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调整修订主要内容(附件九)

中公网 2021年06月07日 13: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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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调整修订主要内容

      (二)合同义务转移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同时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并承担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合同义务转移的法律后果:(1)新债务人成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其请求履行债务或承担违约责任。(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但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3)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随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4)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若担保人未明确表示继续承担扭保责任,则担保责任因债务转移而消灭。

      原标题: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调整修订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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