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大学生村官结构化面试强化模拟题(一)

广西中公教育网 2017年08月21日 16: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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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模拟题】

      目前社会上常常出现“早产文书”,文书上的时间比立案时间还早,引起社会各媒体和群众的质疑。然而却又一次出现“早产文书”。作为一名司法机关干部,要你针对此事件做个解释,你会怎么处理?

      【答案】

      第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首先,我会对“早产文书事件”进行一个充分而审慎的调查,采取上级调函和暗访等形式,力求把此事弄清楚。

      第二,在弄清楚之后,很可能不是法院部门的早产文书,而是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媒体的不正确理解。那么,作为一个司法机关干部,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媒体澄清此事,还司法公正和法官一个清白。

      同时,这也反映了一个问题,是不是我们法官在平时依据诉讼程序的时候,缺少了必要的宣告,或是其他方面缺少了和当事人的沟通,以致引起了这种误解,如果是这样的话,要以此为鉴,在司法的同时,也要注意法律宣传,维护好法律的形象。

      第三,如果这次真的是“早产文书”。首先,我不能回避问题,要向媒体说明这件事情,因为公众有对我们司法部门的监督权利,同时,他们也有知情权。

      我会通过媒体告诉群众,这件事情我们一定会追究到底,对于相关的人员按照我们的法律、规章等予以处理,并会把事件处理的情况予以公布。

      我会对涉案人及群众进行道歉,这是我们个别的法官没有责任心的一种表现,对于他们所造成的损害,我们会尽力弥补,如果是法官的过错的话,可以按照相关的国家赔偿法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赔偿诉讼。同时,危机危机,就是危中有机,我会以此为契机,把我们司法部门的公正、严明、谨慎的形象展现给广大群众。司法诉求是保护群众的最后一道屏障,所以,我们一定会守好这道底线。既然百姓对我们寄予希望,我们就不能让百姓失望。

      在解释之后,我会详细地做一个调查,为什么我们司法机关会出现这种文书早产的现象?然后会在加强法官职业教育,在完善制度和相关法律等方面写出可行性对策上报给领导,坚决杜绝“早产文书”事件的发生。

      最后,法官代表着法律的门面,判决书代表着法官的门面。早产文书有损于法律的尊严。制作判决书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让庭审只是“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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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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