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 | 治外法权 |
拼音 | zhì wài fǎ quán |
书写 | 治外法权 |
解释 | 1.指外交官﹑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以及其他服务于国际的政治机关的官员(如联合国所属官员),在他国所享受的各项特权,包括人身和住宅的不受侵犯﹑不受当地法院审判﹑不服役﹑不纳捐税等。一国的军舰﹑军队根据有关协议,通过他国国境时,也享有这种权利。 |
治外法权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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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外法权造句
1、从此,中国几乎所有的法律改革活动都贴上了撤废列强在华领事裁判权、收回治外法权的标签。2、享有不受中国法律管辖的“治外法权”。3、由于治外法权的存在,该案由上海会审公廨审理,最终的结果是判处梅生九个月监禁.4、使用军事治外法权法案和其他法律的前例不多。5、1943年1月,南京伪政权宣布向美英等国“... 查看详情