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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三支一扶招聘公告

2023广东三支一扶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1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我省继续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简称为“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3年,全省计划招募3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一线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服务期为2年。报名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查阅具体的招募岗位和资格条件等。

二、招募对象

(一)普通高校广东生源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外省生源毕业生,毕业院校须是广东省内高校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普通高校香港、澳门、西藏籍(包括西藏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四)我省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取得高级工、技师(高技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三、招募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基层,志愿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须提供体检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招募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支教岗位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10日后出生);

5.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专业技术岗位须是医学院校或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6.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不能确保服务期内能连续性服务的人员;

3.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4月10日9:00-14日17:00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信息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szyf/index.do)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提交后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招募方案另行制定。报限制本地户籍(生源)岗位的,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报名期间每天通过系统发布一次招募岗位报名人数;最后一次发布时间为报名截止前2天,并公布无人报名岗位情况。

(二)个人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请于4月24日9:00-26日17:00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个人报名确认的人员请于5月9日9:00后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5月13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基本能力测验》,满分100分。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报名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具体违纪违规行为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认定及处理。

(五)确定第一批招募对象

1.对各个岗位考试成绩排名第一的人员,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拟招募对象,如遇同分,一并录取。

2.5月29日,省“三支一扶”办通过系统发短信通知拟招募对象,要求在6月1日前登录系统确认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岗位报到;未及时确认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或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空缺,按原岗位报名人员分数依次递补,递补中如遇同分,一并录取。

(六)确定第二批招募对象

6月5日前,省“三支一扶”办根据招募岗位空缺情况,将无人报名、无人递补的岗位及一定数量的新岗位等一并对外公布。未被招募的人员于6月5日9:00-8日17:00登录系统重新选报岗位,拟招募对象将根据成绩排名确定。因个人原因放弃招募资格的岗位,按分数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如遇同分,一并录取。

(七)公示人员名单

拟招募对象名单将于6月15日-6月19日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广东省人事考试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派遣对象。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资格。

(八)派遣培训

根据各市“三支一扶”办通知,7月4日前,确定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国外学历还需提供学历认证资料,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参加“三支一扶”服务资格)、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教师资格证、合格的体检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与岗位要求不一致或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

(十)补录

如因公示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以及确认参加而未报到等导致岗位空缺超过招募计划10%,省“三支一扶”办将适时开展补录工作,补录工作原则上进行一次,将严格按照空缺岗位报名人员成绩进行。

点击查看>>>

1:2023年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xlsx

2: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指南.docx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x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docx

5: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docx

6:广东省2023年三支一扶招募联系方式.doc

7: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东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2022广东三支一扶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1号),2022年我省继续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简称为“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2年,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全省计划选拔招募3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从事“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服务期为2年。报名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查阅具体的招募岗位和资格条件等。

二、招募对象

(一)普通高校广东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外省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毕业院校须是广东省内高校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三)香港、澳门、西藏籍(包括西藏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我省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和本科毕业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三、招募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基层,志愿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须提供体检表;

4.具有大专及以上普通类全日制学历,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4月18日后出生);

6.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支医专业技术岗位须是医学院校或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7.符合招募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个人原因不能保证连续性工作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4月18日9:00-22日17:00,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信息管理系统(http://ggfw.gdhrss.gov.cn/szyf)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招募方案另行制定。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报名前3天每天发布一次招募岗位报名人数。报名最后两天不再公布报名人数,将定时对外公布无人报名岗位情况。

(二)个人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请于2022年4月27日9:00-28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个人报名确认的人员请于2022年5月10日9:00后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名者参加招募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定于2022年5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基本能力测验》,满分100分。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报名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五)确定第一批招募人员

1.对各个岗位排名第一位的,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人员,如遇同分,一并录取。

2.2022年5月30日,省“三支一扶”办通过系统发短信通知招募对象,要求2022年6月2日前登录系统,确认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服务岗位报到,未及时确认的,取消招募资格。

对确定为招募人员,但又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应及时电话报告当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并书面报省“三支一扶”办(传真:020-83339935)。

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或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招募资格的岗位,按分数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如遇同分,一并录取。对递补过程中确定为招募对象,但又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应及时报告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

(六)确定第二批招募人员

根据招募岗位空缺情况,2022年6月6日,省“三支一扶”办对外公布无人报名或无人递补的岗位及一定数量新的岗位,未被招募的人员于2022年6月6日9︰00-9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岗位填报。省“三支一扶”办将根据成绩排名确定第二批招募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招募资格的岗位,按分数依次递补,递补过程中如遇同分,一并录取。递补工作截止到6月13日17:00。

(七)公示人员名单

拟招募人员名单将于6月14日-18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广东省人事考试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派遣人员。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招募资格。

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报到及岗前培训

根据各市“三支一扶”办通知,7月4日前,确定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国外学历还需提供学历认证资料,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参加“三支一扶”服务资格)、户口簿或生源地证明、教师资格证、合格的体检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与岗位要求不一致或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名人员应自觉服从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遵守现场防疫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附件1:2022年广东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报名指南.docx

附件3:广东2022“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科目《基本能力测验》笔试大纲.docx

附件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x

附件5: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docx

附件6: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7:广东省2022年三支一扶招募联系方式.docx

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2021广东三支一扶招聘公告

2021广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3000人)于5月8日发布,广东三支一扶报名时间5月10日9:00至5月21日18:00,报名网站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http://www.szyf.org.cn)。

2021广东三支一扶公告

广东三支一扶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9号)精神,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9〕35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基层发展为目标,以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作用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省基层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招募任务、原则、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任务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量化测评、公平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一线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为2年。积极推选“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组织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将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林业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纳入到“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

(二)招募原则

1.公开透明。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方案、选拔原则、招募程序、量化标准和招募结果对外公布,全程公开透明。

2.公平公正。岗位需求条件明确、清晰,系统按照统一量化评分标准,对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分。

3.择优选拔。系统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自动排序,按分值高低确定招募派遣对象。

(三)招募对象

1.普通高校广东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外省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毕业院校须是广东省内高校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3.香港、澳门、西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四)招募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大专及以上普通类全日制学历,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应届毕业生应有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有毕业证书)。

3.身体健康。须提供体检表,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详见附件1)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2)执行。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30日后出生)。

5.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三、宣传动员

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广东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方案将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http://www.szyf.org.cn,以下简称专题网)、广东省人社厅官网(http://hrss.gd.gov.cn)、广东人才网(http://web.gdrc.gov.cn)和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http://job.gd.gov.cn/)上发布。

省内各高校、省人才服务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要围绕招募派遣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招募信息,宣传“三支一扶”岗位需求、招募政策及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发动、组织等工作。

四、招募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0日9:00至5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

(1)个人登录专题网站注册,按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和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网上打印《广东省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须填报是否服从系统调剂到其他岗位。在网上报名时段内,审核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前,报名人员可使用注册账号登录专题网站查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和相关信息,并调整和修改所填报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和提交的纸质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凡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不一致的,涉嫌弄虚作假的,取消参加“三支一扶”计划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核

1.审核内容:为确保量化测评的公正有效,各审核机构应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与提交的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是否匹配,特别要对照《广东省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量化测评标准表》(详见附件4)涉及的十一项内容。

2.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员提供齐全完整的相关材料后,各审核机构即可开展资格审核工作。

3.审核机构及方式:

(1)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外省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于5月26日前报所在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各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审核并在网上确认,然后将本高校所有报名学生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地址详见附件6)。

(2)省外高校的广东生源应届毕业生、外省生源省内高校往届毕业生和香港、澳门、西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未承担“三支一扶”任务的深圳、珠海、佛山和东莞生源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于5月26日前报广东省人才服务局进行资格审核。省人才服务局负责审核并在网上确认,然后将报名人员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3)广东生源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于5月26日前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并在网上确认,然后将报名人员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4.5月31日18:00前,各审核机构要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逾期系统将会自动取消缺少纸质材料人员的报名资格。

5.各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省人才服务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和报名人员,在网上填报和提交信息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与专题网站工作人员(刘工程师)联系解决,电话:020-37605630、37601260、37605442。

(三)资格复核

1.6月1日至6月9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对各审核机构报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同样是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与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是否匹配。

2.6月10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通过系统发送短信通知给复核合格的报名人员。6月11日18:00前,收到短信通知的报名人员,应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专题网站,确认如被招募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岗位报到。

3.在规定时间确认参加的,系统将自动确认为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备选对象;确认不参加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确认的(以在网站反馈时间为准),系统将自动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量化测评

系统将对确定的备选对象,按照量化测评指标自动进行评分和排名。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网上报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顺序。

(五)确定招募对象

1.6月12日,对各个岗位排名第一位并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备选对象,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对各个岗位排第一位、但未提交符合要求《体检表》的报名人员,系统当天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6月18日18:00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资格。

2.6月19日,对因体检原因被取消排名第一位备选对象资格的岗位,系统将排名第二位的报名人员自动递补为备选对象,该递补备选对象如已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若未提交符合要求《体检表》的,系统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6月25日18:00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对象资格。

3.6月25日,系统对无递补人员的空缺岗位进行人员调剂。办法是: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已提交了符合要求《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4.6月26日,系统将对排名第二位但因体检原因被取消资格的进行递补调剂。办法是:优先从报本岗位且有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人员中顺序递补;如本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且体检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六)公示

招募对象名单将于7月1日至5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网站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派遣对象,并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和网上通报等方式通知本人。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资格。

五、派遣培训

(一)7月9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印发《广东省202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将参加本市“三支一扶”人员名单分配到服务地的县(市、区),并督促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岗位和住宿场所等。

(二)7月14日前,“三支一扶”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取消其参加“三支一扶”服务资格)等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到,当地“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计划》审核名单发放银行卡及其他相关资料。本人已确认能参加“三支一扶”服务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要主动提前登录专题网站报告情况,或电话报告当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并书面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未主动报告或逾期不报到的,名单将在专题网公布。

(三)7月15日至16日,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编写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大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岗前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参加“三支一扶”人员派遣到有关县(市、区)人社局,不得出现滞留情况。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岗位,如因服务岗位不能提供基本工作生活条件等而需要调整岗位的,须由“三支一扶”人员书面申请,经服务地的县(市、区)和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

六、补录

如有无法递补调剂的岗位空缺、公示不合格以及确认参加而未报到等情形,导致空缺岗位达到全部招募岗位10%以上,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可在系统里从已经报名且提交了合格《体检表》的人员中进行遴选,遴选要坚持向香港、澳门、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倾斜,向硕士研究生倾斜,向国内一流大学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倾斜的原则,确保完成招募计划。遴选后的名单与岗位由所在地级以上市人社局正式公文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补录工作原则上只进行一次且补录时间不得晚于7月30日。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作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入推进计划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共同推进“三支一扶”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按时足额落实“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交通补贴、助学贷款代偿、上岗退费、安家费、就业及社保补贴等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基层就业岗位补贴、到基层就业补贴,原则上就高不就低。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各地要充分发挥历年因“三支一扶”人员中途退出造成结余的专项经费的作用。各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于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发放、购买社会保险等以及结余经费等情况统一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三)加强培养使用。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多层次开展岗前、在岗和离岗培训,健全贯穿全服务周期的教育培训制度,提升“三支一扶”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职能优势,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行业人才培训对象范围,适时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和技能培训。各地要指导基层单位严管厚爱“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做好“传帮带”,加强政治引领和约束监督,鼓励他们担当作为,在基层锻炼成长。

(四)加强管理服务。各地要指导和协调基层服务单位结合实际安排好“三支一扶”人员食宿、交通、休假等基本工作生活条件;要多渠道、多形式搭建“三支一扶”人员交流平台,组织开展节日慰问座谈等活动;要积极做好在基层一线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在基层安心服务。原则上不允许上级单位或其他部门借用“三支一扶”人员,一经发现,省“三支一扶”办将调减存在借调情况的县(市、区)招募人数直到停止招募。

(五)落实优惠政策。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录公务员、直接聘用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等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统筹利用县级以下基层事业单位编制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并不再约定试用期。对服务期满未就业“三支一扶”人员,要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推荐、优先安排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等方式促进其就业。对留在基层继续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要及时将其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六)加大工作力度。各地要严格按照“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7月16日前将新招募人员派遣到岗服务,7月31日前完成新招募人员信息汇总和录入,并书面报送招募派遣工作完成情况,12月底前报送全年“三支一扶”工作总结。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认真做好今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就业服务工作,6月30日前完成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的考核工作,7月30日前完成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发放以及填报就业去向信息等工作,8月31日前将服务期满尚未就业的“三支一扶”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10月31日前组织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为每名期满未就业“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不少于2个岗位推荐其就业,11月30日前完成期满服务人员信息核查,确保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就业。

(七)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注重开展“三支一扶”人员思想教育,通过组织培训、演讲、征文比赛、论坛等活动,大力弘扬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的服务态度、甘于奉献的精神追求、锐意进取的创新激情”为主要内容的“三支一扶”精神。持续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深入宣传“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先进事迹和优良品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的感人事迹和在基层成长成才的突出业绩,持续营造浓厚热烈社会氛围,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鼓励高校毕业到基层工作,进一步扩大“三支一扶”工作社会影响力,为深入开展“三支一扶”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联系人:汪蕾、张丽欢

联系电话:(020)83133951、83137849,传真:(020)83339935。

附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

3.广东省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直接打印,不提供下载)

4.广东省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量化测评标准表

5.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6.广东省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联络表

7.广东省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工作日程表

8.2021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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