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二,本案违法所得计算结果准确,并无不当。 综上,北京证监局对当事人遇晗的上述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遇晗没收违法所得67.69万元,并处67.69万元的罚款。 华宇软件往期公告显示,2023年4月,遇晗因工作调整辞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其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2024年3月,华宇软件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遇晗出现在该名单中。 华宇软件公告截图 华宇软件2023年显示,作为致力于“帮助客户更好地服务社会”的软件服务企业,公司是国内法律科技市场的主要领导者和行业推动者,是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头部企业,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和政企数字化领域的重要参与者。 财务方面,2024年第一季度,华宇软件实现营业收入2.43亿元,同比增长18.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8697.53万元,上年同期为净亏损8006.61万元,同比扩大8.63%。 二级市场上,8月2日,华宇软件冲高回落,截至发稿跌0.41%报4.87元,最新市值40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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